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圖片來源:Adobe stock)
古語說,生死有命,富貴在天。相信無神論的現代人可能認為那是無稽之談,下面古書中的幾個小故事也許可以轉變一下這些人的觀念。
財物各有主 偷拿也枉然
嘉興的一個商人,蓄積數百金,貯藏在瓷瓮中,並壓上了兩股金釵,埋在地下。此事被他的兒子窺見了,其兒子私自挖掘出來,看見瓮裡只是清水,用手攪了攪,也沒有東西,於是按原樣封蓋。後來商人拿出瓷瓮取金,數量沒有減少,而次置卻顛倒了,於是問他的妻子說:「我埋的金子誰給打開了嗎?為什麼金釵原來在上面,現在卻在下面?」他的兒子於是自己說明了情形,全家都非常驚駭。
財數天注定 何曾差分毫
四川張御史對他的親信林繼曾說:「我以前去雲南時,半夜獨坐,有朱衣人出現在面前說:『我是你的守藏神,等待你很久了。』我說:『金錢在哪裡?』神指了指座下,果然看見白金一千兩。於是我對神說:『我怎麼能帶回去呢?』神說:『可以寫一張鄉貫帖,我送到你家裡。』我寫了帖子焚燒了,神於是隱去了。等到回來的時候,同年有人托我薦一個官職,我強納了他二百金,回到家中半夜禱告以前的事。神又到了,只剩下了八百金,我問其中的原因,神說:『就是你今年強納的二百金。』我悚然愧謝。」
兒孫自有兒孫福 命中無財難強求
歷子元幼年時遇到一個星士給他推算,說:「此命只應該粗衣淡飯,打熬一生。家業若過百金,必遭橫事,惟有死後才行美運,比生前大有光彩。」歷子元說:「人已經死了,還行什麼美運?即使有光彩,於我有什麼好處?」於是怏怏而去。
從此,他雖然竭力經營,但總不超過百兩之數。一天有販賣舊衣服的商人,說他的母親死了,馬上要回鄉,現存貨物大約值二百多金,情願減價出兌。歷子元利令智昏,於是忘了星士的告誡,用五十金買了,轉賣得利三倍。豈知那位商人是大盜,事發被捕獲,追取原贓,歷子元受到刑責,交了錢才了事。從此他一貧徹骨,與妻子灌園度日。
忽然有一天,鋤地發現石板下有六隻巨瓮,都是白銀。夫婦大喜,剛想去拿,就顫慄手軟,神魂俱失,只得將石板蓋上,照舊掩埋。這一夜,夫婦同時夢到神說:「瓮中之物是攀柱所有,你怎麼擅動?小心看守,二十年後,自有好處,切勿輕泄於人,戒之戒之。」後來歷子元妻子臨產,三日生不下來,手攀床柱才得生子,於是取名攀柱。捻指二十年過去了,夫婦想起神語,帶兒子去園中揭開石板,白銀如故,以前顫慄手軟,現在卻安然無事,於是陸續運回,買房置地,成為富家。而夫婦命薄,不能消受,不到一年,相繼去世。攀柱很有孝心,殯殮葬祭無不從豐。星士所謂死後方行美運,於此應驗。
(事據陳鏡伊所著《命相真諦》)
責任編輯:李雲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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