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聲稱自己也超過60歲,也一樣再工作,被砲轟不能拿普通長者與自己比較。(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1月11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香港早有「不能退休的城市」的稱呼,港府昨日宣布將長者綜援申請門檻從60歲提高至65歲,並聲稱獲得議員支持,而其實有關政策僅用23字、藏在逾千頁文件之中,引發全民共憤。
綜合媒體報導,港府日前宣布下月開始將長者綜援申請門檻由60歲提高至65歲。特首林鄭月娥昨日聲稱,「很多60歲以上的市民都在工作」,又稱自己也超過60歲,因此認為收緊福利門檻並無大礙。
建制民主兩派議員齊轟港府
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無論是民主派還是一向支持政府的建制派,都砲轟有關政策。建制派新民黨議員容海恩發問時指出,林鄭不能將自己與需要領取綜援福利的長者比較,「60歲已經算是老人家,勞碌大半輩子,不應期望他們再工作到70、80歲」,並詢問林鄭是否會考慮撤回決定;而同屬建制派的民建聯議員柯創盛也批評,整個香港社會都對有關政策感到憤怒。
不過林鄭月娥回應時反稱有關政策「是各位議員批准的」,並披露有關政策原來早已寫入去年獲立法會通過的《2018年撥款條例草案》,認為議員「已經批准政策」,又稱自己對議員要求撤回政策「感到驚訝」,強調「已經不能煞停」。
事實上,削減長者福利的政策最先由前特首梁振英2017年提出,其後上任的林鄭月娥也將有關政策納入《2018年撥款條例草案》內,而《2018年撥款條例草案》全份總共有超過1000多頁文件,草案僅提及一句「把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
而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當時在立法會講解草案時,也沒有提及這項政策;派發予民間的傳單同樣也沒有提及。
政府宣布將長者綜援申請門檻從60歲提高至65歲,並鼓勵長者重新就業。(Getty Images)
市民:毫無同情心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高級講師江嘉恩在社交媒體撰文指出,2013年終審法院裁決「孔允明案」的判詞中,明言「根據《基本法》第145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原有社會福利制度的基礎上,根據經濟條件和社會需要,自行制訂其發展、改進的政策......因此沒有合理原因,政府不能將綜援門檻降至比1997年前差的水平」。
有市民也不滿立法會議員沒有細閱當年的文件,「難道70個議員統統都看不見?」;也有市民不滿政府為了實行政策推卸責任,「林鄭月娥的目的就是逼迫65歲以下長者再出來工作,然後把責任推卸給議員,林鄭把自己這種高薪厚職的公務員與普通老人比較,簡直是毫無同情心、同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