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任韓國總統們還犯過什麼罪?(圖)

作者:楊恆均 發表:2016-12-27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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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年初在國民議會上發言。(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6年12月27日訊】讓我們回顧一下過去七十年,韓國總統到底都犯了哪些罪責與錯誤。從1948年大韓民國成立李承晚任總統到今天的朴槿惠,共經歷11任總統,其中除了極少數幾位無疾而終之外,大多死的死、坐牢的坐牢,能保全身後名聲的,只有三位。韓國總統,可謂世界上最不划算、最危險的職業了。

李承晚在中國是「臭名昭著」的,因為他藉助美軍成功抵抗了北朝鮮統一朝鮮的努力,奠定了朝鮮半島分裂至今,保住了「大韓民國」。他是韓國「開國君主」,卻晚節不保,在1960年武力鎮壓前往總統府抗議的學生,槍殺了186人,傷6000餘人。韓國人不依不饒,最終迫使他流亡夏威夷,1965年他客死異鄉。

李承晚被趕走後,推行民主的尹潽善接任總統職位,張勉出任國會總理,兩人豪情壯志,開始推行民主政治改革,肅清李承晚的獨裁統治。可惜,百廢待興的韓國需要的是經濟改善與維護穩定的秩序,過急的「民主」帶來的是混亂,更何況人們雖然討厭李承晚,但他們畢竟都是被李承晚洗腦、培養出來的。正是在這種背景下,現任總統朴槿惠的父親朴正熙於1961年發動軍事政變上臺,先後對尹潽善與張勉以「煽顛」罪收監。

朴正熙以集權手段穩定政局,發展經濟,是推動韓國成為亞洲四小龍的主要功臣,但他同樣以集權的手段對付民眾,控制思想,打壓異己,屬於亞洲典型的發展經濟同時施行政治壓迫的領導人,他的結果也非常典型:1979年被暗殺身亡。朴正熙時期的總理崔圭夏成為第四任總統,但只有一個多月,全斗煥和盧泰愚發動政變,兩位分別成為第五任和第六任韓國總統。

全斗煥和盧泰愚在位共13年,延續了朴正熙開創的經濟發展良好勢頭,並吸取教訓,有序地展開了民主改革,但他們同樣難以迴避覆轍:在發展經濟與民主改革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夾雜了鎮壓異議與貪污腐敗。

兩人下臺於1995年同時被逮捕,全斗煥因1980下令鎮壓光州民主化運動(「光州事件」)和貪污政治獻金而被判處死刑(後改為終身監禁),盧泰愚因受賄與叛亂罪被判22年。接任他們的金泳三總統順應民眾要求對貪污腐敗與鎮壓異己的總統作出懲罰,併進一步展開民主化改革。到他這一代總統開始,總統用武力鎮壓異己的歷史基本上終結。金泳三成為到此為止韓國總統中唯一一位沒有被暗殺,沒蹲監獄、也沒被指控貪污的韓國總統。

1997年12月,金大中當選韓國第八任總統。我有一篇文章專門介紹他(點擊查看:《為了民主,我不後悔》),他屬於迄今為止對韓國民主思想發展貢獻最大的總統,雖然他在位時的其它方面(如經濟建設)所取得的成績並不一定超過他前幾位的「腐敗」總統,但金大中以其九死而未悔的對韓國民主的追求,成為在韓國民眾中享譽最高的韓國總統。這又說明瞭一點,發展經濟,讓人們吃飽飯固然重要,但歷史評判一位總統的最終標準是他在人權、民主和自由事業上作出了多大貢獻。

金大中雖然屬於善終的韓國總統,死後得到最高殊榮,但他在位進一步完善的民主監督和新聞自由,也讓韓國媒體深挖出他自己的家屬有一些不合規則甚至貪腐的事,彰顯了亞洲儒家文化圈中,「獨善其身」對一位政治家遠遠不夠,還要管好自己的家屬與親戚朋友。

2003年盧武鉉當選為第九位韓國總統。當時韓國的民主政治已經漸趨成熟,經過金泳三和金大中,大家都喘了口氣,以為已經告別了嗜殺與貪腐、不法的總統時代,但沒有想到,按照民主程序合法當選的總統,因手中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他們可以不明目張膽地去犯罪,還是會利用職權幹出一些亂紀的事,包括他們以其個人鮮明的執政風格破壞程序、得罪他人、犯下錯誤等等。盧武鉉在位時一意孤行,遭到國會彈劾被停職63天,創下韓國總統歷史上第一次被彈劾的先例。

2008年第10任韓國總統李明博上臺,開始對盧武鉉進行嚴酷的司法調查,窮追不舍他在位時的「綜合受賄」,最後盧武鉉不堪追查,於2009年5月23日跳崖自殺,終年63歲,終於補齊了韓國總統各種死法(他殺、宣判死刑、監獄、善終與自殺)之自殺。

李明博雖也有媒體挖掘醜聞,但基本上都查無實據。這也可以理解,讓我們看看這十位韓國總統的各種死法,以及他們在位時所犯的各種罪行與錯誤:從屠殺民眾到迫害打壓異己,從貪污腐敗公然受賄到沒有管好自己的親屬,從罪證確鑿到追查來追查去還無法找到受賄的證據,然後,被暗殺、被判死刑、被抓捕判刑、自殺、遭到彈劾等等……各位可以告訴我,在你的經驗或者想像中,身為一名總統,還可能犯什麼罪責或者錯誤呢?好像都被他們弄齊了。如果是半年前,你肯定想不出,還會出來一個朴槿惠「閨蜜治國」、「親信干政」吧?

現在我們看一下,大韓民國短短七十年的歷史,「犧牲」了11位總統中的8位,成為亞洲以至世界各國中總統出事率最高的國家,但每個總統的問題都不一樣。七十年裡,韓國人藉助自己的制度,就是這樣對自己的總統「一個也不放過」,經過每一次對總統追殺、司法調查和全方位的監督與緊追不放,徹底不給最高黨和國家領導人任何犯罪犯錯的機會,一步一步把最高領導人的權力「關進位度的籠子裡」。

韓國的例子並不鮮見。中國臺灣實行民主選舉剛剛20年左右,政權輪替後經歷了三位「總統」,其中一位陳水扁的服刑期還沒有結束,馬英九正被調查,而蔡英文如果稍不小心,可能會提前下臺,或者下臺會被追責也不是沒有可能,但這比起當初臺灣領導人(哪怕是那個最令我們尊重的蔣經國)動不動就可以關押甚至屠殺臺灣民眾、異議人士,哪一個更先進哪一個更進步,還需要他人告訴你嗎?

除了西方的民主國家,政治學者公認民主化轉型最成功的首推東亞的日本、韓國和中國臺灣。日本雖然沒有出現韓國和臺灣這樣的事件,但日本實行的內閣制,最高領導人更換的頻率之高,堪稱世界第一。如果這些內閣首腦有韓國總統那樣的權力和固定任期,我估計他們的出事率也不會比韓國少多少。可見,韓國總統出事是新興民主國家的「通病」。

我常常看到中國媒體說到韓國多災多難的總統就語帶嘲諷,流露出沒有生活在那樣的國家是多麼的幸運,殊不知,讓總統出事,讓領導先進去,把最高權力關進籠子裡,是民主制度最基本的功能。制度再好,也需要人來執行,民主制度即便被譽為最不壞的制度,但如果這個制度中掌握最高權力的人不知約束,利用特殊職位鑽制度和法律的漏洞,照樣會犯錯甚至犯罪,給國家造成災難,給民主蒙羞。

民主制度與其它制度不同的是,定期選舉與監督、追責機制,不會放過任何一位濫權的總統。很多人認為韓國總統出事率高是因為民主在亞洲水土不適,卻不知道,老牌民主國家包括美國的前70年並不像今天讀到的那麼順利和美好,只不過由於當時媒體不發達(甚至根本都沒有),制度有待完善,民眾的民主理念還並沒有那麼普及和深入,美國當時的歷任總統即便犯了一些錯誤,也往往無法深挖,沒有完整的記載。

細讀美國民主制度前70年(南北戰爭前)的各種記錄(包括書信中的透露的信息),不難發現當時的總統不按程序、徇私舞弊的事並不少見。直到上個世紀七十年代還出現了尼克松「水門事件」,和九十年代克林頓的「拉鏈門事件」,這個過程還遠遠沒有結束。歐洲一些民主國家剛開始時也有這類問題,而蘇聯東歐解體後成立的民主政體,總統出事率並不低。連令人尊重的哈維爾,都捲入其中。

讓總統出事,是完善一個國家(和地區)民主制度,訓練教育在總統職位上「為人民服務」的統治者的最好方式。同傳統儒家文化中統治者扮演教育教化民眾的職責正好相反,民主制度從一開始就設置了由民眾監督、教育、培訓執政黨與最高領導人的機制,以各種犧牲總統的方式,讓他們切膚之痛地知道如何更好地去服務國民而不被彈劾、不被秋後算賬、不被抓起來,不會被迫自殺!這和亞洲和世界大多數國家幾千年歷史上,只有最高統治者調查、抓捕、殺害自己國民的現象正好相反。

對韓國總統的調查與追責,並沒有影響韓國經濟發展,更沒有打斷韓國的民主進程。對於韓國人,每一位總統出事後,韓國國民都在思考這樣一個問題:身為最高執政者的總統,還有可能犯什麼罪行和錯誤呢?70年大韓民國的總統的歷史,已經身體力行地窮盡了所有總統可能犯的罪行和錯誤嗎?

當然,對於很多國家的國民來說(例如北朝鮮),國民監督總統反而是最危險的事兒,民眾整天提心吊膽和預防的,不是總統如何犯錯,是如何不被權力和最高領導人折騰、迫害,關進監獄,被逼自殺,直接殘殺……

至少可以說,總統不停出事的韓國人,是安全和幸福的。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責任編輯:夏紀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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