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2-01-11 15:00:00作者:
国税局(IRS)9日公布新计画,让把金钱藏匿在海外银行帐户以逃税的人,在自首并付罚款、欠税和利息后,可获得宽赦,免于刑事起诉。新计画的罚款最高为藏匿资产的27.5%,高于2010年自首计画的罚款比率25%。国税局认为还有很多纳税人在逃税,越晚自首的人越不利。
国税局长舒曼说,自首者可避免刑事控罪,被控罪者可能坐牢并付更高额的罚款。他说,逃税者被控罪的机率日益增加,因为更多的外国已与美国合作,政府也从先前自首的3万3000人获得许多线索,「越早自首越有利,现在自首也是合理的,因为逃税者被查出的机率每天都在增加。此计画的长期目标是遏阻逃税,我们要唤醒逃税者,并要下一代根本不会想把金钱藏匿于海外」。
舒曼说,该局2009年和2010年的逃税者自首宽赦计画共有3万3000人自首,迄今收回44亿元,政府将可从新计画收回更多的钱。
新计画罚款为最高达资产的27.5%,如果藏匿的资产低于7万5000元,罚款为12.5%,并可能更低至5%;偿付的欠税和利息追缴至过去八年;藏匿的金钱也必须是合法赚取的。逃税自首宽赦计画2010年的实行期间是2月至9月,2009年是3月至10月,今年则未规定截止日期,舒曼说,国税局可随时结束此计画,或修改其条件,如罚款的比率。
国税局从2009年起加强查缉海外逃税,当年瑞士银行巨擘UBS因数以千计的美国人在该银行开户藏匿金钱逃税,付给美国罚款7亿8000万元,并提供美国存款人的资讯。2009年后国税局也在海外设立了新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