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事情发生在悲惨的1969年,那一年,全国所有的应届中学生和以往两届毕业的所有中学生(俗称老三届)都“响应”伟大领袖的号召,到农村去安家落户,“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说是“响应”,可不响应行吗?中学生们的父母们都被叫到专门组织的“学习班”里面去学习,主要学习伟大领袖有关“知识分子同工农相结合”的伟大教导,要用实际行动来回答自己是不是听伟大领袖的话,那时候如果被认为不听领袖的话后果是可以想象的。所谓的实际行动就是叫自己的孩子写申请书,自愿到农村去。如果不写申请书,就是思想还不够觉悟,就不能回家,长期在“学习班”学习,直到提高了觉悟为止。中学生们不能上学,没有工作,连抬石头、运砖块、河沙这样的苦力活也不准干。眼看父母在“学习班”学习,也不忍心连累他们,只好写申请报名下乡。需说名义上是自己写申请,要求到农村去,可写了申请的人统统批准,没有不批准的。申请书一交,父母们就从“学习班”毕业了,慰问品和慰问信马上就送来了,所谓的慰问品就是一套《毛泽东选集》,叫做“雄文四卷”。慰问信上写着祝贺中学生们“从此踏上了新长征的征途,接过了革命的火炬,扛上了南泥湾的锄头”,从今以后,要在农村这个广阔的天地里“滚一身泥巴,炼一颗红心”。真不明白炼一颗红心为什么非得滚一身泥巴,这颗红心炼来做什么?大多数中学生都是通过父母参加“学习班”这种方式下乡的。这种方式很有用,当时伟大领袖也肯定了这种方式,他说:“办学习班这种办法很好,应该提倡”,这种办法有的直到现在还沿用,如计划生育学习班,黄赌毒人员学习班等。现在有的人天真地认为,写申请是自愿报名,我就是不写怎么样。你还怕他们没有办法吗?当时有极少数人也是这样干的,我就是不写申请书,看你把我怎么办,这叫敬酒不吃吃罚酒,他们的父母在“学习班”长期学习,单位是不发工资的,还要背一个罪名,到最后,派出所直接就将他的户口注销,转到农村。没有了城市户口,就领不到粮票,在每个人都要凭粮票生活的时代,每月二十几斤口粮,又没有什么副食品,菜里没有油水的情况下,自己都吃不饱,哪里还养得起一个正处于发育期间的中学生。在那个时代,在城市没有户口就等于没有活路。自己写申请书还可以选择同自己的同学一起走,被注销了户口那就只能孤孤单单不知被发配到什么地方了。
当时重庆有很多知青被分配到涪陵,就是出产榨菜那个地方,重庆当时还没有直辖,重庆和涪陵都属四川省,涪陵是一个地区。现在属于重庆管,是重庆的一个区。知青们下乡后就同农民一起在人民公社的土地上劳动,从下乡之日起七个月内,国家还发给他们粮票,他们可以到镇上去买米。七个月之后,他们就同农民一样了,靠从生产队分配的实物生活。生产队是不分大米的,只分很少一点水稻,最多够吃两三个月,要自己背到很远的农机站去脱稻壳,下雨天,山区的小路泥泞难行,空手走路就难,背着稻谷更是难,一不小心滑倒那就惨了。稻谷吃完了就只有吃杂粮,土豆就吃好几个月,一日三餐都是土豆,把整个土豆煮熟,剥去皮沾上一点盐,没有油,那时候连酱油都是奢侈品。吃得好恶心啊,但为了活命,只有天天这么吃。现在一看见土豆就想吐。土豆吃完就吃玉米,那可不是象现在城里卖的嫩玉米,嫩玉米是不敢吃的,因为嫩玉米的产量低,吃了不合算,长老后收获要多很多。吃老玉米也是天天吃玉米粥,要到农民家里去用农民的石磨把玉米磨碎,那个石磨一般都有一百多斤重,可怜那些十五、六岁的中学生,根本推不动,要两个人同时做好架势,憋足了气,猛力一推,才能推动一圈,然后再蹲好步子,运足力气又推一圈。吃一顿玉米粥光推石磨就要折腾至少一个小时。很多知青没有菜吃,知青们都不会种菜,分的一小块菜地长得稀稀拉拉。因为参加生产队的劳动下班后要自己打柴、挑水、做饭,就这样已经搞得筋皮力尽了,哪里还顾得上种菜。很多时候都是吃盐巴当菜。最大的困难是经济上,他们大多数是靠家庭接济,生产队的劳动收入少得可怜。干一天一般只有一毛多钱,分配的粮食是要折价的,扣除了分配实物、肥料、的钱,往往还要欠生产队的钱。有的知青跑到公社去诉苦,希望公社领导能解决困难,但却被训斥一番,说他们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想想红军爬雪山过草地,吃树皮草根。有玉米粥吃算幸福了。
农民对知青也是不欢迎的,因为知青到农村分占了他们的土地,增加了他们的负担。有的农民对知青的态度很恶劣,扣他们的工分,刁难他们。使知青同一部分农民的矛盾尖锐。邓小平曾经说:国家花了三百亿,换了三个不满意。(知青、家长、农民都不满意)
时间一长,有的知青就难免有小偷小摸索行为,偷生产队的玉米,偷农民的菜、鸡等。偷窃的原因大约有四个方面,一是没有菜吃,被迫去偷,二是发泄对社会不满,三是同农民的矛盾,四是生活无聊寻求剌激。
事件经过
在涪陵珍溪镇双河公社(今双河乡)双河大队,(今双河村)重庆来的知青中也有一些偷生产队和农民的东西,情况反映到大队党支部书记薛邦×那里,大队党支部认为这是阶级斗争的新动向,他们根据毛泽东“阶级斗争,一抓就灵”,“阶级斗争要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树欲静而风不止”,“被推翻的阶级决不甘心他们的失败,他们时刻梦想恢复已经失去的天堂。”等教导。决定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薛××同大队民兵连长、贫协主席、各生产队干部开会部署,发动农民进行充分准备。5月的某一天,正是赶集的日子,几个知青赶完集到一处知青家聚会,负责侦察的农民立即把情况报告大队党支部,薛××认为这是聚歼阶级敌人的大好时机。一声令下,早已准备好的农民从四面八方赶来,他们高举锄头、扁担、钉钯象陈胜、吴广起义那样,漫山遍野地冲向知青屋子。赶集来窜门的知青和当地的知青共有8人,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农民们就冲进来了,有6个人当场被乱棒打死,有两个跑了出去,一个人慌乱中跌倒掉进水田陷着,正要挣扎着起来,一个农民赶到,当即用锄头将他挖死。一个人跑到一户农民家中躲起来,被一个老太太发现,这个老太太也很恨知青,因为她家的烟叶被知青偷过。知青因不认识烟叶,以为是菜,偷来煲粥,结果又苦又涩不能吃,白白浪费了一锅粥。偷烟叶本来是误偷,但那个老太太不管这些,马上出去报告,一大群农民赶来,把这个知青拉出来,在院子里也当场打死。
消息传出后,当地的知青全体罢工,分头联系同学朋友,各地知青群情激愤,纷纷向双河赶来,提出“踏平双河”“血洗双河”的口号,发誓要为死去的同伴们报仇。重庆市的知青家长们也纷纷来到涪陵,向当地政府讨说法。当地政府部门非常紧张,派出大批部队民兵,封锁去双河的各个路口,凡是外地知青模样的人,严加防范,禁止进入。但出了这么大的事,也不能过分强硬。在严加防范的同时,又对知青好言相劝,表示政府一定要解决好这个问题,要大家相信政府,不要激化矛盾。珍溪区政府(当时称革命委员会)对知青家属、同学进行专门的接待,每天都要杀两、三头肥猪,炒成大片大片的回锅肉免费招待。这对于长期没见过油水的知青们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大好时光,都自称是死难知青的同学朋友,去吃几天肥猪肉。本人也不认识死了的知青,也冒充是他们的同学,跑去打了几天牙祭。
处理结果
大约两个星期后,事件逐渐平息,策划打死知青的薛××等干部、主要成员都被逮捕,政府对死难知青进行安葬,招开追悼会,说他们最听毛主席的话,紧跟他老人家的战略部署。在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上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们的死,比泰山还重。每个死难知青赔了一千多块钱(那时候还是很值钱的)。在那个狠抓阶级斗争的年代,什么事情都要往阶级斗争上扯,这么大的事件更不例外。事件最后被定性为“阶级敌人精心策划的一起有预谋、有组织、典型的阶级报复反革命事件”。薛××等干部都是三代出生贫农,根红苗正,不能说是阶级敌人,只能说他们受了阶级敌人的蒙蔽。那么谁是阶级敌人呢,刚好参与者中有一个地主的儿子王××和他的堂兄王××,王家兄弟只是一般参加人员,根本没有直接打死人。在那个时代,家庭出生不好的人都要表示同自己的反动家庭划清界线,大队党支部部署的事情他们不敢不参加,这一参加,他们就成了元凶,成了破坏伟大领袖战略部署,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达到实施阶级报复,复辟资本主义的首要分子。几个月后,涪陵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家兄弟死刑,立即执行。党支部书记薛××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他干部分别判处10年、8年、5年等有期徒刑。宣判之后,王家兄弟被五花大绑,押到涪陵长江边龙王沱刑场枪毙。当时本人也在现场,看见王家兄弟只是比知青稍微大一点,大约20岁左右的青年人,他们脸色吓得铁青,从囚车上拖下来,一个人的鞋也拖掉了。行刑人员用的是56式冲锋枪,每个人被打了4发子弹,连续发射,一共8发子弹,代表8个知青每人一颗复仇的子弹。一个人的头被打掉了一半,一只眼珠掉出来沾在脸上。一个人的鼻子和半个咀被打掉,家属不敢收尸,尸体在长江边摆了两天,被一些小孩用江边的鹅卵石乱砸,整个头都砸没了,后来叫几个“四类分子”用两张破蓆裹上埋在城外荒山。当时还听说要犯人家属交子弹费,按实际使用数交,那就要比一般死刑犯多四倍。
尾声
在今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长江边上,还有8座长满荒草的野坟,已经没有家属来祭祀了,人称“知青坟”,三峡水位蓄水如今还没有达到170米,如果达到这个水位将被淹没,也没有什么人提出迁移,王家二兄弟的亲属都是老实巴巴的农民,也不知道去申诉,此事也就成为年长一辈饭余的谈资,慢慢淡忘。当年被判了刑的人早已释放,关于他们还有很多故事,已经记不清了,如有啊位爱好文学的人去实地采访,绝对能写出一本生动的畅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