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這位國民黨老兵,在大陸歷經53年坎坷磨難,82歲高齡才「偷渡」返回自己的家鄉金門。(網路圖片)
一
別人偷渡,是為了做工、賺錢;我偷渡,是為了回家。從廈門到金門,兩公里寬的一條海峽,我走了53年。
1946年,我在金門加入自衛隊,由於念過一段時間私塾,當了中士班長。第二年的元宵節,福建省保安團從金門抽調了兩個中士班長,一個是我,一個是金門後浦的汪丁賜。那時我剛結婚,還沒有孩子。
出發後,我才知道是要參加突擊隊,「圍剿」閩西、閩北的游擊隊。一開始,打了幾場勝仗。帶我們的隊長孫諒寬是個山東人,那時我們看他很了不得,因為他有和陳誠、白崇禧等人的合影。
1949年8月,解放軍攻下了福州。福建綏靖公署主任朱紹良去了臺灣,他臨走前讓我們進軍安溪,但我們走到永泰就讓解放軍包圍了。從早上五點打到第二天凌晨一點,部隊整個被打散了。
我和十多個人一起,走了十幾個小時,走到一個只有三十多戶人家的小山村。我身上還有兩元錢,就買了飯大家一起吃。吃完了剛躺下,解放軍就到了,我們全當了俘虜。
解放軍把我編到28軍警衛營。那時天天打仗,不要說今天不知道明天怎麼樣,就是在這一秒,也不知道下一秒怎麼樣。看到這邊倒下一個,那邊又倒下一個,心裏當然害怕啊。
過了兩個月,我就想著逃跑。
正好有一天,我在去軍部開會的路上,跌倒摔傷了,第二天我就向上面請假,離開了部隊。我當了逃兵,而且沒有被抓到。那時解放軍對逃兵抓得不緊,不像國民黨的部隊。
八月十五那天,我跑到惠安,這裡已經是閩南了。後來我又跑到晉江的衙口村,在這裡把名字改為「蔡龍鎮」,留下來幫人打零工、做農活。
二
我留在衙口是為了回金門。
當時我是這麼想的,衙口就在海邊,離金門很近,以後不管是金門解放了也好,還是蔣介石反攻大陸也好,我要回金門比較方便。
沒過多久,我就做了「運動員」,要學習,要寫坦白書。我心裏怕,但是沒辦法。我考慮來考慮去,考慮完了寫坦白書,交代打死解放軍27個,就這樣寫吧。
寫了以後,兩三天吃不下,睡不著。我害怕啊,心想人家會不會把我槍斃掉呢?
批鬥會開始了,我實話實說:「那時各為其主,當兵只是為了生活。我在金門時,金門還沒有解放軍,我不知道解放軍,也沒辦法知道。我只知道蔣經國,不認識解放軍啊。」
以前28軍俘虜我時,我也是這麼說的。那時解放軍比較明理,還問我有沒有可能寫錯,如果寫錯了就改正。
在批鬥會上,我是陪鬥,沒有被掛牌子。
1958年,就是「八二三炮戰」那一年,因為回不了金門,我在衙口有了新家庭。
那個女人是衙口本村人,原來有個老公,是個漁民,在海上捕魚時淹死了。她帶著兩個小孩,和她的公公。後來我們又生了兩個孩子,一男一女,這樣一家子就有了七口人。吃不飽飯,我就去人家的菜地裡撿包菜葉、花菜葉。吃了以後,天天拉肚子,屁股像水龍頭一樣。
看到小孩子挨餓,我心裏過不去,去海邊買一些魚來賣。沒有想到,那個女人不懂事啊,居然去大隊告狀,說我不種田,要去做生意。我種田,一天的工分是兩毛五。那時一斤地瓜干多少錢?能賣到十幾元。我要是不做生意,哪裡來的飯吃呢?
這個女人整天吵,說我是靠她才在村裡活下來,說我佔了她的門戶。
離婚吧。
離婚時,我女兒一歲多,兒子還不滿週歲。離婚前,我向人家借錢買糧食吃,欠了180元。離婚後,人家怕我跑掉,天天過來要債。
我沒辦法,只好把兒子送給人家,得了400元。那時一百斤花生450元。一個小孩,還比不上一百斤花生。還了180元,還剩220元,那個女人又到大隊去鬧,說孩子是她生的,要我分她100元,不然就不讓我遷戶口。沒辦法,給她100元,還剩120元。沒過幾天,那個女人的親戚說要嫁女兒,又借走50元。
我和兒子從來沒有說過話,人家帶他去了菲律賓。他那時小,不會說話,也不懂我是他的父親,他是我的兒子。後來把女兒也送人了,女兒埋怨我,說我不愛她。我是沒辦法啊,我天天要出工,沒人在家裡帶她,就把她送給別人家了。
三
我又成了一個人住在衙口,全村17個生產隊,加起來一萬多人,別人都是本村人,我是一個外地人,容易受欺負。
1979年,我和人家打架。當時是爭一張電影票,人家要欺負我,我壞脾氣上來,差點把人殺死,被判刑15年,在監獄裡待了13年。入獄的時候,我快六十歲。出獄的時候,我已經七十多歲了。
沒有地方可去,我自己尋找活路,到政和縣開了一家餅鋪過日子,但是不能落戶口,我成了一個黑戶。後來,餅鋪生意做不下去了。我回到晉江,在羅山鎮賣包子、油條,還是落不了戶,當黑戶。
2002年,我82歲,孤單單一個人,活到了這個年紀。那時我攢了幾千塊錢,一輩子就攢了這些錢,沒有家,沒有戶口。
我心裏想,去上海、蘇州走走吧,人家不是說,上有天堂,下有蘇杭嘛。我出去看看,把錢花光,就可以結束這坎坷的一生了。
這時有朋友對我說,你可以想辦法回金門啊。當時從廈門到金門,已經有直航,但是我沒有戶口,不能走正常手續去金門。再早一些,也有福建人為了賺錢偷渡去臺灣。我是一個沒有身份的人,只能偷渡回金門。
那一年5月1日,我來到了金門對岸的大嶝島。在解放前,大嶝是金門的一部分,解放後,這裡屬於廈門。漁船從大嶝出發,20多分鐘就能到金門。
說起來,我還是個廈門人。我出生在廈門,就是現在第八市場那個地方。
我小時候,家裡條件還不錯,祖父放貸給別人,月息兩厘。抗戰爆發後,這些債都收不回來了,家裡剩的錢貶值也很快,一家人吃不上飯。實在沒辦法的時候,聽說日本人在金門修機場,我就到金門做工,留在了金門,又在金門何厝成了家。
廈門解放的時候,我在廈門已經沒有親人了。他們要麼去了印尼,要麼去了香港。我們斷了聯繫。
在大嶝,我上了一條要去金門賣菜的漁船。政治上雖然劃分了邊界,但在民間,邊界是模糊的。當地人和金門有很多這樣的貿易往來,他們早就習慣了,但他們見我這麼大年紀的一個人跳上船,而且是他們不認識的人,還是嚇了一大跳。
我對人家說,我要去金門海邊拾螺,人家才答應我留在船上。到了金門海邊,我趁人家忙著系船,在船縫裡塞了兩千元就離開了。
這一年,82歲的我為了回家,當了一個「偷渡客」。
四
上了岸,我看到中蘭路還有路邊的牌坊,發現幾十年過去,金門變化並不大,還是以前的樣子。但是,我什麼都沒有了,老婆死了,房子塌了,我連一粒沙子都沒有。
找不到親人,我在金門主動向警察投案,給他們找了一個大麻煩。他們沒見過我這樣的「偷渡客」。金門各個單位都查不到我的資料,而且我在大陸也是一個沒戶口的人。他們既不能讓我在金門合法居留,也不能比照一般的偷渡客把我遣返對岸。
終於回到了金門,我卻差點成了一個「兩岸人球」。中國這麼大,我在兩岸都是沒有身份的人。
還好,我嫁到金門官澳的一個妹妹聽到消息,趕過來認了我,又在金沙鎮公所發黃的戶籍資料中,找到我的名字,備註欄裡有「出征」兩個大字。這證明我是一個金門人。
另外,我從大陸監獄裡帶出來的「釋放證明書」上,也寫著我是「金門人」。沒有想到,二十多年前的一場傷人案,卻成了我作為金門人的一個佐證。
不久後,我在金門拿到了身份證,不再是一個「黑戶」。在「非法」了幾十年後,我終於成了一個「合法」的人,一個「合法」的金門人。
辦了榮民證後,我住進了大同之家。在這裡,每個月可以領新台幣13000元,相當於人民幣兩千多元吧,逢年過節還有一些禮品,看病有醫保。
我現在生活還不錯,身體也好,什麼都想得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