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瞭望东方周刊》2002年3月15日,襄樊市老河口市宝石宾馆服务员高莺莺在宾馆身亡。3月16日,老河口警方指派的法医组尸检后得出结论,高莺莺系坠楼自杀身亡。3月18日凌晨4点,老河口市出动警察和武警将放在宝石宾馆的高莺莺尸体拖走,当晚尸体被火化。老河口市委工作组与高天虎签订协议,希望高家不再追究责任。
高莺莺父母四处上访,许多媒体纷纷对此事跟踪报道。
8月4日,记者从有关人士处获知,一直为高莺莺案上访奔走的高莺莺父母———高天虎和陈学荣因涉嫌伪证罪,已被襄樊有关部门刑事拘留。
高莺莺父母被刑拘
根据消息人士的透露,高天虎和陈学荣之所以被刑拘,和他们之前掌握的核心证据———被鉴定出精斑的内裤有关。
高莺莺的姑姑、也就是高天虎的妹妹高玉枝告诉记者,“7月17日,专案组在北京找到了我哥哥高天虎,18号他们就把内裤送到了公安部有关部门鉴定,但到21号左右,我们就和哥哥没有联系了。”
7月26日18时40分,高玉枝接到了襄樊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两位公安人员送达的《襄樊市公安局拘留通知书》第00083号和第00084号。
该通知书的主要内容为:“高玉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之规定,我局已于2006年7月23日将涉嫌伪证罪的高天虎刑事拘留,现关押在襄樊市第一看守所。”落款为襄樊市公安局。时间为2006年7月24日。
另外一份通知书的被拘留人是陈学荣,主要内容和高天虎的相同。
根据消息人士透露,高天虎和陈学荣之所以被认定涉嫌伪证罪,是因为送检的内裤,经鉴定内裤上的精斑为高莺莺父亲高天虎所有。高家也通过有关渠道听到了这样的消息,但该消息没有得到专案组的证实或否认。
高玉枝等高家其他成员,都表示对这样的结果无法接受。
律师称公安局程序违法
据记者了解,高家已聘请河南汉冶律师事务所的岳建州律师代理高天虎案,岳建州律师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对于高天虎涉嫌伪证罪一案,因为没有见到当事人尚不能细说。“但襄樊市公安部门的一些做法却已程序违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拘留后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但襄樊市公安局7月23日刑拘高天虎和陈学荣,却到26号才将通知书送到家属处。”岳建州说。
8月4日下午,记者拨打了公安人员留给岳建州律师的襄樊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有关负责人的电话,但无人接听。
之后,记者通过114查到了襄樊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电话,该支队办公室的陈姓科员告诉记者,“办公室人员也不知道此案的具体情况,据说襄樊方面很快将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此案结果。”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betway必威体育官网 》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betway必威体育官网 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