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8-08-07 08:13:24作者:
学生和交流访问者抵达美国入境口岸时须注意的有关事项
美国国土安全部移民和海关执法局下属的学生和交流访问者项目办公室,协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US Bureau of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及美国国务院(Department of State),希望为您入境美国提供协助。
每年约有2800万人为从事商务、留学、探亲或旅游持非移民类签证进出美国。美国竭诚欢迎通过合法途径来美访问,美国政府也尽力为诸位的旅行提供便利。但由于加强安全的迫切性,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入境和出境手续。
来美学生和交流访问者如妥善计划,做好适当的准备,可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因履行有关手续可能造成的延搁。
如果您是持非移民类签证来美的学生或交流访问者,请注意以下事项:
√在离开您所在的国家前,请确认您的护照和签证在入境美国期间仍然有效。护照有效期应超过您预定离美的日期至少六个月。
√还请核对一下您的签证是否与您应持的签证类别完全相符。
√当您在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得到非移民类签证时,领事官员会将您的签证文件封存在一个信封内并附在您的护照上。切勿打开这个信封!这个信封将由美国入境口岸的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官员启封。
√您在旅途中应随身携带几种特定文件。切勿把有关文件放在托运行李中!您的行李若丢失或未及时运达,您就无法向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官员出示有关文件,可能因此造成无法入境的情况。
需随身携带的文件如下:
护照(包括附在护照上装有签证文件的信封)和签证
SEVIS(The Student and Exchange Visitor Information System,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 I-20 AB表、I-20 MN表或DS-2019表
经济来源证明
除此之外,学生和交流访问者项目办公室建议您还应携带以下材料:
学生/交流访问者身份证明(最近的学费收据、成绩单)
预定就读学校的"Designated School Official"(指定校方负责人)或"Responsible Officer"(项目主管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书写工具(笔)
如果您乘飞机来美,机舱服务员将在您到达第一个美国入境口岸前发放CF-6059海关申报单和I-94入境离境记录卡。请在下飞机前完成这些表格的填写,入境时交给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的接待官员。如果您不了解如何填写某种表格,可请机舱服务员给予帮助。
抵达入境口岸时,请前往抵港旅客出口处,在国土安全部的检查站接受查验。在到达检查站前,请准备好护照、SEVIS I-20或DS-2019表、I-94入境离境记录卡和CF-6059海关申报单,以便向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的官员出示。 I-94卡应注明您将在美居住的地址(非学校或项目的地址)。
如果您通过陆路或指定的海港抵美,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官员将在入境口岸提供必要的CF-6059海关申报单和I-94入境离境记录卡。如果您不了解如何填写某种表格,可请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官员给予帮助。
您将和所有来美的访问者一样接受询问,说明希望入境美国的事由。您还需提供有关最终目的地的信息。请您务必向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官员说明自己属于学生或交流访问者。同时备妥预定就读的学校或参加的交流项目的名称和地址。
查验完毕后,检查官员将:
如持F类和J类签证,在您的SEVIS表上盖章,注明"D/S"(Duration of Status,身份持续有效期)
如持M类签证,在您的SEVIS表上盖章,注明计划结束后30天到期(30 days beyond program end date)
在I-94入境离境记录卡上盖章并将此卡订在护照内二次检查的要求
如果检查人员无法按常规核实您的有关情况,或者您未能备齐必需的材料,有关人员可能安排您前往名为"secondary inspection"(二次检查")的面谈场所。通过二次检查,检查人员可进一步了解情况,核实有关材料。这类检查与第一次检查的程序分开进行,其他入 境美国的旅客不至于因这类个别情况被耽搁。
由于您被录取或参与交流项目的情况需要核实,我们极力建议您携带就读学校的外国学生顾问(foreign student advisor)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或您参加的J-1交流访问者项目主管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如果您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晚间、周末和节假日)抵达美国, 您还需携带该联系人下班以后使用的电话号码。
未提供必需的文件和不符合入境/离境手续可导致学生或交流访问者被拒绝入境。在少数情况下,如果学生或交流访问者大体上符合要求但手续不完备,他 /她可能获得签发的I-515A表,"Notice to Student or Exchange Visitor"(学生或交流访问者临时入境证) ,允许学生或交流访问者临时入境美国,但要求尽快补交必要的文件。如不符合这些表格提出的要求,可被拒绝入境。
US-VISIT(来访者出入境身份识别技术):
2004年1月5日,全美国各地所有的国际机场、入境预检设施和指定的海轮港口启动了一个全面的出入境管理系统,即US-VISIT。
目前,持非移民类签证的来访者入境时须履行有关手续,在一个扫瞄装置上留下两个食指的指纹并当场拍摄一张数码照片。 US-VISIT适用于持非移民类签证的外国人,种族、国籍和宗教均非考虑的因素。
US-VISIT预定自2004年12月31日起在陆路入境口岸投入使用。
有关详情见www.dhs.gov/us-visit
国家安全入境出境登记制度(National Security Entry-Exit Registration System, NSEERS):
部份来访者需根据NSEERS的规定进一步接受查验,提供更多的材料。未来NSEERS将并入US-VISIT系统。如有必要,任何人都可能需要 接受进一步查验,按照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官员提出的要求就行程、停留期等涉及安全的问题提供更多的情况。入境口岸备有介绍登记手续的小册子。
有关详情见www.ice.gov/graphics/index.htm,搜索的关键词是"NSEERS"。
有关来美入境手续的详细介绍见educationusa.state.gov/predeparture/travel/customs.htm
获准进入美国后:
学生应尽可能立即向学校报到,注册选读的课程或登记入学。
交流访问者应在DS-2019表注明的"Program Begin Date"(项目开始日期)后30天内(不迟于30天)向交流项目主管人报到,向外国学生顾问办理参加预定项目的手续。
在读生:
在读生如赴美国境外旅行,需告知外国学生顾问并获得指定校方负责人(DSO)或项目主管人(RO)同意。有关人员将在SEVIS I-20表的第3页或DS-2019表的第1页签字表示同意。返回美国时,在读生/交流访问者必须出示有DSO或RO签字的有效的SEVIS I-20表或DS-2019表,表明该学生是在读生并符合学校或交流项目的要求。
如果学校同意您参加"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OPT"(任选实习),请务必确定学校已在SEVIS系统更新了有关您的记录,说明对此表示同意并给您签发一份新的SEVIS I-20表,在该表的第3页注明表示同意的意见。
美国国土安全部移民和海关执法局下属的学生和交流访问者项目办公室,协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US Bureau of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及美国国务院(Department of State),希望为您入境美国提供协助。
每年约有2800万人为从事商务、留学、探亲或旅游持非移民类签证进出美国。美国竭诚欢迎通过合法途径来美访问,美国政府也尽力为诸位的旅行提供便利。但由于加强安全的迫切性,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入境和出境手续。
来美学生和交流访问者如妥善计划,做好适当的准备,可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因履行有关手续可能造成的延搁。
如果您是持非移民类签证来美的学生或交流访问者,请注意以下事项:
√在离开您所在的国家前,请确认您的护照和签证在入境美国期间仍然有效。护照有效期应超过您预定离美的日期至少六个月。
√还请核对一下您的签证是否与您应持的签证类别完全相符。
√当您在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得到非移民类签证时,领事官员会将您的签证文件封存在一个信封内并附在您的护照上。切勿打开这个信封!这个信封将由美国入境口岸的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官员启封。
√您在旅途中应随身携带几种特定文件。切勿把有关文件放在托运行李中!您的行李若丢失或未及时运达,您就无法向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官员出示有关文件,可能因此造成无法入境的情况。
需随身携带的文件如下:
护照(包括附在护照上装有签证文件的信封)和签证
SEVIS(The Student and Exchange Visitor Information System,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 I-20 AB表、I-20 MN表或DS-2019表
经济来源证明
除此之外,学生和交流访问者项目办公室建议您还应携带以下材料:
学生/交流访问者身份证明(最近的学费收据、成绩单)
预定就读学校的"Designated School Official"(指定校方负责人)或"Responsible Officer"(项目主管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书写工具(笔)
如果您乘飞机来美,机舱服务员将在您到达第一个美国入境口岸前发放CF-6059海关申报单和I-94入境离境记录卡。请在下飞机前完成这些表格的填写,入境时交给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的接待官员。如果您不了解如何填写某种表格,可请机舱服务员给予帮助。
抵达入境口岸时,请前往抵港旅客出口处,在国土安全部的检查站接受查验。在到达检查站前,请准备好护照、SEVIS I-20或DS-2019表、I-94入境离境记录卡和CF-6059海关申报单,以便向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的官员出示。 I-94卡应注明您将在美居住的地址(非学校或项目的地址)。
如果您通过陆路或指定的海港抵美,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官员将在入境口岸提供必要的CF-6059海关申报单和I-94入境离境记录卡。如果您不了解如何填写某种表格,可请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官员给予帮助。
您将和所有来美的访问者一样接受询问,说明希望入境美国的事由。您还需提供有关最终目的地的信息。请您务必向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官员说明自己属于学生或交流访问者。同时备妥预定就读的学校或参加的交流项目的名称和地址。
查验完毕后,检查官员将:
如持F类和J类签证,在您的SEVIS表上盖章,注明"D/S"(Duration of Status,身份持续有效期)
如持M类签证,在您的SEVIS表上盖章,注明计划结束后30天到期(30 days beyond program end date)
在I-94入境离境记录卡上盖章并将此卡订在护照内二次检查的要求
如果检查人员无法按常规核实您的有关情况,或者您未能备齐必需的材料,有关人员可能安排您前往名为"secondary inspection"(二次检查")的面谈场所。通过二次检查,检查人员可进一步了解情况,核实有关材料。这类检查与第一次检查的程序分开进行,其他入 境美国的旅客不至于因这类个别情况被耽搁。
由于您被录取或参与交流项目的情况需要核实,我们极力建议您携带就读学校的外国学生顾问(foreign student advisor)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或您参加的J-1交流访问者项目主管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如果您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晚间、周末和节假日)抵达美国, 您还需携带该联系人下班以后使用的电话号码。
未提供必需的文件和不符合入境/离境手续可导致学生或交流访问者被拒绝入境。在少数情况下,如果学生或交流访问者大体上符合要求但手续不完备,他 /她可能获得签发的I-515A表,"Notice to Student or Exchange Visitor"(学生或交流访问者临时入境证) ,允许学生或交流访问者临时入境美国,但要求尽快补交必要的文件。如不符合这些表格提出的要求,可被拒绝入境。
US-VISIT(来访者出入境身份识别技术):
2004年1月5日,全美国各地所有的国际机场、入境预检设施和指定的海轮港口启动了一个全面的出入境管理系统,即US-VISIT。
目前,持非移民类签证的来访者入境时须履行有关手续,在一个扫瞄装置上留下两个食指的指纹并当场拍摄一张数码照片。 US-VISIT适用于持非移民类签证的外国人,种族、国籍和宗教均非考虑的因素。
US-VISIT预定自2004年12月31日起在陆路入境口岸投入使用。
有关详情见www.dhs.gov/us-visit
国家安全入境出境登记制度(National Security Entry-Exit Registration System, NSEERS):
部份来访者需根据NSEERS的规定进一步接受查验,提供更多的材料。未来NSEERS将并入US-VISIT系统。如有必要,任何人都可能需要 接受进一步查验,按照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官员提出的要求就行程、停留期等涉及安全的问题提供更多的情况。入境口岸备有介绍登记手续的小册子。
有关详情见www.ice.gov/graphics/index.htm,搜索的关键词是"NSEERS"。
有关来美入境手续的详细介绍见educationusa.state.gov/predeparture/travel/customs.htm
获准进入美国后:
学生应尽可能立即向学校报到,注册选读的课程或登记入学。
交流访问者应在DS-2019表注明的"Program Begin Date"(项目开始日期)后30天内(不迟于30天)向交流项目主管人报到,向外国学生顾问办理参加预定项目的手续。
在读生:
在读生如赴美国境外旅行,需告知外国学生顾问并获得指定校方负责人(DSO)或项目主管人(RO)同意。有关人员将在SEVIS I-20表的第3页或DS-2019表的第1页签字表示同意。返回美国时,在读生/交流访问者必须出示有DSO或RO签字的有效的SEVIS I-20表或DS-2019表,表明该学生是在读生并符合学校或交流项目的要求。
如果学校同意您参加"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OPT"(任选实习),请务必确定学校已在SEVIS系统更新了有关您的记录,说明对此表示同意并给您签发一份新的SEVIS I-20表,在该表的第3页注明表示同意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