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9-11-25 05:11:13作者:夏霖
《上海滩》里,许文强和丁力第一次合作,失败之后跑路。许对丁慨叹道:"在上海就是这样,一夜之间什么都有,但一夜之间也可以什么都没有。"
张龙其潘蓉夫妇若是听了许文强的教训,大约也不会在上海的祖传宅基地上盖房子。在闵行盖起的小洋楼,二十年过去,地价涨得寸土寸金;闵行区政府一挥手,说要征收。
根据闵行区政府发布的拆迁方案,每平米的评估价是761元;按这个算法,张龙其那栋四层小洋楼的补偿款,在同一地段买个洗手间都不够,于是死活不搬。政府又一挥手,说拆。
政府的逻辑也很简单:房子是你的,但房子底下那块地是我的;你可以买使用权,但我想用地的时候你得腾地方,补偿你多少我说了算;你要是不愿意,就把你的房子搬到天上去,把我的地让出来;要是搬不上去,我可以免费帮你拆掉。张龙其夫妇意欲讲理,祖传宅基地不同于国有土地,根本无人理会。
后来的故事是这样:2008年3月24日,房地局做出裁决要求张龙其之父张全余限期搬离。因未在裁决规定的搬迁限期内完成搬迁,闵行区房地局向闵行区政府申请强制执行。2008年5月13日,上海市闵行区政府向张全余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告知将于通知送达五日内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执行。在收到强制执行通知书后,张龙其夫妇告知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如果有法院的判决,他们绝对服从,配合拆迁。2008年6月12日,闵行区政府牵头闵行区房地局、城管局、华漕镇派出所及华漕镇政府动迁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张龙其所居住的房屋强制拆迁。张龙其夫妇再次强调如果有法院的判决他们会配合拆迁,否则他们会保护他们的合法财产。在张龙其夫妇和其年仅五岁的儿子仍在屋内时,拆迁人就动用大型挖掘机对房屋实行强行拆除。张龙其和其妻子潘蓉向正在作业的挖掘机投掷了点燃的汽油瓶,导致挖掘机局部燃烧,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当天,张、潘二人被刑事拘留。一周后潘蓉取保,后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向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张龙其、潘蓉提起公诉,北京律师夏霖、李瑾以正当防卫作了实质无罪辩护。在张龙其关押八个月后,一中院判决张龙其、潘蓉罪名成立。刑期则为八个月,亦即关押多久判多久。2009年6月,二审上海高院终审维持原判。随即张龙其到最高人民法院上访,最高院告知上访不接待外国人,你去找外交部。
这样的故事并不新鲜。若不是张龙其夫妇有了新西兰国籍,若不是他们做了防备,请邻居准备了摄像机,他们的故事也不会有媒体感兴趣,并为公众所知。
不妨从现场录像中看看当时的场面:
张龙其双手插在裤兜里,依旧不发一言,这个看上去有点焦躁不安的男人在屋顶平台上走来走去,时而爬上房顶高处向后张望,听到从房屋背后袭来的挖掘机声音,他担心陷入腹背受敌的境地。潘蓉还在举着喇叭不紧不慢地回应,她始终在强调拆迁的合法性。
"你代表法院吗?如果有法院的裁决书,我欢迎你们进来,没有问题。如果没有,你就是强盗,侵占我的财产!我就要反抗,抵制!你是违法拆迁,我就要以暴易暴,就要发生流血事件!"
"你能代表法院吗?是哪一个法院?哪一个法庭?代表谁?"
这时张龙其已经消失在画面里,他站到屋顶的另外一侧,准备迎战从后侧袭来的另外一台挖掘机。画面里突然响起围观拆迁户的声音:"反对强拆!"孤零零的潘显然得到了鼓励,不失时机地继续喊话"你听到了吗?这才是老百姓的声音!"
刘德华有一首歌,有一句唱道"我的家就是我的城堡",这样的反动歌曲刘先生在香港唱唱无妨。若是在大陆,把家当作城堡住,如张龙其一样站在房顶上守护老婆孩子,是要以妨害公务论的。看看现场参与拆迁的人员吧。有几个穿制服的,大概是城管;开着铲车,手提镐头铁锤的,大概是被雇来的民工;不断往楼顶扔石块的,大概是雇来的街头混混,上海人称作小阿飞的。这帮人聚在一起,因着政府的一张红头文件,居然摇身一变成了"执法人员",开始执行"公务"了!
在我们这个神奇的国度,有些人最爱搜刮地皮,十里八乡的地全是他们家的产业,这种人从前叫地主,现在叫政府;另一些人奋斗一辈子,到头来攒的钱大半去了地主手里,这种人从前叫长工,现在叫业主。从前地主扒别人房子,叫作欺压乡里;现在政府拆公民房子,叫做公共利益。从前长工起来反对地主剥削,叫做投身革命;现在业主挺身抗拒强制拆迁,叫做妨害公务。
近几年房价涨得快,许多人勒紧了裤带要买房。其实都是借住在别人的土地上,无非是暂时作稳了长工和欲作长工而不可得的区别罢了。前些年物权法出台,大家都很高兴,以为这样野蛮的强拆不会发生了,现在看来并不如此;而我想呼吁大家关注的,是全国人大正在制定的《行政强制法》。这是第一部对行政强制行为进行规范的法律,其中自然也包括了强制拆迁。我期盼上海滩这场一个家庭和一个政府的战争,能够使庙堂之上的立法者们稍有触动。
办案之余,信手填鸦。姑妄言之,姑妄听之。
张龙其潘蓉夫妇若是听了许文强的教训,大约也不会在上海的祖传宅基地上盖房子。在闵行盖起的小洋楼,二十年过去,地价涨得寸土寸金;闵行区政府一挥手,说要征收。
根据闵行区政府发布的拆迁方案,每平米的评估价是761元;按这个算法,张龙其那栋四层小洋楼的补偿款,在同一地段买个洗手间都不够,于是死活不搬。政府又一挥手,说拆。
政府的逻辑也很简单:房子是你的,但房子底下那块地是我的;你可以买使用权,但我想用地的时候你得腾地方,补偿你多少我说了算;你要是不愿意,就把你的房子搬到天上去,把我的地让出来;要是搬不上去,我可以免费帮你拆掉。张龙其夫妇意欲讲理,祖传宅基地不同于国有土地,根本无人理会。
后来的故事是这样:2008年3月24日,房地局做出裁决要求张龙其之父张全余限期搬离。因未在裁决规定的搬迁限期内完成搬迁,闵行区房地局向闵行区政府申请强制执行。2008年5月13日,上海市闵行区政府向张全余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告知将于通知送达五日内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执行。在收到强制执行通知书后,张龙其夫妇告知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如果有法院的判决,他们绝对服从,配合拆迁。2008年6月12日,闵行区政府牵头闵行区房地局、城管局、华漕镇派出所及华漕镇政府动迁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张龙其所居住的房屋强制拆迁。张龙其夫妇再次强调如果有法院的判决他们会配合拆迁,否则他们会保护他们的合法财产。在张龙其夫妇和其年仅五岁的儿子仍在屋内时,拆迁人就动用大型挖掘机对房屋实行强行拆除。张龙其和其妻子潘蓉向正在作业的挖掘机投掷了点燃的汽油瓶,导致挖掘机局部燃烧,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当天,张、潘二人被刑事拘留。一周后潘蓉取保,后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向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张龙其、潘蓉提起公诉,北京律师夏霖、李瑾以正当防卫作了实质无罪辩护。在张龙其关押八个月后,一中院判决张龙其、潘蓉罪名成立。刑期则为八个月,亦即关押多久判多久。2009年6月,二审上海高院终审维持原判。随即张龙其到最高人民法院上访,最高院告知上访不接待外国人,你去找外交部。
这样的故事并不新鲜。若不是张龙其夫妇有了新西兰国籍,若不是他们做了防备,请邻居准备了摄像机,他们的故事也不会有媒体感兴趣,并为公众所知。
不妨从现场录像中看看当时的场面:
张龙其双手插在裤兜里,依旧不发一言,这个看上去有点焦躁不安的男人在屋顶平台上走来走去,时而爬上房顶高处向后张望,听到从房屋背后袭来的挖掘机声音,他担心陷入腹背受敌的境地。潘蓉还在举着喇叭不紧不慢地回应,她始终在强调拆迁的合法性。
"你代表法院吗?如果有法院的裁决书,我欢迎你们进来,没有问题。如果没有,你就是强盗,侵占我的财产!我就要反抗,抵制!你是违法拆迁,我就要以暴易暴,就要发生流血事件!"
"你能代表法院吗?是哪一个法院?哪一个法庭?代表谁?"
这时张龙其已经消失在画面里,他站到屋顶的另外一侧,准备迎战从后侧袭来的另外一台挖掘机。画面里突然响起围观拆迁户的声音:"反对强拆!"孤零零的潘显然得到了鼓励,不失时机地继续喊话"你听到了吗?这才是老百姓的声音!"
刘德华有一首歌,有一句唱道"我的家就是我的城堡",这样的反动歌曲刘先生在香港唱唱无妨。若是在大陆,把家当作城堡住,如张龙其一样站在房顶上守护老婆孩子,是要以妨害公务论的。看看现场参与拆迁的人员吧。有几个穿制服的,大概是城管;开着铲车,手提镐头铁锤的,大概是被雇来的民工;不断往楼顶扔石块的,大概是雇来的街头混混,上海人称作小阿飞的。这帮人聚在一起,因着政府的一张红头文件,居然摇身一变成了"执法人员",开始执行"公务"了!
在我们这个神奇的国度,有些人最爱搜刮地皮,十里八乡的地全是他们家的产业,这种人从前叫地主,现在叫政府;另一些人奋斗一辈子,到头来攒的钱大半去了地主手里,这种人从前叫长工,现在叫业主。从前地主扒别人房子,叫作欺压乡里;现在政府拆公民房子,叫做公共利益。从前长工起来反对地主剥削,叫做投身革命;现在业主挺身抗拒强制拆迁,叫做妨害公务。
近几年房价涨得快,许多人勒紧了裤带要买房。其实都是借住在别人的土地上,无非是暂时作稳了长工和欲作长工而不可得的区别罢了。前些年物权法出台,大家都很高兴,以为这样野蛮的强拆不会发生了,现在看来并不如此;而我想呼吁大家关注的,是全国人大正在制定的《行政强制法》。这是第一部对行政强制行为进行规范的法律,其中自然也包括了强制拆迁。我期盼上海滩这场一个家庭和一个政府的战争,能够使庙堂之上的立法者们稍有触动。
办案之余,信手填鸦。姑妄言之,姑妄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