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开发区违法拆迁,所有被拆迁户都拿不到拆迁协议书,权益受侵害后打官司缺乏最有力的证据,武汉东湖开发区违法拆迁,所有被拆迁户都拿不到拆迁协议书,只能拿到一个小纸条,上面写着拆迁补偿款的金额,拆迁后政府部门随意违约,
被拆迁户权益受侵害后,打官司缺乏最有力的证据,尤其是在武汉的115万外来人口,在拆迁中备受歧视,拆迁补偿不及本地人的一半,欢迎各新闻媒体前来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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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所说的每句话愿意承担所有法律责任,我们已经将把武汉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和东湖高新集团告上法庭 , 欢迎新闻媒体采访报导。
拆迁不给协议书 ---- 武汉 - betway必威体育官网
光谷违法拆迁,蓄意违约
2002 年6月,武汉东湖开发区管委会(注释:业主单位,相当于老板)委托东湖高新集团(注释:法人单位,相当于打工仔),对东湖开发区关南村进行征地拆迁,根据 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 72号《武汉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办法》,东湖高新和被拆迁户(包括外来户)签订了格式统一的拆迁协议书,协议约定房屋补偿标准为390元/平方 米,并且按原被拆迁正房面积安置还建宅基地,用于拆迁户建房,楼层为三层半。但是几乎所有被拆迁户都没有拿到拆迁协议书,问他们要,他们不给。
拆迁后单方毁约,拒不履行拆迁协议 --- 武汉光谷背信弃义
到了2003年下半年,武汉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和东湖高新集团变卦了,单方撕毁协议,不还宅基地了,桩基井都打好了的还建宅基地被强行收回。强制性地改为安 置还建房,但同时很突然地做出了一个歧视性排外政策:只给本地人分配还建房(面积和以前相当),收取成本费 390 元 / 平方米;外来人口不分配还建房,每平方米再补偿 200 元拿钱走人。也就是说,拆迁补偿590元/平方米,就把外来人口扫地出门了,而武汉市场上的商品房均价都涨到4000元了,这个拆迁补偿价格在武汉根本买 不到住房,只能买个厕所。这一歧视性排外政策理所当然地遭到了外来人口的一致抵制。
拆迁公司资产重组,吃肉吐骨头 ---- 只肯获取利益,不肯承担责任
后来东湖高新集团资产重组,所有债权债务转交给武汉光谷投资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和光谷投资公司同样拒绝安置外来人口。
2006 年春,还建房小区建好了,本地人都分到了面积大小和以前相当的还建房。外来户要求光谷投资公司履行还建协议遭拒,要求光谷投资公司分配还建房也遭拒,于是开始了在湖北省内长达8个月的上访历程 , 但一直没人解决 , 无奈只得进京上访。
武汉外来人口房产一律视为违法建筑,拆迁时不予安置 ---- 岂有此理
2006年9月25号去北京上访回来,武汉东湖开发区管委会仍然态度强硬,拒绝安置。他们说,东湖高新和本地人签的协议有效,和外来人口签的拆迁协议无 效;你河北人只能在河北建房,怎么把房子建到武汉来了呢?外来人口在非户籍所在地建房是违法的,不收回拆迁补偿款已经够仁义的了。
武汉东湖开发区管委会说,有部分外来人口以本村村民的名义申请建房,存在欺骗,土地证和房产证无效。外来人口建房都是经过村集体、土地和城建部门批准的, 办证时出示的是本人真实身份证,清楚地表明我们是外来人口,这一点村集体、土地和城建部门都知道,怎么能说是欺骗呢?签定拆迁协议时,出示的是本人真实身 份证,拆迁公司很清楚我们是外来人口,签订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拆迁协议为什么无效?
据调查 , 在武汉东湖开发区范围内,拆迁时,外来人口的房产不论建房手续是否齐全,一律视为违法建筑,拆迁补偿被大打折扣.只补偿房屋重置价,不补偿宅基地区位价 ; 而且对外来人口不安置还建房,外来人口实际得到的补偿不及本地人的1/3.外来人口在武汉遭到严重歧视,合法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处境艰难.
进京上访回来受到非法关押,长达 7 天 ---- 政府部门撑腰,打击报复
于是我们第二次进京上访,可一回来就遭到武汉东湖开发区管委会打击报复。2006年10月18日 ,他们指挥数名警察将其中一名上访人员押上警车,关押到一个江夏区法制培训班长达 7 天。地点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镇以东 5--6 公里外的一个废弃的院子里。
这个所谓的法制培训班,在武汉已存在多年,名义上是进行法制教育,实际上是一个专门关押进京上访人员的拘留所。在这里,限制人生自由;不准外出;不准回 家;要接受警察审讯;做笔录;签名;按手印;被强迫写不再进京上访的保证书,只有写了保证书才能被放出来;并威胁说,再进京上访将被劳动教养 3 年。
拆迁安置大打折扣,恶意侵占外来人口的还建房 -- 房价飞涨让人眼红武汉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和光谷投资公司现在拒绝履行原拆迁协议,如果要钱,只补200元/平方米;如果要房,只愿意分给外来人口80平米/户。我们外来创业 者的被拆迁的住房,小的有300多平方米,大的有700多平方米,兄弟姐妹,成家立业,全住在里面,现在只补偿80平方米的住房,这个大家庭怎么住得下?
我们可是签定了拆迁协议的,武汉政府部门手里有权,就可以肆意践踏国家的《合同法》?况且,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 72 号《武汉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应该拆多少,还多少,本来应该分给我们的其余几百平方米被人非法侵占,不知去向。据说,一些不是被拆迁户的权 势人物也分到了房子。
我们在武汉市内上访了8个多月,进京上访4次,国家信访局多次发函,敦促武汉有关部门信守承诺,妥善解决,但一直无人解决.大部分外来人口对武汉的政府部 门丧失了信心,迫于无奈,在不平等的拆迁协议上签了字,兄弟姐妹,妻儿老小一大家族人挤在80平米的房子里,艰难度日,本地人象这样大的家庭,至少安置了 400---700平米的还建房.本地人和外地人简直是天壤之别,这和国外的种族歧视有什么区别?
起诉到法院,2007年7月31号开庭
2007年5月29日,我将起诉书递交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庭于2007年7月12号给我立了案。 2007年7月23号,到法院拿到了通知开庭的传票,2007年7月31号开庭。
民告官受到政府官员的死亡威协,政府官员公然驱赶外来创业者
由于我拒绝像其它外来创业者那样妥协,坚持打官司,政府部门很恼火。2007年6月,武汉东湖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长亲自找到我,说,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流 泪,不到黄河不死心(用死来威协我)。你要打官司就打官司,不要在网上写博客发帖子(限制我的言论自由)。你搬走,不要住在这里了(公然驱赶外来人口)。 你不要影响你的哥哥姐姐,搞得他们在这里不好做人(诛连九族?)。后来他们果真派人去威协吓唬我得哥哥姐姐。
武汉政府部门伙同拆迁公司违法拆迁,恶意违约;外来人口在武汉遭受严重歧视,合法财产受侵害;上访人员遭打击报复,被非法羁押;武汉政府部门行政干预经济纠纷,政企不分,亦官亦商,欺下瞒上,不作为,乱作为,武汉115万外来人口强烈关注。
我搬家到外地,能建房吗?建房就违法吗?有土地证和建房证也没用吗?
欢迎各外省新闻媒体前来采访调查,我们对以上说的每句话愿意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