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型工科教授(①加②或者①加③为必备项)
①获得纵向项目总经费达100万元;
②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部;
③被SCI收录或者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
④横向项目总经费达200万元且有2篇论文发表在重点核心期刊上;
⑤在重点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
⑥合著(含编著)1部和第一主编教材1部;
⑦获国家级奖(有奖励证书者)或省、部级二等以上奖励(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3位)或武汉市级一等奖第1位;
⑧研究成果经省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登记注册或至少1项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或2项软件著作权获得授权。
并重型工科教授(①加②或者①加③为必备项)
①获得纵向项目总经费达80万元;
②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部;
③被SCI收录或者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④横向项目总经费达150万元且有2篇论文发表在重点核心期刊上;
⑤在重点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
⑥合著(含编著)1部和第一主编教材1部;
⑦获国家级奖(有奖励证书者)或省、部级二等以上奖励(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3位)或武汉市级一等奖第1位;
⑧研究成果经省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登记注册或至少1项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或2项软件著作权获得授权。
科研型工科副教授(①为必备项)
①获得纵向项目总经费达50万元;
②被SCI收录或者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③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部;
④横向项目总经费达100万元且有1篇论文发表在重点核心期刊上;
⑤在重点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
⑥获国家级奖(有奖励证书者)或省、部级二等以上奖励(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4位、三等奖前3位)或武汉市级一等奖前2位;
⑦研究成果经省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登记注册或至少1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获得授权。
并重型工科副教授(①为必备项)
①获得纵向项目总经费达30万元;
②在重点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③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部;
④横向项目总经费达50万元且有3篇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⑤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
⑥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有奖励证书者)或武汉市级奖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第1位;
⑦研究成果经省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登记注册或至少1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获得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