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9-06-23 22:17:04作者:田明霞
核心提示:四川人林某听说用人头做“药引子”能治好女儿的疯病,便与丈夫罗天虎叫颜桂宣找人头做药引。颜桂宣在绵阳市涪城区,将76岁老翁胡某杀害分尸。22日下午,颜桂宣被判死刑。
四川人林宗秀听说用人头做“药引子”能治好女儿的疯病,便与丈夫罗天虎一道叫颜桂宣找人头做药引。颜桂宣决定杀人取人头,在绵阳市涪城区犯下了『12·4杀人分尸案』。
昨日下午,四川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颜桂宣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林宗秀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昨天下午2时,被告人颜桂宣,林宗秀、罗天虎,被押解到了四川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宣判。
2008年12月4日晚7时许,颜桂宣回到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老家后,携带菜刀、塑料口袋等工具,在杨家场镇上寻找目标。恰遇被害人(胡某某,男,时年76岁,涪城区杨家镇孤寡五保户)醉酒躺倒在街上。
颜桂宣便守候并尾随醉酒的被害人,在途经杨家镇二村二社红星桥处时,趁其不备用路边的砖块从身后,猛击被害人的头部致其昏迷。然后用随身携带的菜刀,切割了老人的头颅,用塑料口袋包装好后,连夜徒步送到林宗秀家中。
12月5日,罗天虎、林宗秀夫妇,将颜桂宣杀人沾血的衣裤洗干净、将沾血的鞋子烧掉。当晚9时,罗天虎买来鸭子等药材,煮“药”之后让25岁的女儿罗某喝下,以为已患疯病达7年之久的罗某,喝了这“新鲜人头汤”就能病愈。
同月7日,公安机关将颜桂宣、林宗秀和罗天虎抓获归案。法院认为,颜桂宣的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林宗秀、罗天虎犯『帮助毁灭证据罪』,遂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