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乡的徐术忠也曾当过风钻工,今年35岁的他,正值壮年,然而因为患上尘肺病,现在体重只剩30多公斤,日夜只能靠著医院氧气瓶生活;与他同处一室的徐瑞乃,43岁,情况更为严重,呼吸就像哮喘病一样难受。
1990年,徐瑞乃与弟弟徐瑞宝离开家乡,来到深圳当风钻工,一日的工资可达500元,在当年可是不小的金额!他们每天处在深达几十米的花冈岩地下层面,先以钻炮眼的方式爆破,形成巨大的桩孔后,再用水泥灌注打地基,工地环境尘土弥漫;徐瑞宝回忆起当年,曾有一个月天天加班,当月就挣了1万元,因为工资诱人,如果不是亲朋好友,可不会随意介绍这份"好工作",仅徐瑞宝所知,那时后起码有200人是耒阳来的。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综合业务科主任罗孝文表示,尘肺病的发病率在我国目前是排名第一的职业病,而且治好的可能性不大,"就好像皮肤上有一块疤痕,你想把疤痕彻底去干净是不可能的"。
"如果知道干这个活儿有这么大的风险(尘肺病),说什么也不能干了"徐志辉回忆说道;因为高收入的驱使,让大家忽略了看不见的风险,他说:"我们唯一的防护是戴防尘口罩,口罩戴烂了才换,一般最少戴一个月。有的口罩烂了,粘起来还继续用",从2000年起,仅导子乡就有十多人因为尘肺病辞世。
徐志辉在维权过程中发现:最难的是鉴定!业务科主任罗孝文曾说明:"患者必须出示由用工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患者和用工单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才能最终被确定为职业病。";徐志辉以自己为例,由于他曾拿到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爆破员作业证,但这张证件却是他的唯一凭证,他进一步表示,还有更多的同乡完全没有证明的材料。
此外,根据一位参与维权工作的政府人员揭露,鉴定难就难在国家制度。这些风钻工大多是改革开放初期到深圳的,当时的劳动制度也不完善,许多人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没有证明材料,职业病的鉴定就没有立足的空间,徐志辉无法认同,他坚持地表示,"即使没有这些证据,只要查出有尘肺病,这留存在身体内的病痛,为什么就不能做证据呢?"
在全世界许多国家中,工作权受到法律最基础的保障,其中包含职业病、职业灾害等的认定,都是以劳工的身体安全作为主要考量,如果国家的制度制订并不完善,便会发生所谓的"制度杀人"事件。徐志辉透露,维权的风钻工们正期望借由法律的程序获得应有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