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別人是一種享受」709噩夢(圖)

作者:王宇 發表:2018-02-11 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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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別人是一種享受」709噩夢
709之後的多次夜晚,我曾被這個噩夢驚醒,可是在現實中,我又似乎一直沒有醒來。(網路圖片)

「傷害別人是一種享受。」——雨果《笑麵人》

我一直把709當作一個噩夢,而事實上,它也確實是個噩夢,那之後的多次夜晚,我曾被這個噩夢驚醒,可是在現實中,我又似乎一直沒有醒來。

我真的從來沒有想像到,人性會惡到那個程度,尤其當我想到看押我的那一個個花季少女時,我簡直無法想像,這些女孩子們將來如何面對她們的人生,她們每天的生活其實就是她們的噩夢!但我一直認為,對於我的這次經歷(其實應該包括那裡的每一個案件的當事人,因為那個所謂的「北京通達招待所」事實上就是一個公安、紀檢部門的「雙規基地」,那裡不知曾關押過多少人),傷害最大的並不是我這樣的當事人,而是那些看管我的女孩子們。

2015年7月8日午夜23點多,我送走了赴澳大利亞留學的兒子和陪送他的丈夫。原本約定我去機場送他們,但因為是午夜一點多的飛機,我先生擔心我從機場回家不安全,所以他們下樓打了出租車就走了,根本沒有等稍後一步下樓的我。我只能打電話給他們,囑咐他們到機場過了安檢後,給我打個電話,登機後,再打個電話。

兒子遠走異國他鄉,離別之情自然難以言表,他和我在電話中說著說著就哭了,我儘管不停的勸他,安慰他,但想到即將遠離的16歲孩子,我也是哽咽難言。他爸爸不忍心聽我們的離別之語,就挂斷了電話。上樓之後,我把第二天開庭需要的資料整理好,換了睡衣,就上床休息了。

但還是想兒子,根本睡不著。

就這樣,很快就已經是7月9日凌晨一點多了。我一直沒有等到他們父子兩個來的電話,就給他們打電話,但是父子兩個的電話都處於無法接通的狀態。剛開始,我還認為是沒有信號,但我打了多次,直到航班起飛的時間已經過了,仍然是這樣。我開始著急了,急忙在微信群和電報群裡把這個消息告訴朋友們,我希望朋友們能幫我想辦法。我把孩子當天乘坐的航班告訴大家,希望能找到這個航空公司,問問該航班是否正點起飛。

有人幫我找到了首都機場的電話,我打過去,問是否航班正常,他們回答說並不知道,但告訴了我該航空公司的電話,可是,那個航空公司的電話並沒有能夠接通。

這時,我家的燈突然滅了,網際網路也被切斷了,同時我聽到門口有撬門的聲音,我立刻把這個消息發到群裡,大家都非常關注,有人建議,讓離我家近的朋友來我這裡;有人則說,你千萬不要給他們開門;也有人問我,你的門鎖是否結實?我回答說非常結實,這是最近包龍軍才剛換的,他擔心我一個人在家不安全,挑的是最好的鎖。還有人告訴我,在門口放一些障礙物,我想,這個就免了吧,如果他們能進來,放什麼障礙物都沒有用。但事實上,這個建議是對的,如果當時我放了障礙物,就會延長他們進入房間的時間,我就可以有更多的時間,好把他們進來的消息發出去。

當時,還有朋友打電話過來,以確定我的現況。

隨後,我走到門口問了一句:「是誰啊?」撬門的聲音就停下了,好半天都沒有聲音,房間重新歸於安靜。我在群裡發消息告訴大家,門口的人走了,可能只是想嚇唬我一下。這種情況之前也有朋友經歷過,有人來撬門,撬不開,而且又有人聲援,他們就走了,最終就是騷擾了一下。於是,我在群裡說:「這麼晚了,大家休息吧。」

這時,大約已經是凌晨三點左右,我還是很擔心,根本睡不著,就繼續給航空公司打電話、給首都機場打電話,但是根本沒有結果。

又過了一會兒,大約四點來鐘的時候,我突然聽到門外有巨大的撬門聲音,似乎是用電鑽在鑽門,我把這個消息發到電報群裡,同時,我從床上跳到地上,並撥通了一個電話,可還沒等到對方接聽,家裡已經闖進來一個人,他頭上戴著一盞燈,直射著我:「不許動,我們是北京公安局的。」

我說:「你是什麼人?憑什麼闖進來?請出示你的證件!」

從我聽到那巨大的鑽門聲到有人闖進來,大概也就幾秒的時間,給我的感覺就是一瞬間。

我的話還沒說完,又闖進來幾十個人,一下子把我按倒在床上,上了背拷。同時,有人給我套上黑頭套。這期間,似乎還有一個天津口音的人在說:「我們是天津市公安局的。」

之前,在代理案件的過程中,我也多次被公安局、法院的警察非法抓捕(可想而知,在中國做一名有法律職業道德的律師要面臨多麼大的風險),所以我當時並沒有感到害怕。我雖然試圖掙扎,但像我這樣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面對那麼多人的圍攻,根本就沒有任何掙脫的可能。

他們中有兩個女的上來,一左一右架著我,把我拖出門,在門口我還想引起鄰居的注意,就大聲說:「你們不要這樣,我自己會走!」她們把我拖進電梯後,我開始哭,我嘴裡胡亂的說著什麼,大概是(記不太清了):「你們把我的腳踩疼了,你們把我的胳膊拽傷了,你們把手銬給我鬆開,我可以跟你們走!你為什麼這樣對我啊,我怎麼了?」我知道電梯裡有攝像頭,我希望,日後我聘請的律師能來這裡調取這一天的視頻錄像。

他們把我拖到樓下,塞進一輛車裡,這大概是一輛中型麵包車,在這輛車的副駕上坐著一個人,好像是個頭頭,我坐在在司機後面一排,左右各坐個女的,我後邊一排還有三或四個人。

很快,聽到前邊有車開動,我乘坐的這輛車跟著也開出了小區,然後我聽到我乘坐的車後邊還有不止一輛車,也發動起來跟了上來。一路上我不停的哭,嘴裡不停的說著類似在電梯裡說的話,特別強調:「你們這麼多人,我怎麼跑得了?為什麼給我戴手銬?手銬太緊了,我的胳膊勒得太疼了,你們給我鬆一鬆也行啊!你們應該出示證件!」

對此,我後邊有一個女人似乎特別煩,惱火的說道:「你不要再說了!」她說這話的時候,充滿了恐懼,似乎,她比我還要緊張。我仍然在說:「我已經被勒得疼得不行了,要是勒你,你也會疼的。」那是一個特別暴躁的女人,我竟然頂撞她,她可能很生氣,突然從我身後探過身,按住我的頭,想把一個什麼東西塞進我嘴裡,我死死的閉住嘴,可能是因為車在行進中,她從後邊按我並不方便,而且我左右兩邊的人並沒有來幫助她。所以,她弄了半天並沒有得逞,也就放棄了。但經過這麼一折騰,黑頭套把我緊緊的裹得更嚴了,我就喊:「我快要被悶死了,能不能給我透透氣?」我旁邊的一個女的給我整理了一下頭套,這下,我居然稍微能從旁邊的縫隙看到外面天際的亮光了。

這時,天基本上大亮了,我從頭套旁邊的縫隙裡看到,車駛進了一個熟悉的大門,這是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我經常來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會見當事人,所以熟悉)。進大門不久,車就停了,他們讓我下車,在車旁邊站著。一個男人走過來把手銬打開,給我換了一副手銬,感覺不是那麼緊了。我原以為他們會把我扔到這裡,但過了大概10分鐘左右的樣子,他們又把我帶上原來的那輛車。原來他們並不想把我扔在這裡,那麼要去哪裡呢?

車又開了大約一個多小時,我隱約的從黑頭套縫隙中看到,車又進了一個大門,大門口有幾個荷槍實彈的士兵,好像還戴著鋼盔。這時,他們可能出於一種習慣或者是看出了什麼,又把我的黑頭套整理了一下,這樣我就什麼都看不到了。

車在門口停了一會,大概是在辦什麼手續,然後就開了進去。不久,車停了下來。我下車後,似乎是被車上的人交給了早已等在那裡的兩個女孩子,由她們左右架著帶進了一座樓裡,她們帶著我時,會不停的說:「上台階,向左,向右,抬腳」,等等。顯得很是訓練有素。

我一邊上樓,一邊數著樓梯的台階(當時數得清清楚楚,現在居然都忘記了),好像是四或五層,每層十幾個台階,一共六、七十個台階吧。上去之後,她們把我帶進一個房間,摘去了我的黑頭套和手銬。這時,我看見了帶我上樓的兩個女孩子,穿著白色T恤,黑色運動長褲,都很年輕,大約20歲左右的年齡。我一邊往裡走,一邊打量著這個房間,房間比較大,我估計大概能有100多平米,像一個小型會議室,有三組很大的窗戶,但都掛著厚厚的窗簾,讓人根本看不到外邊是白天還是黑夜。一進門的右邊斜對著的牆角橫放著一張單人床,床上鋪著褥子,擺著枕頭,疊著一床被子,離床頭四五米的位置垂直擺著一張辦公桌,桌子前邊放一把紅布包的沙發椅,四周的牆上有大概四五個攝像頭,除此之外,就沒有什麼了,整個房間顯得非常空曠。

我走到那個椅子旁邊就很大方的坐下了,頭枕在椅子的靠背上,我說:「我好累,一宿沒睡覺了,想休息一下。」那兩個年輕女孩說:「你不能這樣坐著。」我問她們:「我為什麼不能這樣坐著,是哪條法律規定的呢?」這時,走進來一個很矮的四十來歲的男人,同時又帶進來兩個同樣著裝的年輕女孩,他吩咐那兩個女孩把我拽起來,同時,他惡狠狠地把沙發椅一下子甩到一邊,讓人換了一隻木製方凳,嘴裡還罵罵咧咧的說著什麼,大概是「就該給你這個」之類的。然後,他就出去了。這時又進來一個女孩,指著桌子上的兩套衣服,告訴我換上它們。我當時還穿著睡衣,確實也不夠雅觀,我要求去洗手間換衣服,但被拒絕了,雖然當著好幾個女孩子的面脫光了很難堪,但我只能就著桌子和凳子的遮擋,迅速把衣服換了。那是一件灰色的半袖T恤和一條燈籠褲。

我剛剛換好衣服,就走進來兩個男人,前面的那個人大約40歲左右,矮個子,不到一米七的樣子,大臉盤,較胖,很結實,皮膚較白,看上去很傲慢;後面跟著的那個人年齡要比前面的人年齡大幾歲,也略高些,但從表情看,明顯就是一個跟班的,他中等身材,略顯黑瘦,有一種從骨子裡透出的邪惡。

他們一進門,前面那個矮個子就操著濃重的北京口音大聲說:「王律師,怎麼樣,說一說吧!」我很輕蔑的看了他們一眼:「你們是誰?我和你們有什麼可說的?快讓我回家!」

這時,那幾個女孩子把靠牆的桌子打橫了,並且打開了兩把折疊椅放在桌子靠牆的一側,然後把給我的小方木凳放在桌子的另一側。他們讓我面對桌子坐在凳子上,正對著牆上的一個攝像頭。

坐下之後,那個矮個子又說:「王律師,說說吧!」我說:「你們還沒有說你們是誰?」他說:「我姓王,你就叫我王處。」我說:「哦,你也姓王,你名字叫王處嗎?」另一個人趕緊補充:「這是我們處長!」我說:「那你們是哪個處的?還有,你叫什麼?」就這樣,我一直要求對方出示他們的相關證件,告知我他們的姓名、單位和職務,但直到我離開北京,我並不知道他們的個人信息。我瞭解到的只有他們其中的一個是所謂的「王處」,據說,他們是北京市公安局刑偵二處的。

這時,有人敲門,拿了四個飯盒和一杯水進來,,「王處」示意把飯放下,她就走了。然後「王處」就讓我吃飯。我一夜沒有睡覺,根本吃不下,但很好奇在這裡吃些什麼,我打開飯盒看看,早餐很豐盛:一盒米粥、一盒是四個小饅頭和一個雞蛋,還有兩個飯盒,裡面一共四個小菜。我只吃了一個雞蛋和幾口粥,其它的並沒有動。我拿起水杯喝了一口水,看到那個粉紅色的水杯上貼著一張標籤,上面標著302——我猜,這是我所在的房間號。

「王處」主要就是要我說說我的事。我說:「我有什麼事?我作為一名律師,一不違法,二不犯罪,行得正,走的直,跟你們這些隨便到別人家抓人,連個手續都不出示的人沒有什麼可談的,你還好意思說你是公安局的。」

他們為自己辯解,說給我傳喚手續,被我撕掉了。但其實,我根本沒看到他們給過我任何手續和告知,也沒有人告訴我他們究竟是誰,真是當面撒謊!他們還說,之所以去了那麼多的警力,主要是擔心我跳樓逃跑。我家住23層,擔心我跳樓?——真拿我當江洋大盜了(就是江洋大盜也沒那膽子吧?)。

那位「王處」又說:「那你說說是怎麼進入這個圈子的。」我告訴他們:「我是律師,屬於自由職業者,我的工作是獨立的,沒有什麼所謂的圈子。」但我告訴他們,我曾經被鐵路運輸法院構陷冤判過,另外通過我代理的很多案件,我也瞭解到公權力的肆無忌憚,公檢法機關對法律的踐踏和摧殘。

然後我就說:「我一夜沒睡覺,非常累,實在抱歉,我要休息一下」,就趴在桌子上睡覺了。「王處」顯得很生氣,他們不斷的拍桌子弄醒我。所以我根本沒有睡成。

整整一上午,我沒有回答他們任何問題,連他們問我叫什麼名字,我都沒有說。

大概是中午時間到了,送飯的女孩子又敲門進來了,「王處」看看並沒有什麼進展,就只好走了。臨走的時候,他竟給我拿來一份傳喚證,上面的罪名是「尋釁滋事罪」。

我早上吃得不多,還真的餓了。午餐還是四個飯盒,一盒米飯,一盒湯,還有兩葷兩素四個菜——伙食確實不錯。吃完飯,那個換走我椅子的男人又走進來了,告訴我說:「在這裡,你不管做什麼都要報告,否則不能做」。我看了他一眼,問:「有這個法律規定嗎?」他說:「到了這裡,就要按這裡的規矩辦!」我說:「那要看你的規矩是否合法!」我告訴他:「我很累,需要休息一下。」他指著床說:「在這裡休息!」就氣哼哼的走了。

我太累了,躺下就睡著了。但我剛剛睡著,就被人叫醒了,房間裡進來三個穿白大褂的人,貌似醫生或護士,他們給我測量了身高、體重,做了血壓、體溫等幾項常規檢查,又象徵性的問我曾經得過什麼病,或有什麼家族病史。我告訴他們,上午我的手腕已經被手銬勒腫了,希望他們給我上藥。但他們看了一眼,很冷漠的轉身走了。然後又進來兩個女孩,給我戴上手銬和黑頭套,帶著我下樓了。

下樓後,我們又乘坐一輛車出發了,我不知道,這又要把我送到哪裡。

坐在紅漆畫好的40cm*40cm方框

車開了不到兩分鐘就停了,我感覺根本就沒有出那個院子。他們讓我下車,架著我進了一個房間,一個人說要給我拍X光片,就把我帶到一個機器前,那個人告訴我緊貼著機器,幾秒鐘不到,就讓我離開了。全部過程我都帶著黑頭套和手銬。

我們回到車上,車繼續開,開得很慢,大概不到一分鐘吧,就又讓我下車了。下車後,帶我來的那兩個女孩把我交給從那裡出來的另外兩個女孩。我們七轉八轉拐了好幾個彎,終於進了一個房間,那裡似乎是個與世隔絕的魔窟,在一個警衛森嚴的大院子裡的又一個陰森可怖的小院子裡的一間小房裡。那是一個特別隱蔽的地方,那之後的一個月的時間裏,在這裡,除了二十幾個女孩子輪班看守,就是幾個預審對我的疲勞審訊,我甚至都沒有聽到有鳥的叫聲。

進去之後,她們給我摘去黑頭套和手銬。我看到這是一間按照標準看守所式樣建造的羈押室:一進門一條長走廊直通到頭,另一頭也是一個門,門外邊是所謂的放風場地(但我在那裡的一個月的時間從沒有放過一次風,在之後被關押的一年多的時間裏,也從來沒有放過一次風,那一年沒再接觸過陽光、風和室外的空氣),右側是十張簡易的單人床,緊緊挨著排列在一起成了一張大鋪,順著第一號床上邊擺放著一張桌子,一條床墊橫放在第6、7、8號床上,床墊上擺著從大房間那邊拿來的被褥和枕頭。床墊頭上有兩個塑料矮凳,兩個矮凳中間有一個用紅色油漆劃好的大約40cm*40cm見方的一個方框,方框旁邊還有用黃色油漆劃的幾道線,地上也有幾道紅線和黃線。走廊的左側有一半是一堵牆,另一半是衛生間,衛生間和走廊用一整塊很大的玻璃隔著,中間是個門洞,可以進出,裡面的一切一目瞭然,有一個蹲便器,一個洗漱池,中間是一個沒有噴頭的貌似淋浴用的出水管。房間裡的牆上有三個攝像頭,衛生間裡還有一個攝像頭。我後來喝水的時候,看到杯子的標籤上寫的是「207」,可能是這裡的房間號。

我問,「這裡是看守所吧?是否還有其他人啊?不能只有我一個人吧?」她們說:「這裡只有你一個人」。我說:「這麼大的房間只有我一個人,太浪費了。」這時,我發現我身邊的女孩子都是身著綠色迷彩服而不是T恤了,她們中有一個女孩告訴我,我平時只能坐在那個紅色油漆劃好的小方框中,不能出方框,否則會有人提醒;又告訴我,在室內的任何行動都不能出了那些紅、黃線,否則就構成危險,武警戰士就有權力對我採取行動;還說,我做任何事情都必須打報告。

「脫光衣服轉三圈」

這時又進來一個女孩,讓我把全身衣服都脫光。我問:「為什麼?」她說這是例行檢查,我說:「我上午剛剛從裡到外換的都是你們提供的衣服,沒有一件是我自己的,而且從我到你們這裡之後,你們的人從來沒有離開過我半步,你們還要檢查什麼呢?」我又看著滿屋的攝像頭說;「或者是否可以到衛生間檢查,你們這樣明明是在侮辱人。」她說:「不行,必須要在這個房間脫光了檢查,而且還要脫光了轉三圈。」我堅持不同意這樣的侮辱性要求。但這些年輕的女孩子不由分說,一擁而上把我按在地上,扒光我全身衣服,我赤裸的暴露在一群女孩和數個攝像頭之下,感到有無數的眼睛盯著我,當時雖是炎炎夏日,這卻仍使我瑟瑟發抖,心中充滿了屈辱和憤怒,可我根本無力反抗,我一邊哭一邊質問她們:「為什麼會這樣侮辱我?」

我和這幾個小姑娘互不相識,沒有任何過節,為什麼她們沒有一絲的憐憫心,會對我這樣的弱女子如此的施暴?

也許因為我是一個特別保守的傳統女性,我一直對這次暴力扒光我全身衣服的行為視為最大的侮辱和酷刑。這也是我心靈上受到傷害最為嚴重的一次。

之後我就不停的要求找看守所的所長、駐檢來解決這個有辱人格的暴力行為。開始根本沒有人理我,後來終於來了一個很結實的男人,身材又高又壯,給人一種惡毒、狠霸的感覺。我問他:「你是這個看守所的所長嗎?」他說他是「隊長」,是這裡管事的。有什麼事可以告訴他來解決。我告訴他我剛才的經歷,並說:「你們這樣做,完全是違法的,《看守所條例》和《憲法》都有規定,這是侵權行為,我要向你們這裡的駐檢控告。」這位隊長聽著我說話,越聽越生氣,他的臉色很差,沒等我說完,就轉身走了。

很快,「隊長」又回來了,跟著他的,是一個比他還顯粗俗、兇惡的男人,簡直就像個魔鬼。這個男人有三十多歲的樣子,將近一米八的身材,他的一雙突出的大眼露出凶狠、邪惡的光,臉色發黑,留著小平頭,手裡拿著一堆鐵鏈。

「隊長」喝道:「給她戴上」!那個魔鬼惡狠狠地拽過我的手和腳,給我戴上了手銬腳鐐(我想,這些人是沒有任何慈悲心的)。那手銬並不是我們經常看到的普通的電鍍手銬,而是那種專門用作酷刑的工具,純生鐵製成,直徑大約一厘米左右的兩個圓環,戴上之後,兩隻手緊緊的貼在一起。鐵環固定在手腕上,那兩個鐵環特別粗糙,戴了一天,手腕就被磨腫了,直到一年多以後,我離開天津市第一看守所的時候,手臂還隱約有些發黑。腳鐐也是純生鐵鑄造,兩個鐵環固定在腳上,鐵環比手銬的鐵環粗一些,兩個鐵環中間是大概十幾隻扁圓形鐵環鏈接在一起的一條鐵鏈。給我戴上手銬腳鐐後,「隊長」惡狠狠的甩下一句,「你不是要見駐檢嗎?你不是要依法嗎?就這個!還不老實,有比這更厲害的。」說完,他們就離開了。

這副腳鐐非常沈重,對於瘦弱的我來說,剛剛戴上的時候,我幾乎無法行動。看守我的那兩個女孩子顯然給嚇住了,她們之前似乎也沒有看到過這種情形,從她們的眼裡流露出恐懼的神色。我當時也特別接受不了這樣的事實,因為一直以來,我並沒有吵鬧,也沒有任何過激舉動,我只是平心靜氣的和他們講道理,指出他們的違法性,但是卻換來了這樣的酷刑。

看著身上的手銬腳鐐,回想剛才被當眾扒光衣服,再加上一天一夜沒有睡覺,我感覺到一陣頭暈眼花,胃裡也一陣翻江倒海,不住翻湧的嘔吐感,讓我支持不住。我怕弄髒床鋪和地面,要去衛生間,又難以挪動腳步。這時,我身邊的兩個女孩子露出了同情的眼光,扶我到了衛生間——這兩個女孩子是我在那裡遇上的最富有同情心的孩子,但可惜的是,也許就是因為她們的同情心、她們眼裡流露出的同情眼神,在這天之後,我就再也沒有看到過這兩個女孩。

我到衛生間一陣嘔吐,還沒有吐完,就又進來兩個女孩,把那兩個孩子換走了。

剛剛戴上的沈重的腳鐐讓我很不習慣,新換的那兩個女孩又沒有上來扶我,我只能用手提起腳鐐艱難的返回我的位置——那個方框裡。坐在那裡,胃裡一直都不舒服,我希望能躺下休息一會,但並沒有被允許。我口渴難忍,就試圖拿起面前的那個裝水的水瓶,還沒等我拿起來,就被旁邊的一個女孩手疾眼快地拿走,放在了離我很遠的那張桌子上了,我說我要喝水,她並不理我,我試圖起身去拿水杯,但被她們擋了回來,告訴我不能離開那個方框,也不能越過那條紅線……我只能忍受、忍受……

這時,送晚飯的來了,這次只有兩個飯盒,一盒是四個小饅頭,另一盒是炒白菜——伙食水平明顯下降(早餐的伙食也下降為稀粥、咸菜和饅頭)。我感到特別口渴,小饅頭根本難以下嚥,小白菜沒有什麼油,勉強吃下一些。

大概到了晚上八、九點鐘的時候吧,我聽到外面有嘈雜聲,就見有兩個女孩抬著一把審訊椅進來。審訊椅全身白色鋼製電鍍,椅子上攔腰橫著一條鋼製綁帶。她們把審訊椅放在桌子和我坐板的方框之間,並且告訴我提訊的來了,問我是否需要上廁所。我說:「還是去吧。」

等我回來,剛在限定我的小方框內坐下,上午的「王處」和另一個「預審」(說他們是預審,可他們從來沒有正式提過他們是我的預審,說他們是警察,可從來沒見過他們穿警服,也沒給我出示過任何相關證件。不知道稱呼他們什麼合適,我姑且還是稱他「預審」吧。可見他們一直都不敢在我面前明確他們的身份)就進來了。

那個「預審」看到我帶著手銬腳鐐,非常的幸災樂禍,開心的說:「呦呵,戴上鐲子了啊!」我不屑的說:「這不都是你們的傑作嗎!」他還試圖掩飾:「這和我們可沒關係啊!」我撇撇嘴。

「王處」指著那把審訊椅對我說:「王律師,坐上去吧。」我看了一眼審訊椅,說:「我不坐!我沒有犯罪,憑什麼讓我坐審訊椅!」「王處」看看幾個小女孩,又說:「快給點面子,坐上去吧。」我說:「我告訴你,我沒有犯罪,我不坐!」「王處」這時非常生氣,一邊嘴裡說著,「你沒犯罪,你還不坐,我讓你不坐!」一邊快步向我走來,一把抓起我的右上臂,把我拎了起來,一甩手把我扔到椅子上,告訴那兩個女孩:「把她綁上!」那兩個女孩迅速用綁帶把我綁到椅子上,就離開了。

我的右臂被抓的地方鑽心的疼,疼得我眼淚都要流出來了,我低頭一看,右上臂一大片紅腫了,我忍住眼淚,沒有再說什麼。

「王處」先是告訴我,我現在已經被刑拘了,罪名是「尋釁滋事」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他讓我在刑拘通知上簽字,又說:「怎麼樣,這次該說說了吧?」我看了他一眼,一字一頓的對他說:「我從來不會與對我使用暴力的人說話!」然後,我就別過臉,不再理他們。我當然也不會給他簽字。

這時,進來一個身著便裝的年輕人,大約有三十多歲的樣子,一米八多的身材,眼睛不大,皮膚很黑,和「王處」的白皮膚形成鮮明的對比。他很正式告訴我:「我是天津市公安局的警察,我姓韓。」我根本沒有抬眼皮看他一眼,讓他很生氣。並開始對我進行人身攻擊,貌似說我是什麼反黨反社會主義,又說我是什麼潑婦之類吧,我既沒有聽他們說什麼,自己也一句話都沒有說,就是一直閉著眼睛。他們擔心我會睡覺,大聲的吼我,不停的敲桌子,敲椅子,有時候我真的有點要睡著了,「王處」就從我身後使勁拍審訊椅的靠背,會把我嚇得一抖,但我仍然不理他們。

就這樣一直坐到天快亮了,他們一直在「教育」我、罵我,而我一直沒有和他們說一句話,甚至沒有看他們一眼。他們都很無奈,最後終於按門鈴,讓等在門口的女孩進來,然後他們悻悻的離開了。

他們一離開,那兩個女孩子把我從椅子上解下來,我立馬倒在墊子上,剛要睡覺,那兩個女孩告訴我,睡覺的時候必須把兩隻手露在被子以外。等我把手放好了,她們又告訴我起床時間已經到了。要我馬上起來,我說我還沒有睡呢,太睏了,希望能讓我睡一會。她們表示不行,到時間就必須起床。無奈之下,我只好起床。不久,就送來了早餐,連續得不到休息,我太困乏了,根本吃不進什麼東西。我又苦求那兩個女孩,「我也吃不進飯去,也不吃了,你們能不能讓我在吃飯的時間睡一會兒?」她們毫不猶豫的堅決說:「不行!」我徹底的失望了,心中明白,她們是在故意合夥害我,我想,這個時候我沒有任何辦法,只能靠我自己的堅強了,但我不知道我能熬得了幾個晝夜,也沒有其他辦法了,只能試試吧,熬幾天是幾天,到時候再說吧。我也想看看,他們究竟想把我害成什麼樣。

 

按:王宇,女,1971年出生於內蒙古,中國最受尊敬的人權律師之一。最初為一名商業律師,由於她自身遭遇被警方報復陷害並判冤獄的經歷,自2011年開始全身心投入到維權工作中。她代理過的案件包括普通公民、法輪功練習者、以及女權主義者等。



来源:《失蹤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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