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6-04-23 02:55:00作者:王威
在安徽高速公路总公司工程建设处原副处长程中则的帮忙下,妻子的堂哥陈政法获得了总价约900万元的高速公路建设工程。为此,陈政法送去50万元人民币和5000美元。“那50万元是我向陈政法借的,绝不是受贿!”程中则说,辩护人还摆出一本“陈氏家谱”提交给法庭,用以证明两家的亲属关系。(据4月20日《新安晚报》)
落马贪官找出种种理由为自己开脱,这并不奇怪。但为了证明自己跟行贿人是“亲戚”,就将一部“家谱”搬到法庭上来,倒是很有些“创意”的。但程中则法庭摆 “谱”也只能是黔驴技穷、欲盖弥彰而已。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程中则利用其“管事”的权力,让陈政法顺利地获得了建设工程,然后收下对方数十万元的“感谢费”,这不是典型的“权钱交易”又是什么?一本“家谱”固然可以证实程陈的“亲戚关系”,但他们之间,更重要的还是“因为收钱之后构成的利益关系”。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大肆受贿,本来就是丢人现眼的事;在法庭上避重就轻、胡搅蛮缠,甚至搬来“家谱”,令“祖先”蒙羞,简直就是无耻之极了!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把一条泾渭分明的是非界限、一把准确直观的道德标尺摆在广大人民群众面前,更是摆在各级领导干部面前。但是非紊乱、美丑不分、荣辱不辨的现象在一些干部中相当普遍。有些腐败分子甚至黑白颠倒,以耻为荣。程中则就是典型的一例。
孟子说:“人不可以无耻”、“耻之于人大矣”。让腐败分子是非分明、知羞知耻,不能是“春风过驴耳”。更要让监督体制的完善要让这些无耻者无处藏身。近年来,交通系统已成腐败灾区,交通系统特有的封闭式投资和管理模式是最主要的原因。有关方面一方面要加强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公示制度、公开招投标制度、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建设,另一方面要严刑峻法,对腐败分子给予坚决惩处,让他们无法再这么无耻下去。如此一来,“摆谱”的贪官才会越来越少。
海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