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3-08-27 22:24:00作者:
记者日前从广东省林业局获悉,果子狸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已获准在广东养殖和商业性经营利用,广东林业部门已开展《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准许证明》的重新核发工作,并从现在开始接受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申请。
本月初,国家林业局发出《关于发布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的通知》,广东省林业局根据这个通知,对全省陆生野生动物的养殖情况进行了摸底,在加强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拟定了可用于养殖和商业经营的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
目前广东全省共有1300多家野生动物养殖场(厂),其中224家养殖的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养殖最多的是蓝孔雀等雉科,果子狸养殖厂也有18家,数量有1000多只。广东省林业局将对全省野生养殖厂重新核发《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准许证明》。
广东省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主任陈万成说,对于养蛇场等不在54种名单之内的野生动物养殖业,林业部门将区别对待,那些原来已获准养殖的企业可以继续驯养繁殖,但不能出售经营。他们可以向国家林业局申请出台第二批可商业性经营利用的名单。如果这些企业不想再养殖,则可以考虑限期妥善处理,林业部门将采取措施给他们现存有的野生动物一个合法的销售渠道,以减少养殖户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