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8年1月17日訊】據《第一財經》1月16日報導,中國央行參事盛松成表示,中國現在城鎮化50%左右,或者剛剛超過50%,因此房地產業在中國還是有發展的前途,在經濟當中還會扮演比較重要的角色。當然,房地產的發展要平穩,不能大起大落。
盛松成認為,征房地產稅是一個方向,是一個目標,是將來應該需要做的,這對於完善稅制以及房地產市場本身的健康、平穩發展,包括對於貧富差距的縮小等等,意義都非常重大。但是要實行典型意義上的房地產稅,看來還不是短期內能解決的,也不是短期內能夠出臺的。「房地產稅太複雜、太敏感,我覺得短期內很難全面推廣。」
盛松成進一步解釋稱:房地產稅涉及到房產,涉及到地產,我們把它混在一起叫房地產稅。中國情況又和國外情況不同,因為我們的土地是國家的,不是私有的,我們只能用70年,實際上是我們買了70年的使用權,我們在買房子的時候,實際上這70年的使用權,這土地,作為老百姓已經付了錢的。所以從道理上說,我們的房地產稅和國外的房地產稅情況是不同的,在國外,土地原本就是私有的。那麼從實踐角度講,除了地產稅以外還有一個房產稅,實際上我們現在討論的所謂房地產稅,主要是指房產稅,就是你對房屋本身繳納的稅,而房產稅又一分為二,一部分是交易環節的稅,也就是說買賣房子要付的稅,比如增值稅、營業稅。另外一方面是持有環節的稅,也就是保有房屋需要付的稅,每年都要付。房地產是一個長期的商品,可以住50年、80年,甚至更長。所以持有環節的房產稅不可能一次性付掉,在發達國家很多國家都是住一年就付一年,這叫做「保有稅」或者說「持有稅」。現在大家討論的實際上並不是交易環節的稅,因為交易環節的稅早就有了。而持有環節的稅就沒那麼簡單了。它涉及到整體的稅制設計,收這樣一種稅的目的、怎麼收、收多少,會有什麼影響,這些必須深入地研究。它甚至於對未來的房地產的發展,對房地產價格,對不同人群對房地產的感受,甚至於貧富差距等問題,都會有相當大的影響。
目前從總體看,房地產稅是屬於地方稅,就是主要由各個地方政府來主導房地產稅的徵收或者怎麼徵收,這又涉及到每個不同地方的政府,涉及到不同的一線、二線、三線城市,有的地方房子很貴的,有的地方房子不貴,那麼征房地產稅的目的是什麼?究竟是為了抑制房價還是為瞭解決貧富差距問題?還是為瞭解決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來源問題?因為地方政府現在財政收入來源中有相當大的部分,甚至於超過50%的部分,是賣土地賣來的,如果徵收房地產稅是不是要代替賣土地的稅?這又是一個,怎麼征,一套征不征,還是兩套征,是個別城市征,還是全國一起征?
中國大陸財經專欄作家孫驍驥撰文分析房地產稅,他認為現在中國企業稅這一塊不敢動,要想讓地方政府收入增加,就只有從中國經濟的另一大方面找思路、想辦法,那就是房地產。收入渠道減少而負債總量增加,從地方政府利益考慮,它們自然需要想一個辦法來「開源」。這其實也就是房產稅的本質目的,為地方增加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