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縣孫香泉有個女兒,嫁給同縣某人。她因偶然食鱉,得了一種怪病:當她高興時,便穿起鮮艷的衣裳,邊笑邊舞,做出各種各樣的姿態;當她憤怒的時候,便拋盆擲碗,不管是誰,任意辱罵不休。有時兩三天不食,有時一頓飯便可吃掉幾個人的飯菜,但身體卻一天一天地在消瘦。
祖母對她一直很寵愛,便將她迎歸娘家養病,求神問卜,訪醫服藥,都毫無結果。過了幾天,病忽又好了。病好時一切正常,如平日一般。家人問其病狀,她說:「起初看見一個身穿綠袍、戴著黑色頭巾的人,向我臉上吹氣,從此便身不由已,我的一切語言舉動,都是綠袍人所為。」
家人又問:「你有時能吃好幾人的飯菜,是怎麼一回事?」答道:「這實際並非是我所吃。一個穿青色衣服和兩個穿黑色衣服的人,向穿綠衣的人討食吃,綠衣人是借我之口,吃了再給它們。那綠衣人臨去時,必伸長了頭頸,舌頭三舐,腳三跳。不知何故。」
這時,孫香泉在河南姓畢的巡撫處做慕僚,家中差人請他急速回家,並告訴他女兒的病情。孫香泉即整理行裝,回到了吳縣,並把女兒帶往玄妙觀蓑衣真人的殿中,躲避起來。但女兒仍發病,毫無效果。
孫香泉想攜著女兒遠出,或可避災,遂租船準備往揚州。無錫顧晴沙道臺,與孫香泉是要好朋友,聞得這事,便將他們迎接到了自己家中。但那妖怪也跟到了無錫。顧晴沙對著孫香泉之女,一副嚴肅莊重的面孔,向她坐而論道,想以正理去壓服邪氣。孫氏女子掩住耳朵,道:「腐氣,迂儒的話,不要污了我的耳朵!」因而從嘴裡吐出銀子一小錠,細珠數粒,拿給顧晴沙道:「這是穿綠袍那人給我的聘禮,約定在本月十五來娶。」
孫香泉擔心女兒被妖怪作祟致死,急忙帶著女兒乘船疾速離開無錫。
將到鎮江時,女兒忽然說道:「他們若是前往揚州,我們因怕江神奇老爺,不能渡江,怎麼辦呢?」後又慢慢說道:「我有計策了,不必等到本月十五,就在此時與她成親便是。」孫香泉之女,一會兒便偃臥呼叫,腹痛得好像快要死去一般。孫香泉擔心女兒即刻就死,答應不去揚州,立即將船掉頭,回吳縣老家。於是女兒的腹痛頓時止住。到了十五這天,家人都很惶恐,擔心女兒會發生不測,但女兒卻如平日一樣,安然無恙。
孫香泉因此寫信給畢巡撫,托他代為致書龍虎山張真人,請其前來除妖。張真人得書,派遣鄒法官到孫香泉家。鄒法官設壇作法,經過三個晝夜,孫家女兒的病便痊癒了。孫香泉問是什麼怪物作祟?鄒法官道;「穿綠袍的是鱉精,穿深青袍的是蝦精,穿黑袍的是龜精。它們的巢穴,在石湖的湖心亭下。因你女婿家殺它們的子孫太多,所以率領它的同類來報仇。貧道剛才派出火神六丁,已將它們全都拘捕起來。你家女兒從此可以安全無患了。」果然效果很好。
據我(袁枚)所知,前面提到的江神奇老爺,名字叫奇相,載於《博物誌》。可見古書《博物誌》的內容,是真實的。
(筆者附註:《博物誌》是晉代張華所著,內容是輯錄古代異境的奇異事物和傳說故事,全書共十卷。宋代李石,繼此書又撰《續博物誌》十卷)
(據袁枚《子不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