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時代的恐懼與不安將會伴隨人的一生。(圖片來源:Adobe Stock)
在台灣歌壇被譽為「東方不敗」的天后張清芳,6月22日晚間,突然宣布與「投資教父」宋學仁的離婚聲明稿,指出離婚主因是「無法克服雙方的差異性而決定離婚」,他們強調,雖然努力嘗試過克服彼此的差異但仍無法解決,離婚對他們而言「已是最好的決定」。
聲明稿中,字字句句都是對孩子的愛。兩人說:「以後雖然不是夫妻,但我們依然會是孩子的父母,孩子不會因為我們的離婚而失去任何一方的愛。」他們懇請外界不要臆測離婚的理由,「這會傷害到我們的孩子」,甚至連走離婚法律程序的時間也配合孩子,選擇在孩子放暑假期間完成。
是的,大人的事情,留給大人來處理。如果婚姻無法繼續,也請盡可能保護孩子。離婚不是孩子心理扭曲的原罪,無愛和漠視才是。每個單親家庭的孩子,都能夠收穫父母足夠的關注和愛。
離婚對子女在婚戀上的影響
繪本大師莫里斯·桑達克就曾談到:不要輕視童年時代的恐懼與不安,它們將伴隨人的一生;不要低估孩子們的洞察力,他們甚麼都知道。那麼,離婚對子女日後的婚戀和家庭生活上有哪些影響呢?
耗時近 20 年的「台灣青少年成長歷程(Taiwan Youth Project,TYP)」是難得一見追蹤期如此長的研究。其中:父母離婚,會影響子女不婚還是早婚?裡面總結了三點:
1、以「家庭結構」的面向來看:子女在兒童期經歷父母離婚,成年後較有意願約會、較可能婚前懷孕,但非早婚。如果到青少年期才經歷父母離婚者,則可能使其不想結婚;但對女兒的影響反而可能是早婚且較早生育。
2、在「家庭關係」的面向,親子衝突較高者,子女有早婚的現象;父母間經常衝突,則子女較可能不想結婚,也不會早婚。這也暗示,上代衝突高的家庭關係可能影響到下一代進入親密關係的欲望;反之,若家庭關係較為融洽,家庭凝聚力較高,則會促使男性早婚與早育。意即,這些男性較能順勢接受傳統中成家的責任,而不會抗拒走入婚育生活。
3、值得注意的是,成長過程中家庭經濟較佳、家人關係較好、目前在就業者,對男性都是提高家庭組成機率的重要因素。然而相同的因素放在女性身上,反而降低結婚的可能性。
愛一個成長於離婚家庭的人 謹記10點
愛一個成長於離婚家庭的人,雖然不容易但也是緣分,結為夫妻,就陪伴他一起創造出快樂且健全的幸福關係吧!但請務必謹記且處理好10件事:
1、他們不信任你。
2、他們仍是受傷的人。
3、他們需要知道,你是能夠依靠的人。
4、他們需要清楚地知道你的感受。
5、他們討厭變化。
6、他們不清楚健全的婚姻關係是什麼模樣。
7、他們是照顧者。
8、他們可能是控制狂。
9、他們內心深處覺得,這段感情最後也不會有圓滿的結局。
10、他們其實是最希望這段感情能夠直到永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