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5-09-27 16:21:00作者:
俺是一个民工,所以注定俺必须一年四季远离老婆孩子热炕头,奔波在这城市的各个角落,用俺的双手,建造着一栋栋美丽的别墅,但到头来,属于我的,只有简易工棚里那一床潮湿发酸的破棉被和永远在结算却永远也不会结算的清的少的可怜的工资。
俺没有文化,但在这里,俺却成了一种文化符号,成了一种象征----俺代表着愚昧,代表着贫穷。
自古以来笑贫不笑娼,俺贫穷,俺当然要被人所不齿。俺衣衫褴褛,背着肮脏的编制袋挤上公车,驾驶员用审视阶级敌人般的目光审视着俺投币,好象一不留神,俺便会逃过那一块钱的车票。俺往车厢里走着,浓妆艳抹着装品位并不比俺高多少的庸俗脂粉赶紧捏着鼻子远远的躲避着俺。
俺就这样被人鄙薄着,甚至连这城市里的狗也知道,见到衣着光鲜的“高贵人”要狠劲摇尾巴,而见了俺这样的民工则可以肆无忌惮的追着狂吠不止,大发狗威。
俺是民工,俺更是个人,所以俺也会有七情六欲,也会有想女人的时候。于是,在一次发完工资以后,俺决定去“享受”一次。而身在异乡, 俺享受的途径只有一个,那就是嫖。不幸的事,俺被抓了。
神勇的公安干警在搜光俺身上仅有的不够他们去吃一顿饭的钱后,要求俺作出深刻的检讨,于是俺写道:“俺忘记了自己是个平头百姓,把自己混同于县上乡上的干部,以为可以像他们一样逍遥……”
在工友们眼里,嫖娼不耻辱不可笑,嫖娼被抓便是耻辱可笑的了。俺知道自己会成为他们的笑料。俺不想成为他们的笑料,至少不想亲耳听到自己被他们笑,于是俺决定逃离这里。回到自己的家,那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地方。
在家里,俺在和邻居闲聊的时候,听到这样一条在俺们那小道流传的消息-----俺乡乡长嫖娼被抓,他也做了深刻的检讨:“由于放松了学习,忘记了自己是个党员干部,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混同于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