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率97%*
1935年,美国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就在同一年,美国国会又通过立法,授权各州政府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在美国,失业保险是由各州自行管理,联邦政府只是制订一些政策和措施,鼓励各州政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本州的失业保险体系,并尽量在各州之间保持统一性。目前,失业保险体系涵盖了97%的工薪阶层。
*救急不救穷*
美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有两项原则。首先,失业救济只为失业者提供临时性的经济帮助,而不是解决长期问题。其次,失业者必须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福利的法律规定,比如,必须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以及失业并不是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的。
美国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减少贫困和推动重新就业,而有关失业保险的政策也根据这些原则进行调整。比如,美国经济在2001年开始出现不景气,于是美国政府提出一项新的失业保险措施,就是临时延长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期。
*享受半年到20个月*
这一措施规定,失业者按照正常的失业保险规定,领取半年的失业金之后,仍然没有找到工作,可以继续领取13个月的失业救济。另外,各州还可以根据本地的财政状况,决定是否再延长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期,但最长不能超过20个月。
*授之以鱼和授之以渔*
与此同时,美国政府还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对失业者进行再就业培训,让更多的失业者掌握新的技能,使他们拥有更多的就业机会。美国的失业保险制度为失业者的基本生活提供重要支持,从而遏制了贫困家庭数量的上升。在经济处于低谷的时期,美国完善而灵活的失业保险制度对社会稳定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美国的失业保险体系通过工薪税来筹集资金。在大多数州,用于失业保险的工薪税全部由雇主承担。失业保险税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税率的高低取决于雇主解雇雇员的经历,解雇率越高,税率就越高。不过,一般来说,当企业面临财政困难时,还是宁愿通过裁员的途径来度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