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3-10-07 19:10:00作者:
赴遂宁大英县演出的歌手周彦宏,昨日经成都返京,临别前她向记者报料:9月26日,她已与美国纽约国际影视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正式演艺合同,公司高层还透露,与她同时签约的还有一位重量级人物──刘晓庆!但昨晚记者与刘晓庆好友罗维伦联系,请他向刘晓庆证实此消息,刘晓庆却称不知此事。这给周彦宏的说法打了一个问号。
据中华网10月2日报道,周彦宏昨日声称,这家经纪公司的老板叫邓龙,是个资产颇丰的旅美华人。他一直很看中刘晓庆的影视表演艺术,在朋友帮助下,邓龙日前与刘晓庆在北京见面,双方谈得愉快,邓龙表示愿意投资2000万人民币,请刘晓庆主演一部电影,主要在海外发行。另一笔资金则用于周彦宏拍电视剧《当爱情经过的时候》。
记者拨通了刘晓庆家中的电话,刘晓庆的表姐称晓庆已外出,问及签约一事,她说不知道。刘晓庆的好友罗维伦则说,晓庆表示对签约之事不知情。为求证邓龙是否与刘晓庆签下合同,记者又采访了周彦宏,她语气肯定地证实:“签约一事是真的。可能刘晓庆比较低调,不愿意炒作吧。邓龙告诉我,公司的第一笔投入主要用于为刘晓庆拍电影,为我出唱片,但邓龙希望我与刘晓庆各写一本书在海外发行。”
据中华网10月2日报道,周彦宏昨日声称,这家经纪公司的老板叫邓龙,是个资产颇丰的旅美华人。他一直很看中刘晓庆的影视表演艺术,在朋友帮助下,邓龙日前与刘晓庆在北京见面,双方谈得愉快,邓龙表示愿意投资2000万人民币,请刘晓庆主演一部电影,主要在海外发行。另一笔资金则用于周彦宏拍电视剧《当爱情经过的时候》。
记者拨通了刘晓庆家中的电话,刘晓庆的表姐称晓庆已外出,问及签约一事,她说不知道。刘晓庆的好友罗维伦则说,晓庆表示对签约之事不知情。为求证邓龙是否与刘晓庆签下合同,记者又采访了周彦宏,她语气肯定地证实:“签约一事是真的。可能刘晓庆比较低调,不愿意炒作吧。邓龙告诉我,公司的第一笔投入主要用于为刘晓庆拍电影,为我出唱片,但邓龙希望我与刘晓庆各写一本书在海外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