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9-06-17 23:06:00作者:
6月16日上午11时,社会各界瞩目的"邓玉娇刺死淫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巴东县法院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但免除处罚,宣布她即刻恢复自由。
巴东法院判决后,大陆著名律师刘晓原,雄志和邓玉娇前任律师夏霖等都发表文章,表达对邓玉娇"有罪免罚"判决的质疑和遗憾,认为这样的结果是事先安排好的。
民众也纷纷质疑当局暗箱操作,整个过程没有出示任何人证和物证,认为邓玉娇案真正应该审判的是那些地方官员。
对此,著名法学家袁红冰教授在审判前就指出,中共的专制恶法是产生邓玉娇悲剧的根源,其根本性质一定是保护贪官污吏的利益,而不是要保护民众的利益。所以站在中共暴政的法律和司法程序之内来分析和看待问题,是看不清楚的。袁红冰认为,在暴政面前,人民拥有起义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