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明慧网报道,陆凤玲,女,35岁,在96年学法轮功之前,患有严重的“牛皮癣”疾病,被疾病折磨得整夜不能睡觉。陆家生活很困难,全靠丈夫蹬三轮车勉强维持,还要供孩子上学。爲了看病,陆终于省吃俭用攒上了200元钱,到医院去抓药时,却被小偷偷走了。当时陆凤玲几乎要崩溃了,生活的艰辛,病痛的折磨,使她痛不欲生。
当她哭着来到姐姐家时,姐姐告诉她只有法轮大法能救她。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陆凤玲开始尝试法轮功,并按真、善、忍的标准不断修正自己,结果不到半年,“牛皮癣”这个现代医学还无法治愈的疾病,在她身上彻底的消失了,从那以后再没犯过。陆凤玲常说:“是大法救了我,是恩师救了我”。
1999年7.20后,陆凤玲爲说句真话,多次被关押。特别是在2001年6月19日晚9点,廊坊市公安局的杨华、刑警大队的孙喜旺等人,领着二、三十名警察突然闯入她的住处,将她绑架,同时非法拿走她家的电视机、录音机等物,还拿走了4000多元现金,就连家里的鸡蛋都被他们煮好了连锅一起端走。陆凤玲正在上小学的女儿吓得直哭。
陆凤玲被绑架后,刑警大队的警察连续审讯了她九天九夜,也不许她睡觉,他们逼她承认该地区的大法资料、横幅、喇叭都是她领着做的。警察说:陆凤玲,给你们大法保存点实力吧,如果你要不承认,我们还继续抓人,(当时他们已经抓了30多人了)。在他们的诱骗下,陆凤玲也真怕别的同修再遭绑架,不管她做没做,就按照警察诱骗的“承认”了。
警察却根据这些假证据给陆凤玲判刑10年,起初关押在河北满城太行监狱,2004年被转到石家庄监狱,目前被关押在河北省女子监狱。
在监狱里,陆凤玲多次提起申述,她说:提审员这种逼问、诱骗是违法的,所有证词是不真实的、是无效的,因此不能作爲判刑的依据;更重要一点,我做的一切都是国家《宪法》允许的,丝毫构不成犯罪。
目前陆凤玲正在绝食抗议非法判刑。明慧网希望人权组织、正义之士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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