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社民連前主席吳文遠刑滿出獄。(圖片來源:宇星/看中國)
【看中國2022年5月1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綜合報導)香港社民連前主席吳文遠因參與反送中期間的兩個遊行,去年被法院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而遭判囚。4月30日,吳文遠刑滿獲釋,感嘆雖可呼吸自由空氣,但仍感窒息。
吳文遠因參選2019年反送中期間的10.1(國殤日遊行)及10.20(九龍大遊行)而被當局檢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去年被法庭判囚14個月。據《獨立媒體》報導,4月30日,吳文遠刑滿出獄,並於早上10時許與社民連主席陳寶瑩一同步出中環碼頭。他手持行李箱,一出碼頭便隨換上黃色口罩,開心地向鏡頭做出勝利手勢。
面對記者採訪,吳文遠說,以前認為一年的刑期很長,但現在卻是「濕濕碎」(小意思),形容香港在一年間急速轉變,譬如記者已成為高危工作。他感嘆,如今雖然獲釋,可以呼吸自由的空氣,但都有窒息的感覺。不過,他勉勵港人要「堅持信念、分清黑白是非」。
對於未來生活安排,他笑稱現在打算去剪頭髮,吃蝦餃、燒賣,未來數日再重拾生活節奏,「繼續為香港人、自己、工人發聲」。
2019年10月1日,民陣發起「沒有國慶,只有國殤」遊行,遭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不過當日仍有數十萬港人自發上街參與遊行。其後警方落案起訴參與遊行的10名民主派人士,除了吳文遠,其他9人分別為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梁國雄、陳皓桓、楊森、何秀蘭、單仲偕、蔡耀昌。
其中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被判囚18個月;有8.31案在身的何俊仁,兩罪共判囚18個月;吳文遠與蔡耀昌被判監14及9個月,其中蔡耀昌獲准緩刑兩年執行。楊森、何秀蘭、黎智英及單仲偕則被判入獄14個月。單仲偕因沒有案底,可獲緩刑兩年。另外,吳文遠的10.20案同樣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被判囚12個月,但可與10.1案同期執行,即總刑期為14個月。
過往參與未經警方批准的和平集會,法庭通常判以罰款或社會服務令,是次案件大部分被告均遭重判,被認為是中共當局對港人和平集會權利的最大警告和恐嚇,預示之後民主派或無法再舉行任何和平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