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披露聶樹斌案一案兩凶驚人秘聞的原河南商報負責人馬雲龍(VOA)
【看中國2017年1月5日訊】去年12月19日,在聶樹斌家鄉舉行的媒體答謝會期間,率先披露聶樹斌案一案兩凶驚人秘聞的原河南商報負責人馬雲龍接受了美國之音專訪,談了關於聶樹斌案的最初報導如何突破新聞審查引起社會關注和新聞立法、保障新聞自由的問題。
記者:首篇關於聶樹斌案「一案兩凶」的報導是如何推出的?
馬雲龍:關於獨家報導,這個問題,第一篇報導聶樹斌案件的報導,題目叫《一案兩凶,誰是真凶?》的報導,是由我、褚楊、還有範友峰,署名我們三個人做的的報導。報導的時候是2005年,那個時候雖然已經有了網際網路,但是普及程度還遠遠不足,網民數量也很低,當時各個報紙之間,交換稿件還沒有用網際網路,但是有一個各個報紙之間協議性地互相溝通稿件的這樣一個組織,當時我在的報紙和全國100多家報紙有稿件交換的機制,專門有個編輯,叫通聯編輯,負責和各地的報紙交換信息。當時我做作的那張報紙是一個地方小報,這裡是河北省,它是在南面的河南省,發行的範圍也僅只是當地,數量也不是太大,如果這個非常重要的報導出來了以後,第二天就被上級下令禁止了,不准轉載,不得繼續報導,那麼這個報導就不會發揮更大的作用,而且它是河南的,跟河北幾乎是沒有多大關係。所以當時我就想,要把這個報導發揮最大的效力的辦法,就不能搞獨家新聞。
搞獨家新聞的話,就會變成一個區域的影響非常有限的新聞,不會產生很大的影響,所以當時我的通聯編輯,我給他批了八個字:歡迎轉載,不收稿費。無償地提供給全國的報紙。
結果第二天就出現了一個在當時很奇怪的現象,這一篇稿子在我見報的同一天,全國各家報紙都發了,就相當於起到網際網路這樣的作用,使它一夜之間變成了全國的大新聞,熱門新聞,這個時候,如果誰要想採取措施,再把它壓下去,不讓報導,已經不可能了。當時我採取的這個措施,就是為了針對這個問題,現在回憶起來,這樣做是對的。
沒有一個普遍的輿論,那麼這個案件,即使有一家報紙報導了,也不會產生那麼大的影響。我記得,報紙出來以後,那年是3月15號的報紙,早晨把報紙印出來,我就開著車,帶著記者,帶了50份報紙,一直開到這個村裡,把報紙給聶家送了50份。聶家才第一次知道,他們的兒子很可能是被冤殺的,真正的凶手已經被落網了。那麼,燃起來一種希望之後,他們才開始了到現在長達11年零8個月的申訴。那麼這個報導,無論是在輿論上,還是對聶家來講,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起碼說我的決策還是對的。(笑)
記者:原廣平縣公安局副局長鄭成月在聶案中起了什麼作用?
馬雲龍:用新聞學語言來說,鄭先生是一個深喉,是第一個向媒體提供聶樹斌案真相的人,本應該在隨著聶樹斌案的平反,他應該受到表彰,受到的不公正的待遇也應該得到糾正。而最近他的處境恐怕更壞了,早早地失去了他的工作。他本來是廣平縣公安局的副局長,早就給他把職務撤掉了。然後,在他49歲的時候,就讓他回家領取退休金了,不給他工作了。然後對他的各種打壓,比如專門派工作組進駐廣平,想從他身上找出問題,把他抓起來。最危險的一次,甚至把逮捕證都開好了,準備抓他,但是最後沒有證據,沒抓成。但是對他的打壓一直沒停止,直到最近,3天以前,河北政法委還要派人指責他在新聞媒體上散佈的東西,說是謊言。他說我哪些是謊言,我說的全部是真的。我知道,現在的壓力對他仍然不小。
記者:是鄭成月主動爆料還是記者去挖的?
可以說是鄭成月跟我們是一拍即合,當時他負責這個案件的偵查,過程中他遇到了他無法越過的障礙,最關鍵的是,在這一起案子,王書金在他交代了以後,他帶著王書金把一切都做完了,指認了現場,他需要一個被害者當年被發現時的現場圖,用這個和他當時交代的東西相互對照,才能構成一份完整的證據。但是,到了這裡他才發現,石家莊警方宣布這個案子,十年前已經破了,而且罪犯也已經槍決了。他的所有的要求,包括看這個案子的案卷,包括死者現場的一些記錄,統統不能看到。這樣的話,他對這個案子的偵查就遇到一個障礙,沒辦法進行下去。
在這種時候,他曾經動了個念頭。他說實在不行,把這個事情公開化。他找過一些媒體,但是這些媒體聽到了以後,都不敢做,說這個太大,可能會遭受巨大壓力,都不敢做了。而正巧,我在相鄰的河南省,從王書金那個角度發現了這個線索。我派了兩個記者,先做了大約有半個月左右的調查,回去之後,向我報告了調查的結果以後,拿出一個初稿。
我感覺到還有幾個問題沒有解決,還有疑問。我又領著他們又從新來了一趟河北,從新地做了一種調查。在這個過程中,我認識了鄭成月。
作為當時主辦這個案件的專案組的組長,他把當時已經瞭解的情況,向我談了。這個情況,我當時遇到最大的難處是,這些材料我沒法兒用,因為這些材料來源不合法,是鄭成月私人透露給我的,而他又是這個案件調查的警官,他如果把這些個東西散佈給新聞界,公開的話,上級有可能以泄露辦案機密的理由,懲治他,這個是我不願意看到的。因為不管什麼媒體,做媒體的人都有一個道德,就是我們應該保護我們的信息提供者,而不應該出賣他,不得到他的允許,不應該吧這些問題公開化,給他帶來危險。
所以前幾天還有一個記者問我說,仔細地看,你們最早的那篇報導,感覺那篇報導寫得很虛,裡邊的實證太少。我說不是虛,是當時已經掌握的材料我無法直接寫出來。寫出來的話,就讓給你提供材料的人遇到危險了。
所以當時我想了半天,最後想了一個辦法就是用一種結論性的描述性的語言,把這些證據做了概括。我記得裡邊關鍵的兩句話是,鄭成月和廣平的警方押著王書金到石家莊來指認現場,就是到這個村子外面去指認現場,結果王書金精確地指認了現場,我用了精確這兩個字。
(據現場採訪錄像整理)
聶樹斌被錯殺案背景:2005年,只受過小學二年教育的王書金因涉嫌多起強姦殺人案被捕。他對警方供認的罪行包括1995年在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將一女青年強姦後殺死。他描述的情況與當地女工康菊花遭姦殺命案的案情高度吻合,但當時該案早已宣告偵破,河北警方相關人員立功受獎陞官,而被認定行凶作案的聶樹斌早已被處極刑。
當時的河南商報負責人馬雲龍與記者褚楊、範友峰將上述奇聞曝光後,社會上反響強烈。中國法學界也對此案的種種疑點展開深入探討,不少人認為21歲的聶樹斌由於辦案人員的草率誤判甚至嚴刑逼供蒙冤而死。
聶樹斌家屬為此案申訴的過程一波三折,難以衝破層層阻力和黑幕,直至去年河北省委和政法委主要領導因貪腐落馬,最高法院2014年指定重審聶案的山東法院經過反覆核查,終於宣判聶樹斌無罪。目前還沒有任何個人出面承擔責任或向聶樹斌家屬和社會道歉。
来源:美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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