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原天津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王宏江被撤職。(圖片來源:中共天津水務局官網截圖)
【看中國2017年7月10日訊】中共中紀委監察部網站7月10日報導,中紀委對原天津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王宏江進行立案審查後,查實王宏江沒有如實說明問題,違規使用財政資金,並送給他人禮品。
中紀委決定給予王宏江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廳級非領導職務。
據公開資料顯示,王宏江,男,1965年9月出生,天津人。曾歷任中共天津水利局副局長、局長,天津寶坻區委書記,天津市委秘書長,天津副市長、政法委副書記,天津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等職。
2017年5月,王宏江不再擔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
今年3月,中共天津官場出現大規模人事調整,市委常委「四進三出」。4月下旬又有一批官員被免職,顯示仍在清除黃興國、武長順「遺毒」。
5月16日,中共天津紀委發布通報稱,在結束的第16輪巡視中,共有2.3萬名官員被約談,276家政府各級部門、國有企業等被巡視檢查,發現7,549個問題。
責任編輯:魯宇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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