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4-12-28 13:55:00作者:
昨天,太原市中级法院对9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执行死刑,其中包括制造东山活埋人案的罪犯杜贵清、苏栓保和刘金平,“嫖客杀手”贾建虎和故意杀人女犯陈影。
2003年9月19日晚,抢劫、绑架犯杜贵清、苏栓保和绑架犯刘金平等5人,将杏花岭区兴福粮油店店主梁某绑架至窑头村山上,在勒索8万元后,又将其活埋,抢劫现金700元和一部手机。2001年11月26日晚,杜贵清、刘金平、苏栓保等人将太原市亘盛物贸公司经理赵某绑架,勒索、抢劫其现金32 万余元。2002年11月26日晚,杜贵清、刘金平、苏栓保等5人冒充警察,将中涧河乡溪只沟坑口煤矿矿长王某绑架,抢劫、勒索其现金15.2万元。
1998年7月至2003年3月间,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犯贾建虎,在分别与被害人赵某等6人嫖宿时,因其要求再次发生性关系遭拒或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先后杀死了6人;在与被害人孙某、王某嫖宿后,他欲窃取回已给付两人的嫖资时,用刀将反抗的两人刺死。在杀死王某后,贾建虎还将与王某同住的一女子杀死。
2003年3月18日下午,38岁的故意杀人女犯陈影让杜家宾(已判刑)替自己去交房租。路上,杜家宾与被害人高某相遇,高某称陈影欠自己265 元钱,便拉上杜家宾找到陈影。陈影、杜家宾借口要到派出所处理此事,并以怕高某打杜家宾为由,将高某的双手捆住。然后,陈影趁高某不备,拿起一把铁锤猛击高某的头部,致高某当场死亡。
2003年2月27日和3月23日,抢劫、盗窃犯潘强、张东雨伙同苏博(已判刑)等人,先后在太原市抢劫王某、赵某现金600余元及小灵通一部。同年3月5日晚,潘强、张东雨和苏博等人,抢走天瑞达通讯商店钥匙,抢劫店内手机24部及部分配件,价值3.4万余元,并杀死一人。此外,潘强、张东雨等人还先后在太原长治路等地盗窃香烟等物,价值1.7万元。
2002年12月18日晚,故意伤害犯姜卫星因其姐在重机南区菜市场与孙某发生争执,便持一把剔肉尖刀捅死了在场的孙某和孟某。
2003年6月7日晚,故意伤害犯杜鹏和张星(已判刑)与被害人智某一道去唱歌,当3人行至师范街时,杜鹏与智某发生争执,并持木棒等猛击智某的头部和胸部,致智某当场死亡。
2003年9月19日晚,抢劫、绑架犯杜贵清、苏栓保和绑架犯刘金平等5人,将杏花岭区兴福粮油店店主梁某绑架至窑头村山上,在勒索8万元后,又将其活埋,抢劫现金700元和一部手机。2001年11月26日晚,杜贵清、刘金平、苏栓保等人将太原市亘盛物贸公司经理赵某绑架,勒索、抢劫其现金32 万余元。2002年11月26日晚,杜贵清、刘金平、苏栓保等5人冒充警察,将中涧河乡溪只沟坑口煤矿矿长王某绑架,抢劫、勒索其现金15.2万元。
1998年7月至2003年3月间,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犯贾建虎,在分别与被害人赵某等6人嫖宿时,因其要求再次发生性关系遭拒或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先后杀死了6人;在与被害人孙某、王某嫖宿后,他欲窃取回已给付两人的嫖资时,用刀将反抗的两人刺死。在杀死王某后,贾建虎还将与王某同住的一女子杀死。
2003年3月18日下午,38岁的故意杀人女犯陈影让杜家宾(已判刑)替自己去交房租。路上,杜家宾与被害人高某相遇,高某称陈影欠自己265 元钱,便拉上杜家宾找到陈影。陈影、杜家宾借口要到派出所处理此事,并以怕高某打杜家宾为由,将高某的双手捆住。然后,陈影趁高某不备,拿起一把铁锤猛击高某的头部,致高某当场死亡。
2003年2月27日和3月23日,抢劫、盗窃犯潘强、张东雨伙同苏博(已判刑)等人,先后在太原市抢劫王某、赵某现金600余元及小灵通一部。同年3月5日晚,潘强、张东雨和苏博等人,抢走天瑞达通讯商店钥匙,抢劫店内手机24部及部分配件,价值3.4万余元,并杀死一人。此外,潘强、张东雨等人还先后在太原长治路等地盗窃香烟等物,价值1.7万元。
2002年12月18日晚,故意伤害犯姜卫星因其姐在重机南区菜市场与孙某发生争执,便持一把剔肉尖刀捅死了在场的孙某和孟某。
2003年6月7日晚,故意伤害犯杜鹏和张星(已判刑)与被害人智某一道去唱歌,当3人行至师范街时,杜鹏与智某发生争执,并持木棒等猛击智某的头部和胸部,致智某当场死亡。
据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