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在清場中發射催淚彈。(圖片來源: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10月3日訊】(看中國記者鍾琺綜合報導)10月1日在香港「反送中」抗議活動中被警察開槍重傷18歲中學生曾志健,今日在法庭被指控涉嫌襲擊警察、暴動罪,槍擊學生的警察姓名職務也被曝光,是香港警署警長曾家輝。
法庭提堂 開槍警察身份曝光
台灣中央社10月3日引述海外媒體報導稱,香港當地時間10月3日中午,沙田裁判法院提堂首度開庭,審理有關警方指控18歲中學生曾志健的案件。曾志健不但被指控涉嫌暴動罪,還被指控10月1日在「反送中」抗議活動中襲擊警署警長曾家輝和警察謝思明。
根據法庭指控一方陳述的案情稱,10月1日,大批「反送中」支持者在荃灣舉行示威活動,警方在清場過程中多次發射催淚彈未見效果。在警民衝突中,曾志健涉嫌在大河道對包括警察謝思明等進行攻擊,此期間他手持一個疑似鐵條的武器,並扔擲磚頭。警方指控,當時現場眾多「反送中」支持者對警察進行攻擊,因此警長曾家輝由於擔憂自己的人身安危,就手持真槍對曾志健開了一槍。
曾志健中槍之後當場倒地不起,另一名示威者26歲的理工大學學生邱宏達慾前去進行救援,卻遭到警方壓制,隨即被捕。警方指控邱宏達涉嫌撿起曾志健手中疑似鐵條的武器而被制服,涉嫌暴動罪。
曾志健經過醫院搶救之後,現已經沒有生命危險,目前依然在醫院接受治療,因此無法出庭。
警長曾家輝被質疑非法開槍
10月1日,香港警署警長曾家輝近距離開槍重傷一名18歲中學生,這是自6月份「反送中」運動爆發以來首次出現市民被真槍實彈擊中的事件。在各界譴責聲中,香港警方依然聲稱此舉是屬於「合法」開槍。
綜合香港媒體報導,曾家輝開槍擊中曾志健的部位,僅距離心臟3公分處。經過醫院手術搶救之後,曾志健脫離險情,轉送到加護病房繼續接受治療。
美國《紐約時報》通過錄像視頻分析稱,10月1日,香港警察在對「反送中」示威活動清場的過程中不但出現眾多違法行為,而且也違反了聯合國的執法行為規範。
根據現場拍攝視頻畫面顯示,10月1日,香港市區再次出現「反送中」抗議人潮,警察與市民在荃灣附近爆發衝突,儘管1名警察在衝突當中已經手持裝有橡膠子彈的槍枝,腰間也有胡椒噴霧等非致命武器裝備,但依然手持左輪手槍直接近距離向一名市民開槍射擊,導致18歲中學生中槍倒地。
眼見中學生中槍倒地,另有一名示威人士試圖靠近幫助中彈的學生,結果卻被警察打倒在地。其他趕到現場支援的警察至少2人持有手槍、1人手持胡椒噴霧器指向市民。而且,警察也沒有向中彈的學生提供急救,任憑受傷學生一人躺在地上。
根據聯合國相關警察執法規範,唯有面臨著死亡或遭受重傷的威脅情況下,警察才可以使用合法槍枝自衛,並且必須要有向天鳴槍等警告的動作之後,根據案發現場情況再選擇開槍與否。
視頻中,對18歲中學生開槍的香港警察沒有做出向天鳴槍的警告動作,而是直接對人開槍,擊中了學生的致命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