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鈞甯(左)和姐姐張瀛(右)小時候的照片。(圖片來源:時報出版)
有多少父母會和自己的孩子玩遊戲?例如媽媽扮演虎姑婆,爸爸扮演虎伯伯。這類遊戲好似鬼抓人,被抓的尖叫連連,抓人的亢奮莫名。遊戲於是展開,妳跑我追。如果有三個以上的孩子,保證驚聲雷動,整個屋子都在搖撼。兩個女兒小時候,很喜歡我和她們玩虎姑婆遊戲,不但自己享受,還推薦給鄰家小孩。有一次,經過她們房間,正巧聽到鈞甯對來玩的小朋友說:「妳要不要玩虎姑婆?我媽很會抓人!」
「和大人玩?很不好玩耶!」小朋友搖搖頭。
「不會!不會!我媽超會玩!她會裝出可怕的樣子,叫出可怕的聲音!」鈞甯接著很神祕,壓低嗓門繼續說:「她還有一個絕招,很會啃小孩的手指頭!」
「啊!咯咯……我不要!」那小孩一邊笑,一邊縮著頸子,雙手環抱住頭,做出害怕的樣子。
「超好玩的,保證妳玩了還想再玩,我媽真的好像虎姑婆!」鈞甯兩隻小手誇張的舞在小臉前,好像一對虎爪。
「好啊!好啊!我要玩,叫妳媽一定要來吃我喔!」那孩子縮在雙臂下的圓圓紅臉蛋好興奮。
「我媽最喜歡吃小孩白白胖胖的手……。」鈞甯認真的把小朋友的手抓過來,仔細端詳。那孩子笑得更大聲了,我這個站在門外的虎姑婆,只好躡手躡腳,一聲不響溜走。在女兒心目中,我算是盡職的虎姑婆。
張鈞甯說,到現在我還記得媽媽扮演虎姑婆的樣子,為了逼真,這個虎姑婆完全不計形象,齜牙裂嘴,還配合音效,發出「喀滋、喀滋」啃骨聲。有時,甚至玩得太刺激了,我半夜還會作噩夢。事後,媽媽會說,這個虎姑婆要斯文收斂一些了。但禁不起我們的抗議,她只好又張牙舞爪,一邊大動作一邊說:「唉!虎姑婆真難當,比我上班還累!」
媽媽最讓我難忘的地方,她連和我們玩都很認真。也許,我們從小都把她當成我們的玩伴,有時忘了她是媽媽,所以會對她沒大沒小,甚至在爭論事情時,我也一副理直氣壯。事後反省,發現媽媽對我們的教育,採取開明的態度和方式。但也因為這樣,我們無話不談,大至人生問題,小至兒女私情,毫無禁忌。我很喜歡這樣的母女關係:只有分享,沒有負擔。我想,這應該是充滿童心的媽媽,扮演虎姑婆,所帶來的長期效應吧!
大人何妨有時也變成「大的小人」,和孩子一場混戰,保證立刻擁有孩子的單純快樂,受益的豈止是孩子?而童年的意義,不就是一代代浪漫純真的憧憬與回憶?
(此文節自鄭如晴《鑿刻家貌》一書,此書由時報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