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皇帝不能以個人喜怒,任意而為
曾經有一個官員,很不討宋太祖趙匡胤的喜歡,所以,當這個官員有功應提升之時,趙匡胤就不予批准。大臣趙普,堅決請求照章辦事,趙匡胤和氣地說:「我就是不給他陞官,你有什麼辦法?」
趙普說:「刑罰是用來懲治壞人壞事的,賞賜是用來酬勞有功之人的。從古至今都是如此。賞罰制度為天下人共同擁有,不是您個人的事情,怎麼能以您個人的喜怒,而任意為之呢?」趙匡胤更加生氣了,轉身進入宮內。趙普就一直站在宮門外等候。過了很久,趙匡胤醒悟過來了,覺得趙普說得很在理,便答應趙普的請求,批決提升了那個官員。
「皇帝不能以個人喜怒,任意而為」的諫言,受到了趙匡胤的尊重。
(源自宋代司馬光《涑水記聞》)
二、宋太祖認錯
宋太祖趙匡胤,曾經在後花園,用彈弓打雀。群臣口稱:有急事求見。太祖馬上召見他們。然而,群臣所說的,不過是很一般的事情。
太祖大怒,追問其中緣故:「為何要騙我?」有一臣回答說:「我認為此事,總比用彈弓打雀重要。」
宋太祖更加生氣,舉起手中持拿的斧子,就用斧子的把柄,撞擊那人的嘴,打掉那人的兩顆牙齒。那人慢慢地拾起牙齒,放在懷中。
宋太祖罵道:「你揣起牙齒,難道想告我不成?」那人回答說:「我自然不能告您,但自有史官來記載這件事。」
宋太祖轉念一想:「此人說得實在有理,其錯在我!」遂轉怒為喜,賜給這人許多財物,並安慰他。
(《涑水記聞》)
三、王欽若陰險,巧言中傷他人
王欽若為人陰險狡詐,善於以詭詐之言陷害他人,而被陷害之人,往往還蒙在鼓裡。
宋真宗時,王欽若與王旦,同為宰相。當時,翰林學士李宗諤,很有名望,王旦很器重他,想推薦他做宰相副職,就把這個想法,先告訴了王欽若。王欽若說:「此事甚好。」王旦說:「還應稟告皇上。」當時李宗諤家裡很貧窮,所得俸祿不足以用來娶妾。王旦曾前前後後,資助他一千多貫錢。這些事,王欽若都知道。按以往的規矩,任宰相副職向皇帝謝恩之日,朝廷賞賜之物,價值將近三千貫錢。王欽若便趁機會,稟告真宗說:「李宗諤平日欠了王旦很多錢還不上,王旦推薦李宗諤任宰相副職的目的,是讓他得此賞賜,以歸還自己的債,並不是為國家選拔人才。」
第二天,王旦將推薦李宗諤之事,對真宗一說,真宗當即變了臉色,不予批准。
(《涑水記聞》)
四、奢物亡國
宋太祖趙匡胤,平定了後蜀,走進蜀宮,見蜀後主孟昶的宮中,有鑲嵌寳物的便盆,立刻命人將它打碎,並說:「他(孟昶)追求這麼奢侈的享受,還想不亡國,哪裡能做得到?」於是,凡看到諸侯、大臣們有奢侈品,一律命令予以焚燬。
(《涑水記聞》)
五、先見之明
宋真宗已經與契丹和親。王旦問李沆:「你看和親之事如何?」李沆說:「好是好啊,可是邊境上禍患平息了,恐怕君主會漸漸滋生奢侈享樂之心。」當時,王旦聽了,並沒有把他的話,當做一回事。等到宋真宗晚年,大修宮殿樓閣,到各處巡視、遊玩時,王旦才私下裡感嘆說:「李公可稱得上是有先見之明呀!」
(《涑水記聞》)
六、舉賢不避親
侍中曹彬將死,宋真宗親臨探視,問他有何後事囑託?曹彬說:「臣無事可言。」真宗一再追問,他才說:「臣有兩個兒子曹璨和曹瑋,都有才能,可以任用為將。讓他們繼續衛國效力。」真宗問二子優劣如何?曹彬回答說:「曹璨的才德不如曹瑋。」後來事實證明,曹彬所言,都是實話。
(《涑水記聞》)
七、宋真宗不罪言者,並下詔表彰
石熙政,任寧州(今甘肅一帶)知州時,上書宋真宗:「前幾天清遠(縣名,今屬廣東省)軍失守,是因為朝廷一向對此地沒有給予充分重視造成的。」並由此提出向寧州增兵三五萬人的請求。
宋真宗說:「西邊之事,我從來不敢忘記。只是石熙政遠離朝廷,不知內情罷了。」
周瑩等人說:「清遠失守,是將帥無能的緣故,而石熙政,卻敢於如此出言不遜,一定要治他的罪!」
宋真宗說:「群臣敢於進言,是非常難得的。如果其言可用,就採納。不可用,就算了。假若一定給石熙政治罪,那以後誰還敢進言?」於是,下詔書,表彰了石熙政。
(《涑水記聞》)
八、寇母嚴教
寇准小時候,不注重小節的修養,愛好攜帶鷹、狗去遊獵。他母親教子嚴厲,有一次怒其浪蕩,舉起秤砣砸他,打中了他的腳,流了血。
寇准從此改過,努力學習。等到他做了高官時,母親已死去了。每當寇准摸到腳上的疤痕時,就會落淚,因為他想起:沒有當年母親的嚴教,怎會有自己的今日?
(《涑水記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