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敢於指出問題,並願意積極解決問題的年輕人,是北大的財富,更是整個社會的財富。(公有領域 Pixabay)
【看中國2018年4月28日訊】1、發生了什麼?
或許剛開始時,並沒有人想到事態會如此發展。
四月初,一封實名檢舉信,指控原北大中文系教授瀋陽在二十年前性侵女學生高岩,導致高岩自殺。當事人隨即否認。輿論一片嘩然。
還原事實的關鍵,在北大。調取二十年前校方對此案的調查檔案,一定程度上有助於澄清真相。
作為對校方的監督,4月7日,14級本科生鄧同學發帖表示自己將依據《北京大學校務公開實施辦法》,申請學校公開1998年7月前後討論瀋陽「師德」問題的系列會議記錄。在文章中,他呼籲更多同學一同行動、一起發聲,向學校施壓,提高信息公開的可能性。
文章發出後很快被刪除,鄧同學也被院方約談至深夜。
第二天,4月8日,北大主動公布了兩份文件,分別是1998年學校和中文系給予瀋陽行政警告處分的決定。文件中認為瀋陽在與女學生高岩的交往中「行為不當」。
但學生們認為信息披露仍不充分。4月9日,還是有十位來自不同院系的北大在校生向學校遞交了書面的信息公開申請。另外還有15名同學通過郵件遞交了申請。他們要求公開的內容,包括「黨委相關會議記錄」「西城區公安局對此事的調查結果通報」「中文系相關會議記錄」以及「瀋陽在大會上公開檢討的內容」。
一些參與信息公開申請的同學發文稱,在等待校方答覆期間,他們多次被院方「約談」,有的還被「請家長」,試圖說服他們撤回申請。一位同學回憶,輔導員在談話中曾提出「三條指控」:懷疑提交信息公開申請的同學背後「有組織有預謀」;懷疑這一行動受到境外組織的資金支持;申請當天有境外媒體試圖入校,懷疑是申請的同學聯繫的。與境外組織的關係,是輔導員「約談」中反覆詢問的重點。
4月20日,校方依據規定,向申請信息公開的同學作出答覆。答覆稱,現有檔案中沒有同學們要求公開的信息。同時也承認,當時學校和院系管理工作並不規範健全。
4月22日下午和晚上,外國語學院的輔導員「出於對學生的關心」(外國語學院官方「情況說明」中用語),試圖聯繫參與申請信息公開的岳同學。在多次電話未接後,輔導員聯繫了岳同學家長,在凌晨來到岳同學宿舍,把她叫醒。岳同學後來發文稱,輔導員要求她刪除手機、電腦中所有與信息公開事件相關的資料,並保證不再介入此事。她隨後被家長帶回,禁足家中。
第二天,岳同學就自己深夜被「強行約談」的經歷發出公開信,譴責院方一系列行為。公開信以及所有討論此事的文章、圖片,幾乎都被刪除。
而刪帖帶來的卻是輿論的反彈。刪掉一篇文章,更多的聲援文章在不同平臺、以不同格式轉發;文字版發不出,就轉成圖片版發;圖片版被審查,就倒著發,斜著發,變著型發。
屢發屢刪,屢刪屢發。
2、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對北大來說,恐怕沒有比這更糟糕的危機公關了。
人們甚至有點想不明白——學生申請信息公開,如此簡單的一件小事,校方為何會作出如此的過激反應。
瀋陽一案,已是二十年前的舊事。北大公布當年處理文件,後續引進瀋陽的南京大學、上海師範大學跟進表態,建議瀋陽辭職或解除與其聘任協議,此事已算告一段落。校方若將重心轉移到反性侵、反性騷擾的制度建設,率先拿出具體方案、作出明確表態,反而會博得公眾好感。
就算當年內部處分有所不妥,或者真是檔案信息缺失,面對校內學生申請信息公開的窮追不舍,直面問題,承認二十年前的制度缺漏,承諾將完善制度、防範悲劇再次發生,也是體面正當的表態。
也有坊間猜測,多所高校學生參與到metoo活動中,引發更高層關於事態發展趨勢的擔憂,才迫使北大採取了相關行動。即便如此,各級管理機構也應該認識到,metoo活動產生的根本原因是高校內部存在的性騷擾惡行。直面問題,完善制度,才是平息輿論、行動最好的方式。
然而,比起直面問題、承諾解決問題,北大和有關管理部門卻選擇了另一條看起來更直接、更簡單的思路——不要讓問題暴露。
具體方法有三種:
-刪帖。以強硬姿態管控輿論。
-讓發帖人噤聲。直接向發帖人施加壓力,或利用其家庭關係施加壓力,使其不敢、不願發聲。
-揣測動機。懷疑發聲者的動機,有「校外勢力」「不法份子」「境外媒體」「不良媒體」在背後操縱。動機可疑,因而言行不端。
這三招,幾乎是維穩思路下的標準流程。不僅此番風波中,在許多公共事件中,都能看到類似的操作。解決問題太慢太麻煩,那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當學生處在與學校、老師不對等的權力關係下,有太多利益可以被校方用以要挾。利用家庭關係施壓,更是屢試不爽。在中國社會,維權、行動、參與一類的詞語距離普通人的生活遙遠而陌生,是被污名、被審查的。對於經歷或者近距離見證過各種政治運動的老一輩人而言,所謂的公共行動,不僅是無用的、無意義的,也是危險的。家長對孩子們的期望,簡單而樸實:安全,穩定,集中時間和精力做那些「有用」的事。當年輕一代表達出對公共事務的關注和參與,很少有家長不為此擔憂。普通的中國家庭,代際之間普遍沒有建立起清晰的個人界限,家長能輕而易舉對子女進行道德、情感綁架。在讓發聲者沉默這件事情上,行動者的家人,總是權力最好的人質。
而「境外勢力」「別有用心的社會人員「一類的說辭,也總會出現在各種公民行動的背後。我們很難知道,在學校老師們試圖用這一套話語體系去分析學生們的行為時,他們僅僅是將這樣的說法作為恐嚇學生的工具,還是真誠的相信陰謀的存在。
當年輕一代的學生們已經用現代公民的姿態,訴諸法律和制度,光明正大的要求對權力進行約束和監督時,校方和有關部門卻還延續著階級鬥爭的傳統思路。在這一思維模式下,學生們被默認是服從權威、沒有主見的。當他們表達出對權威的質疑和叛逆,表達出獨立的思考與訴求,就很可能是被與權威敵對的勢力煽動、操控。
根本性的否定學生的獨立人格,也因此會理所當然的將學生的家庭牽扯進來,以為家長是可以改變學生思考、認知的重要角色;也因為這種對學生獨立人格的否定,不相信可以和他們進行理性、積極的對話,不認為可以和他們共同面對問題、解決問題,而本能地防範學生的參與和行動,認為那只會帶來進一步的混亂。
3、憤怒的力量
但在這次北大的風波中,我們看到的卻是和這些默認截然不同的年輕一代。
無論是最初發起信息公開申請的鄧同學,還是被「深夜約談」、家人禁足的岳同學,同學們足夠年輕,足夠聰明,足夠精英。同學們有獨立的思考和言說,展示出強烈的社會責任感,以及對社會結構性不公的清醒認識。同學們為弱者、為公義發聲,同學們相信法律和制度,堅韌而理性的參與公共。
人們之所以會為北大的這件「小事」而憤怒,正在於這麼好的年輕人,他們沒有得到珍視,沒有被褒揚,他們明明是讓這個社會可以變得更好的希望和力量,卻在被權力強硬的否定。否定他們獨立的人格,「綁架」他們珍愛的家人,干涉他們的自主行為,壓制所有聲援的聲音。
人們無比失望的看到,在最應該培養獨立人格、自由思想的中國大學,在真正面臨衝突、最需要年輕人擔當的時刻,老師們卻在有意無意的試圖馴服年輕人的意氣,把年輕人們對公共事務的熱情轉換成犬儒,而最終消解公共行動與言說的力量和意義。
然而,憤怒應該是有力量的。
憤怒應該指向對權力的約束。依靠制度,依靠法律,防止權力的濫用。
一所大學,乃至一個網路監管部門,沒有權力逾越法律,刪除、禁止公民的合法言論。當我們還會為同學們的遭遇感到憤怒,就更要大聲發聲、倡導。不因文章、帖子不斷被刪除而停止發聲。甚至在必要時,用法律維護自己發聲的渠道。
學生對學校事務的參與權、監督權,需要更明確的制度保障;而一所學校對學生行為的調查、干預,需要基於證據和事實,遵循一定的規則和程序,帶有明顯強制意味的」約談「應被規範和限制。
除此之外,我們還需要表達對公共參與者的肯定、支持。讓更多人理解公共參與的邏輯,並身體力行的參與到公共事務中。讓公共參與,不再是一件讓家長、學校感到「敏感」「危險」的事情,而逐步成為現代公民生活的常態。
這些敢於指出問題,並願意積極解決問題的年輕人,是北大的財富,更是整個社會的財富。
他們配得起一個更好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