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一貫提倡依法治國。可是,在現實生活中 ,卻很難兌現。依法治國成了執法者欺騙人們的幌子!實際是當權者為了他們個人的利益,以權代法,利用公權力胡編亂造陷害無辜。迫使全國成千上萬的冤民湧向北京,尋找正義。請看我的案列是法制還是人治?
我郝雅和一向光明磊落、遵紀守法。可是,我的兩個勝訴案件, 十多年了卻得不到兌現。呼市中院、新城區法院、回民區法院、玉泉區法院的不作為,逼迫我走上了艱難的維權路。法院為了掩蓋他們的行政亂作為,想盡辦法阻止我依法上訪維權。多次對我軟禁、拘留,甚至動用他們的特權,對我勞動教養;動用酷刑。
2008年9月19日 ,我到最高人民法院上訪。新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劉峰來京接我,對我謊稱:「這次呼市領導,對你的事非常重視,你回去,你的事肯定會得到解決。領導專門為你的事情在開會。」我隨同他回到呼市,我想通知家人遭到拒絕,我要去飯店吃飯也被拒絕。2008年9月20日子時,我被新城區法院強制拘留。他們動用特權,惡意超期拘留我81天。這可能還沒有達到他們的罪惡目的,又將我送進勞教所勞教一年半。其間我遭受的痛苦,讓我永生難忘。
呼市第一看守所,警察袁靜芬不知受誰的指使?有意問我是什麼罪被抓進來的?我告訴她:我也不清楚!當我拿出新城區人民法院給我開的《拘留決定書》讓她看時,他卻說:「你妨礙法院執行。」我和他說:「法院是給我執行。是法院頭幾年把我的房子、全部家產執行錯了,現在是執行回轉。我怎麼會妨礙執行呢?」袁靜芬聽了馬上大發雷霆,喊來犯人李鐵,叫李鐵給我砸上「死銬子」。這種「死銬子」是手銬、腳鐐配套刑具,是看守所警察惡意折磨被管教人員的專用刑具。李鐵讓我坐地上曲腿,雙臂抱住右腿。這種手銬很沈重、兩手之間沒有活動間隙、是用螺絲固定的。李鐵將緊扣我雙手的手銬與緊扣我右腳的腳銬,在右腿外側用同一根螺絲釘牢牢的固定在一起。再用鐵錘把螺絲砸平。腳鐐上邊加帶一條五六米長的粗鐵鏈,每挪一下都得頭朝地臀部朝天,發出淒慘的刺耳聲。稍有一點人性的人,絕不會給他人使用這種酷刑。您可以想像一下:一個人每天抱著右腿蹲著。整天保持頭朝地臀部朝天的姿勢,我是如何煎熬過來的?如果想坐下,兩隻手必須承受巨大的痛苦;坐著時沒有他人拉你是起不來的。第二天我的兩手便紅腫、第三天便流血潰爛(現今我的手上,留下明顯的傷疤)。當時,我被折磨的真是:生不如死,想一死了之。可是,想死也不是那麼容易!中國的人權在哪裡?帶過死烤的人,最怕大小便。求人拔下褲子,再求人提上。表面上不是一件難事,可是,在那裡你要付出沈重的代價。也是管教安排號霸隨意折磨他人的藉口。因而,終日裸體的不僅我一人。那裡面沒有一點人權可言.......
我本身也是一名四級傷殘。這也是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應享受職工工傷「傷殘待遇」,呼市中院終審判決過的。卻十餘年不給我執行。反陷害我上訪維權是纏訪、鬧訪。難道國家制定的職工勞動保護法,在內蒙不適用?法院的終審《判決書》還不如一張廢紙?喪失人性的當權者,幕後指使類似袁靜芬這樣的惡警殘害我的目的,不言而喻。
惡警袁靜芬不顧事實真相,將我折磨到第九天,我已被殘害至奄奄一息。惡警袁靜芬高聲喊我去見她。我頭朝地、臀部朝天。忍著鑽心的疼痛,艱難的移動到她的辦公室。看到惡警袁靜芬那不可一世的狂傲之態,恨得我咬牙切齒。恨不得和她同歸於盡。惡警袁靜芬還有意耍戲我,陰陽怪氣的拉長聲調問我:「郝雅和感覺如何?」我有氣無力的回答她:「這不是正常人能承受了的。」惡警袁靜芬看我真的不行了,才叫來李鐵把我的死銬砸開。
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的相關規定,控告惡警袁靜芬惡毒殘害我的罪惡事實。本以為:惡警袁靜芬的罪惡事實清楚,理所當然受到法律的嚴懲。可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處,為了保護真正的罪犯,在給我的《答覆函》中,公開踐踏法律。《答覆函》中,竟大言不慚的說:「呼市第一看守所對郝雅和使用戒具符合法定情形,不存在申訴人所反映的對其違規使用戒具的情形。」這那裡還有一點公正可言?擬定這份《答覆函》的執法人員郭向軍,能光明磊落的站出來,是實事求是的把情公布與眾(包括錄音錄像),和我公開對質。作為人民檢察院公開胡編亂造,這太不合適了吧?
中國司法一貫倡導:陽光辦案。在司法案件中,讓每個當事人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個偉大的倡議,在我身上是否也能兌現一下?我到底是如何「纏訪鬧訪」的?請兩位鐵面無私「包公」,再約請幾名法律專家、知名記者、律師。針對我的具體案件及我的所作所為,大家慎重依法研究一下,給我一個公正的結論。再把《答覆函》、《關於郝雅和無理上訪對其採取勞動教養的請示報告》、《呼和浩特集中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辦公室》、《呼市公安局審核報告》、<接受刑事案件登記表》等龐大的公權力聯合造假集團相關擬定人員匯聚在一起,給他們充足的時間,看他們如何自圓其說?最終,讓大家看看腐敗透頂的執法人員,以權謀私的真面目!到底是哪些昏官在幕後策劃的?這些喪失人性的腐敗貪官該如何嚴懲?請予回應。
法律,不該是公權力說一套做一套、欺騙老百姓的藉口;更不該是公權力以權謀私、欺壓老百姓的說辭。我個人的兩個勝訴案子十多年得不到兌現,還不讓我上訪舉報腐敗執法人員的枉法實情。公權力太過於神聖了!!。勝訴的判決書十多年不予落實,依法辦事為什麼這麼難???敬請助紂為虐的人士 ,你們趕緊醒悟,堅持正義!!
受害人;郝雅和
聯繫電話;15011172594
201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