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軍士兵於2019年6月30日在香港昂船洲軍營進行演習。(ISAAC LAWRENCE/AFP/Getty Images)
按:武警派出的前導部隊以電棍為武器,以玻璃鋼盾牌為掩護,雖然確實遭到了市民磚頭瓦塊的阻擊,但在不帶一槍一彈的情況下還是成功地突進天安門廣場。所以,武警先頭部隊不開槍可以進入廣場,後續的野戰部隊反而要借坦克砸壓和機槍掃射進城。這個事實對比令中共政權,尤其是中共軍方十分尷尬。
筆者在本專欄的上篇文章已經向讀者和聽眾們介紹了當年在出版了《喬石傳》之後,有中國內地讀者不畏政治風險給筆者陸續提供了很有價值的內部資料,這些資料中最能說明喬石在整個八九學潮過程中絕對不是「主殺派」的一則就是李鵬在中共十三屆四中全會徹底整垮了趙紫陽之後,一度也曾計畫對喬石進行政治清算,找到趙紫陽專案組組長王任重,要求他不但要重點清查趙紫陽與胡啟立之間的「非組織關係」,也要讓趙紫陽交待一下他和喬石之間是否存在違反黨的組織原則的「合作關係」。李鵬對王任重說:軍隊執行戒嚴過程中死人了是誰也不願意看到的事情,但事態發展到不流血就奪不回天安門廣場的地步,完全是因為趙紫陽和他在黨內的政治幫凶對學生動亂行為一味放縱所導致,如果四月份大學生衝擊新華門時喬石能夠採取堅決、果斷的強硬措施,把動亂大學生的壞頭頭當場繩之以法,就可能還不再有越鬧越大,越鬧越沒完沒了的政治動亂……
當時向筆者提供這一線索的朋友介紹說,當時的王任重沒有執行李鵬交待的「政治任務」的原因是鄧小平和陳雲都曾當年指示他「動暴亂」的政治清查工作「不要搞擴大化」,尤其不要在中央內部搞「擴大化」……
不過,喬石本人雖然沒有被清算,但他以中央政法委書記身份所領導的武警和公安還是被李鵬等人指責為在鎮壓學潮過程中「行動不果斷,措施不強硬,手段不堅決」。
歷史的真相是,在一九八九年六月三日晚上到六月四日白天的持續鎮壓過程中,開槍的是開進城裡的解放軍「戒嚴部隊」,而不是北京武警部隊屬下的武裝警察。至於北京公安系統的治安幹警,則基本沒有參與六・三與六・四當天的鎮壓活動。
當時,自李鵬的「戒嚴令」發布以後,武警總部即命令下屬的北京市武警總隊,將其支隊以上的戰備值班電話全部換成錄音電話。可見,當時武警總部的領導人即已經預做了不當「替罪羊」的充分準備。
六月三日,北京市武警總隊接到行動命令,要求不惜一切代價,配合進城執行戒嚴任務的解放軍部隊,在六月四日清晨完成天安門廣場清場任務。命令中並提到了「可以採取任何手段」的字樣。
但是,這一命令傳達下去以後,即遭到基層指揮官的質詢:認為命令太不具體。要求上級明確是不是要帶槍執行任務。因為在此之前,北京市武警部隊在執行對付學潮任務時,還沒有荷槍實彈的先例。
北京市武警部隊按照當時的命令程序,將下級指揮官的質詢反饋到北京市政府,時任北京市長陳希同的回答更是模棱兩可:按你們理解的執行。
於是,北京市武警部隊所屬部隊在六月三日至六月四日的突擊天安門任務中,都沒有帶槍。
事後,雖然在清查和搜捕「動、暴亂分子」的過程中,武警部隊和公安系統還是扮演了重要角色,但江澤民和李鵬等人,都對武警部隊及公安系統在六月三日至四日的血洗過程中的消極表現非常不滿。
「六四」事件之前,武警部隊名義上是由國務院領導,實際上是由喬石以中央政法委書記名義控制的。胡耀邦擔任總書記期間,因為黨內外關於司法獨立的呼聲甚高,胡耀邦本人也倡導黨政分開。所以,為了理順關係,使喬石對政法系統的領導在政府系統內名正言順,八六年四月讓喬石在國務院內兼任副總理。
另外,從中共公開的宣傳材料中也可以證實武警在「六四」之前的歸屬問題。一九八五年中共政權宣布任命武警總部司令員和政委時,說的是「國務院決定」。但九零年二月對武警總部領導人進行全面清洗時,卻說的是「國務院和中央軍委發布命令」(見一九九零年二月十四日《解放軍報》第一版)。
此前,武警總部司令員李連秀是八五年從某集團軍調來的一位軍長,而武警總部政委張秀夫則是喬石家鄉浙江省上調的地方公安幹部,原任浙江省政法委書記;副司令員兼參謀長范志倫八五年以前是南京軍區副參謀長;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張海天八五年以前是某集團軍政委。
中共公開出版的《戒嚴一日》一書(後來此書又被限令收回)中透露:「六四」鎮壓過程中,武警部隊接到的命令是為進城的戒嚴部隊開道。六月三日晚上,武警派出的前導部隊以電棍為武器,以玻璃鋼盾牌為掩護,雖然確實遭到了市民磚頭瓦塊的阻擊,但在不帶一槍一彈的情況下還是成功地突進天安門廣場。雖然在突進的過程中部分官兵被磚頭瓦塊擊傷,但這支突擊隊無一死亡。所以,武警先頭部隊不開槍可以進入廣場,後續的野戰部隊反而要借坦克砸壓和機槍掃射進城。這個事實對比肯定令中共政權,尤其是中共軍方十分尷尬。
事後,喬石在處理「六四」參與者的問題上又強調要經受得住法律的檢驗,經受得住歷史的檢驗。這一切可以理解成喬石要為自己「留後路」,但也不排除他在服從「黨的規矩」的同時,畢竟也還有從個人良心出發的一面。
前述四名武警總部領導被全部免職後,副司令員和副政委各增加一名。中央軍委在一九九零年二月一日發布的武警總部幹部任免令中,要求被免職者在三日之內不帶一兵一卒,回原任職單位報到。但是,他們的原任職單位已經沒有他們的位置,所以,這四名幹部等於自此被結束了政治生命。當時,除李連秀年齡稍大外,另外三人都只有五十六歲。這種處理方式,本身就是給喬石難堪。
撤換了武警最高指揮機構的四個主要負責人後,楊家兄弟和江澤民下令將對武警部隊的控制權完全歸中央軍委領導。不久,又免去了喬石的親信,時任公安部長王芳的實權職務。
「六四」大逮捕開始後,北京及上海等地曾「從重、從快、從嚴」殺了一批「暴亂分子」,最快的從抓人到槍斃只經過了不到十天的「審判程序」。此後,喬石立即指示政法部門說:對「六四」人員的處理必須要經受得住歷史的考驗,法律的考驗。這樣才相對控制了濫殺活動。
同時,由於進駐北京的戒嚴部隊相繼進入各公安分局和派出所,殘酷毆打「六四」被捕人員,喬石接到報告後,親自要求北京市戒嚴指揮部下令把部隊從專政機關撤出。
一九八九年九月份,又是喬石在記者招待會上公開表示:對參與「六四」的知識份子絕大部分將不會做法律上的處理。
事後,喬石在例次政治局討論處理「六四」人員的會議上都是主張從輕的。比如在處理趙紫陽原秘書鮑彤的問題上,喬石是曾經主張僅作「黨內處理」的。
「六四」事件被血腥鎮壓後,由於喬石是人所共知的中共警察總監,所以外界有評論說他是「六四」大清冼的罪魁禍首。但實際上,喬石對「動暴亂分子」的態度要比江澤民和李鵬和緩得多。尤其是對於「六四」之後被捕入獄的知識界人士和在校大學生,他基本上是主張「從輕處理」的。在這個問題上,筆者在大陸時即採訪過大陸司法系統的有關人士。另外,包括周舵、戴睛等一批「動亂黑手」也通過自己的消息渠道或自己在入獄審查期間的感受,認為喬石這位「警察總監」還是盡量做到了「網開一面」,無論他的動機是「留後手」,還是真的因為他這個人就比江澤民和李鵬開明。
上述事實都充分證明,喬石在「六四」鎮壓和日後的政治清洗過程中,其內心主張和實際做法,都同李鵬、姚依林等人大不一樣。也正因為如此,所以陳一諮先生所披露出來的,喬石在「六四」戒嚴問題上採取了「棄權」方式的說法,似乎從邏輯上也能說得通。他在「六四」鎮壓之後,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對「動、暴亂分子」的處理問題上,所採取的一系列「淡化」措施,都充分證明他在鎮壓決策的表態問題上,確實懷有局外人所難以理解的一腔苦衷。
「六四」血案發生後,喬石夫人的一位親戚曾對單位內的同事透露:這些日子喬石一回到家裡便愁眉不展、哀聲嘆氣。子女們問他什麼也不說。最後被子女們逼急了才大吼了一聲:「鎮壓學生運動從來都沒有好下場。」
這段情節是否真實恐怕永遠無法證實。但假如真有此事,則更證明了「六四」鎮壓決策的形成過程,實在是中共「黨內民主制度」之虛偽的絕好證明,同時也是喬石在共產黨政權的宦途經歷中最可悲的一幕——明知鎮壓學運「從來都沒有好下場」,卻又要違心地附合鎮壓決策;自己不願當中國歷史上的「第二個段祺瑞」,卻又不得不同意他所在的中國共產黨政權鎮壓學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