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志,重庆市大足县万古镇新石村党支部书记,其儿子李强、李杰及其妻侄陈姓数人为万古镇上黑社会骨干成员,从李宗志担任村支部书记至今多次指挥黑社会暴打村民.2008年4月30日李云辉(易海林.易光发母亲)为维护自身权益遭到殴打,致使脑部、胸部、手部等多处受伤. 5月1日上午其子女从重庆回到老家要求村里主持正义,下午经村长等调解李云辉被送到医院检查。5月2日李云辉子女按约定打电话找村长要求继续处理,在村干部办公的门面里易海林和爱人、大嫂3人进门不久即遭到以村支书李宗志为首的近10人黑社会封闭殴打、围攻。易光发买烟回来当即遭到以村支书儿子为首的10多个黑社会围攻追打,易光发被打后当即昏死过去,其余3人浑身是伤,事后李宗志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让在场的村干部作伪证诬陷是我方闹事并将我受害人一家数人处以拘捕罚款。
李宗志在村里为官多年,同镇长书记等很多领导关系很好,李宗志与当地派出所长关系密切,主管本次事件的镇纪委书记刘建波因不愿同流合污遭到撤换。因我方向上级政府申诉李宗志团伙还追至重庆到处搜寻我们并扬言杀死我们全家男丁。
事件原委:
我家住在重庆市大足县万古镇新石8队,2008年同村10队因修社级公路占用其他社员耕地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在砍伐我家一百多棵挂果黄金及季橙树等果树后逼迫与我家达成占地修路协议(之后该协议被确认为无效协议),之后,该生产队又不按照协议执行,强行修路并毁坏我家农作物,打伤唯一在家的老母亲(且不予治疗),在子女回家找村里解决时又遭到村支书一家及十多个当地黑社会的暴打,哥哥被打成脑震荡,我们全家被打后无钱住院,凶手至今逍遥法外。
之后我们一家反而遭到当地公安机关的拘留、罚款,公安部机关的证据就是那些所谓的证人证词,其中包含了一些根本就不在场的人和修路生产队群众作伪证。为了洗刷冤屈,我们向上级相关部门进行了上访,但都无疾而终。我们先后申请了"行政复议"(但行政复议的内容和行政处罚书牛马不相及)。之后我们又向当地法院起诉,法院在开庭时却不许我方代理人上庭(法院也未问我在无辩护人的情况下是否申请延期审理,对方所谓的证人也未到庭),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象征性的上庭说了几句话,法院一直临到必须作出判决的最后一天(2009年1月12日才作出判决,此时已临近过年,若要上诉赶车到重庆已很难),现在,我们为了打官司已失去了工作并花光了所有的积蓄,现在已负债累累.因无钱支付代理费而无力上诉,我们请求你们给予帮助,并提出以下三个要求:
1、彻底查清我们全家被李宗治及其儿子李强、李杰、其妻侄陈姓数人及不明身份者十五六人暴打的事实真相,严惩凶手。
2、核实对方的证人证词,依法惩处伪证人犯。
3、撤销对我受害方的行政处罚。
4、对我家久悬未决的纠纷依法作出裁决。
5、严厉打击当地危害社会治安的黑社会团伙。
重庆市大足县万古镇新石8队
受害人:李云辉;易光发;邓思君;易海林;张治霞。
联系电话:13220355768
4346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