趣味無窮!古代判決書也可以如此幽默(圖)

發表:2024-06-18 13:34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古人 判詞
古代官府斷案的判詞語鋒機巧,且深具教育意義。(繪圖:Winnie Wang/看中國)

古代官府在審理案件時,有些判決書機智巧妙,令人忍俊不禁,且深具教育意義。現選取十則特別幽默判詞,供大家品味。

【1】

北宋時期,崇陽縣的縣令張詠發現,管理錢庫的小吏每日都將一枚小錢放在帽子裡帶走,就以盜竊國庫的罪名把他打入死牢。

但小吏認為判得太重,憤怒地説:「一文錢有什麼值得的地方,你怎麼能杖打我呢?你能杖打我,也不能殺我!」

張詠提筆寫下判詞:「一日一錢,千日千錢,繩鋸木斷,水滴石穿!」

小吏無話可說。

【2】

南宋時期,清官馬光祖擔任京口縣令時,當地權貴福王強佔民房養雞餵鴨,反狀告百姓不交房租,示意地方官代他勒索。

官司到了衙門,馬光祖到實地勘驗後,判決道:「晴則雞卵鴨卵,雨則盆滿缽滿;福王若要屋錢,直待光祖任滿。」

【3】

明代,某一年仲春,湖南長沙農村兩戶農民的牛頂鬥在一起,一牛死去,一牛受傷。兩家主人為此吵得不可開交,當地的縣令也難斷此案。

這天,兩家主人聽說太守祝枝山察訪民情路經此地,便攔路告狀。

祝枝山問明情況,當即判道:「兩牛相鬥,一死一傷。死者共食,生者共耕。」

雙方一聽,覺得合情合理,於是爭端平息,兩戶人家來往比以前更加親密。

【4】

明朝代宗時期,江西南昌寧王府飼養了一隻丹頂鶴,為當朝皇帝所賜。

一天,寧王府的一個僕役帶著這隻鶴上街遊逛,不料被一戶平民家飼養的一隻黃狗咬傷。

狗的主人嚇壞了,連忙跪地求饒,周圍的百姓也為之講情。

但那位僕役不顧眾人,拉扯著狗的主人到府衙告狀。狀詞上寫著八個大字:「鶴系金牌,系出御賜。」

知府接狀,問明緣由,揮筆判曰:「鶴系金牌,犬不識字;禽獸相傷,不關人事。」

僕役無言以對,只得作罷。

【6】

明代天啟年間,有位御史口才頗佳,一名太監心懷嫉妒,設法取笑御史,便縛一老鼠前去告狀:「此鼠咬毀衣物,特擒來請御史判罪。」

御史沉思片刻後判曰:「此鼠若判笞杖放逐則太輕,若判絞刑凌遲則太重,本官決定判它宮刑(閹割)。」太監自取其辱。

【5】

明朝末年,凌濛初編著的《初刻拍案驚奇》第十三卷《趙六老舐犢喪殘生張知縣誅梟成鐵案》中,講了一個兒子深夜打賊誤殺父親,本來殺賊可恕,但卻因不孝當誅而被判死罪的故事。

某地有一大財主趙聰,與其父趙六老分開生活。

一天夜裡,有一人在牆上鑽洞,爬進了財主家,被家人發現,一陣亂棒,活活打死。待到舉燈一看,被打死的賊子竟是財主的父親!

報了官後,當地有關官員覺得甚難判決:兒子打死父親,本應判死罪;而當時只知道是賊人並不知是其父,按理又不應死罪。

知縣張晉判道:「殺賊可恕,不孝當誅。子有餘財,而使父貧為盜,不孝明矣!死何辭焉?」

於是將趙聰重責四十,上了死囚枷,押入死牢。



責任編輯:明心

短网址: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 榮譽會員:每位 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 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