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城市都有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常常是满脸皱纹,满头银丝的老大爷,老大娘,脚、手伤残的残疾人。他们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满脸愁苦,他们活动在候车亭,火车站,集市边,大街上。当他们带着乞求的眼神可怜兮兮地向路人颤颤伸出一只又老又黑的手,他们遭遇的通常是麻木、躲避,甚至叱喝。当我在各种各样的场合看到各种各样的人们对年迈如他们的父亲母亲,甚至祖父祖母的乞丐叱喝,心里总有一股说不出的憎恶与难受。什么时候我们才能把乞丐当成和我们一样平等的人来看待?什么时候我们才能把年迈的乞丐当成我们的长辈来尊敬?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像一个正常人一样,首先考虑他人的尊严并且充分尊重他人的尊严?社会学家们热衷于各种领域的“建树”,但是几乎没有人愿意把视野投向这个生活最艰辛、最无助的群体。我们从不知道这街头以岁月的沧桑与肢体的伤残去换取人们的一点点怜悯与施舍的人们心里在想什么,他们在刺骨的寒风中到底在什么样的地方以什么样的方式度过构成他们生命的每一个夜晚,他们每天果腹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东西。并且我们不想知道--仿佛街头本来就有这样的人,而且永远应该有这样的人。怜悯,在今天要么被当作迂腐的笑话,要么被斥为哗众取宠的姿态。然而,这个世界怜悯的空气有多淡薄,我们尊严的空气就有多淡薄,我们的良知的丧失就有多彻底!
我不止一次地在马路上,广场上,江边遇到卖鲜花的小男孩小女孩。他们的年龄从五六岁到十一二岁不等,在这个本来应该走进学校,接受教育的年龄,他们每人手中拿着一簇玫瑰花,而且通常是半萎的玫瑰花--大概有时是花店中的清理货,当看到青年男女成对出现的时候,他们便拿着花一路乞求着:“哥哥,买一朵花送给姐姐嘛,买一朵花送给姐姐嘛。”如果人们不买,他们一直跟着,突然把花塞到人们的手里,等你拿住了便再次央求:“哥哥,可不可以还给我两块钱。”于是他的一朵在花店五毛钱的花就卖了两元。当我面对这些小孩的时候往往陷入了困境。他们背后显然有一个操纵的团伙,而且真正的罪魁祸首就是那些叫、雇、逼这些按照义务教育法应该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孩子出来乞讨般卖花的人。每一个顾客的钱最后必然不是由小孩所得,而是落入那幕后黑手的口袋。有一次我在马路隧道口,突然注意到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穿着破烂的红棉衣拿着一簇玫瑰花正在摆弄。生活的艰辛和痛苦掩盖不了那与生俱来的无邪、天真得令人心碎的眼神。那充满纯洁、童真的神态顿时刺得我泪水直流。我为我以前所谓的心理困境而惭愧不已。面对着那样怜人的孩子向你伸出求助的手--仅仅是花费一点钱买他(她)的一根玫瑰,任何拒绝的理论、态度--不管有如何冠冕堂皇的理由,如何悦耳动听的解释--都是以丧失人性最基本、最重要的那点怜悯之情为代价。孟子说见孺子之落井人皆有恻隐之心,这种恻隐之心就是一种直观、直接的,没有理性参与,没有任何前提的怜悯。这种怜悯在今天已经消失殆尽了。我为我从前曾经有过的对他们的讨厌态度而羞愧不已,他们这样的年龄,本来应该享受国家、社会、家庭的保护,但是他们什么也得不到,同龄人的一切幸福他们一点点也品尝不到。正是国家、社会、家庭这些看似没有确定的具体对象制造的罪恶把他们逼到最悲惨、最无助的境地,在他们认识尊严之前便剥夺了他们的尊严,在他们品尝幸福之前就剥夺了他们的幸福,在他们体味爱之前就剥夺了他们的爱--恰如在他们没有语言能力之前便剥夺了听觉一样。用国家、社会、家庭这样大而无当的名词作为谴责的对象明显是不够的,该受谴责的是我们每一个个体。当每一个个体都以麻木、冷漠的心态来对待我们的社会共同体,当悲悯、爱在每一个个体身上消失而后最终在社会上消失,这样的社会便变成一个麻木、冷漠,制造恶与不义的社会,便是一个把一个个孩子逼上街头,让他们去丧失尊严,去卖花的社会。悲悯、爱在社会的消失以在每一个个体身上,在每一个“我”的身上的丧失为前提,每一个人都逃脱不了对这个社会一切悲剧一切苦难的责任。面对这群苦难的孩子我们如果不再有爱与悲悯,让他们这样在冷漠、麻木的环境中成长,让他们在丧失尊严的环境中成长,实在想象不出除了更麻木、冷漠甚至残酷地报复这个社会之外他们还能有什么选择。
随着人们想象能力地增强,那些以前人们想也想不到,做也做不出的惨剧纷纷以各式各样的情状搬上这人间舞台。我在南方这个号称大都市的富庶城市里见到的在光天化日之下最惨无人道的一幕,是怀抱婴儿,利用婴儿上街乞讨。或许现在农村的人们--即使走出农村多年如我者,也无法想象得到光天化日之下都市街头会有这样的一幕:一个年青少女或年轻的女人,抱着一个哭得几乎没有了声音,几个月到一两岁不等的婴儿,坐、跪在行人如怒潮的马路旁求乞。苍蝇一群又一群地在婴儿四周盘旋,仿佛苍鹰在猎物头上徘徊,那衣衫褴褛的女人不时拿起奶瓶粗暴地往婴儿嘴里塞,以维持婴儿的生命,婴儿的跟前放着一个乞讨用的大碗。有时一段不长的马路便同时有不止有一摊抱婴跪乞者。很明显,婴儿的作用和大碗一样,仅仅是乞讨的道具。大碗中零零星星的纸币与硬币,正在赎买这个婴儿的生命,正在夺取这个婴儿的生命!一些有良知的记者在报纸上披露,这些在烈日中暴晒的婴儿通常来自一个集中的地方,大多为人们遗弃的女婴,这些婴儿每天在烈日下暴晒,极少能够存活下来,并且有的死后被扔到垃圾堆中!当几个月前我第一次在学校门前的人潮中发现这惨绝人寰的一幕,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更不敢相信我的所在,还是人间!站在那些啼哭不已的婴儿眼前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我向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推测同类的凶残,但是事实往往还是出乎我的意料。我不知道该谴责谁,我不知道看着这样的暴行我能做什么,面对这光天化日之下的惨绝人寰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做什么!我一遍又一遍的问自己,但是我一点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报警?谴责那个女人?谴责麻木的路人?面对这样的滔天大罪我不知道到底该求助于什么力量谴责什么人,最后我只能谴责我自己,正是我这样冷漠、麻木并且甚至认识到了麻木、冷漠但却没有一丁点挽救麻木冷漠的行为,才造成这种非人的罪恶在这非人间光明正大地发生。在这场残杀女婴的行动中,每一个人不是主谋,就是帮凶!鲁迅的《狂人日记》的最后乞求般的向吃人的历史呼叫:“救救孩子”,如今,在这场人肉盛宴中吃人的嘴巴伸向的不仅是孩子,而且至于婴儿。救救他们,救救他们!
我常常疑心我们所处的本来就是历史。古代的灾荒吃人,围城无粮吃人,近代的炒犯人的心肝吃,当代的“文革”吃人,都让我感到不可思议不可理解。但是,这本来就是一个有着“五千年吃人履历”的民族,历史早就摆好了一个人肉的盛宴。今天,吃掉人的尊严,生命,同样显得那么顺理成章理所当然!并且,据说南方有一些地方已经有了一样叫“婴儿汤”的东西,专门炖婴儿给那些富人吃,据说吃了能够补肾壮阳。吃人的历史还在继续,吃人的艺术同样在进化。然而,将来,吃人的人必定不会留在世上--如果还有将来的话。
后悲剧时代的一切悲剧和苦难由于麻木而不再被视为悲剧--就如意气风发的青年男女对着向他伸出收的老态龙钟的乞丐叱喝,就如人们对卖花的孩子的满脸不屑与憎恶,就如路人在烈日下啼哭不已的婴儿面前若无其事地走开。是的,对悲剧的麻木与冷漠是快乐的,因为麻木意味这默认悲剧存在的合理性,冷漠意味着对悲剧不负任何责任。没有责任,自然没有痛苦。然而,悲悯、爱与同情,是一个人是否成为人的基本标志。一个社会最大的罪恶就在于对人的生命,人的尊严,人的自由的漠视与剥夺。每一个对悲剧麻木的人,事实上都是人肉盛宴中的一个享用者,同时随时可能以另一种方式被享用。尊重别人的尊严就是尊重自己的尊严,蹂躏别人的尊严是在亵渎自己的品格,向别人施予爱与悲悯就是向自己渺小的生命施予爱与悲悯,因为在没有爱与悲悯的社会你自己也得不到爱与悲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