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妻子最起碼的尊重都沒有,這樣的相處方式注定無法長久。(圖片來源:Adobe Stock)
1、尊重
朋友林潔打算離婚了,結婚5年,卻感到身心疲憊,只因丈夫大明的行為讓她感到心寒,自己辛苦為這個家付出,丈夫卻……
大明借給朋友2萬塊錢,一晃3年過去,林潔經常見對方晒旅遊的照片,不像還不起錢的樣子,囑咐丈夫委婉地把錢要回。
但每次大明都搪塞過去,本以為他臉皮薄,不好意思開口。
最後他避無可避才說實話,原來並不是借給朋友,而是大明弟弟結婚,他爸媽找大明拿的,並囑托別告訴林潔,美其名曰避免矛盾。
沒辦法之下他才「招供」,林潔知道後從頭冷到腳,這麼多年這個男人始終沒把她當做一家人,不僅不商量,而且他父母特意囑咐不要告訴她,越想越覺得這家人不地道。
以前也多次發現類似的事,過年時大明給他弟弟2000塊讓買衣服,他對自己女兒都沒這麼大方過,可笑的是自己通過朋友圈看到小叔子炫耀才知道,一次次全家合起伙來騙我一個,到頭來始終是個外人。
看著她迷茫的眼神、欲哭無淚的表情,大概只剩下內心的淒涼以及心碎的聲音。
不僅欺騙,而且他對妻子最起碼的尊重都沒有,這樣的相處方式注定無法長久。
2、欺騙
土耳其有句諺語叫做,「謊言的船開不遠」。
無論怎樣的謊言始終帶有欺騙的味道。當真相層層被扒開,露出裡面尖銳的刺時,刺傷了他人,也傷了自己。
兄弟姐妹應該幫襯,可夫妻居家過日子不該有所隱瞞,何況是錢,兩萬塊說多不多說少不少,但在對方心中,已經升級為欺騙,不尊重的問題。
很多時候女人爭的就是這口氣,提前商量是最起碼的尊重。
想到在網上看到的一條帖子。
今年瞞著媳婦給母親大概1萬多一點,錢是給母親生活和買衣服的,媳婦愛錢所以沒說,今天被發現了,晚上回去還要被數落一番,我該怎麼處理?
翻看評論,有人說:
A:如果是我,當著她的面給,敢說「不」字,鬧的話立馬離婚,不想因為她對不起我媽,更不會因為她落個不孝的罵名。
B:送回娘家,什麼時候覺悟了,再回來。
C:為避免家庭矛盾偷著給錢是必然,我每月都會給,而我老婆至今不知道我工資多少。
D:你覺得一個無良無德的潑婦重要,還是生養你的母親重要?別顧及孩子什麼的,留一個不願意贍養父母的人在身邊,只會破壞家庭,教壞孩子。
根本問題應該是男人欺騙老婆被發現。好在講道理的人還很多。
E:孝順父母本來是應該的,本該光明正大,偷偷摸摸就是貶低對方人品,會讓老人覺得媳婦不孝順、不講理。
F:夫妻之間動用數額較大錢財時,應該互相告知商量,這種事不應該瞞著。
G:不商量還瞞著,到底是因為不信任,還是覺得她是個外人?
給父母錢是件正常的事,但關鍵在於沒有商量就自作主張,這是對婚姻的不尊重,以及對妻子的漠然,很多家庭不和就是從這樣開始的。
心理學上認為,信任的建立是一種心理層面的活動交流,是個人在權衡他方和乙方的利益關係後,雙方相互作出承諾後建立起來的一種人際關係,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和脆弱性。若是雙方中有一方不能履行承諾,這種關係就會破滅。
如果真的尊重妻子,就不會單單只考慮自己以及自己的父母,而不考慮妻子的感受。
3、良心
好的婚姻,都懂得替對方考慮。
朋友小段每次說起妻子,都用一句頗高的話來評價,「我老婆出得廳堂,入得廚房。」
小段老婆一直有自己的工作,朝九晚五相對輕鬆一點,還能照顧孩子,收拾家務,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條。
而且每天小段下班回到家,都能準時吃上熱氣騰騰的飯菜。每次說起妻子,小段的幸福之情溢於言表。
以前因妻子生的是女兒,想抱孫子的婆婆不滿意兒媳,經常找事兒,鼓動他們離婚。
在小段和母親多次溝通無果後,和妻子商量搬出去住,生活雖辛苦,但至少可以讓老婆眼不見心不煩。
逢年過節他們會給雙方父母錢,小段給父母時總是不忘告訴,這是老婆讓給的,積極緩和公婆和兒媳的尷尬關係,不僅讓孝心也有她的一份,而且一舉多得。
頂著家庭的壓力,能硬氣起來保護妻子,面對父母的無理要求,能明辨事非黑白,不愚孝,不讓老婆受委屈,懂得老婆的不容易,這才是男人應有的樣子。
有良心,是婚姻幸福不可缺少的因素之一。
心理學家弗洛姆認為,愛是一種主動活動,而不是一種被動情感,它是「分擔」,而不是「墜入」。在一般意義上,愛的主動性可以理解為:愛首先是給予,而不是接受。
有個詞叫「捨得」,有捨才有得,有付出才有回報,大部分的事都是如此,包括感情。而愛從來就不是施捨,是發自內心的平等對待。
4、換位思考
婚姻中男人最讓女人心冷的行為,是把女人當作一個外人一樣防著、瞞著,表面上是一家人,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有些事明明可以提前講清楚,卻欺騙在先,非要東窗事發之後才肯說,很多時候女人在乎的並不僅僅是錢,而是她在丈夫心中的位置。
懂得換位思考,很多矛盾都可以避免。
想到我父母,雖然這麼多年都是母親管錢,但每次母親給娘家錢時,都會提前和父親知會一下,而這時父親總會說上一句,多給點。這是對伴侶的一種基本尊重。
私自行動和商量有時結果是一樣的,但性質不同,既然是一家人,就要用對待一家人的態度相處。
先不說婚後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理應兩人在知情的情況下使用,一個人做出偷用行為,所作所為在道德層面也站不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