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開庭新華社親上陣 網友:馬蓉有托?(組圖)

作者:李佳 發表:2016-10-20 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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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寶強離婚案開庭,其本人到法院應訴。(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10月20日訊】(看中國記者李佳綜合報導)在喧囂兩個月之後,王寶強離婚案終於開庭。18日,庭審當日,北京朝陽法院外熱鬧非凡,有看新鮮的普通民眾,也有力挺王寶強的粉絲,還有據稱是馬蓉媽媽雇來罵場的群演,而這些民眾的個人行為,在中共官媒新華社的一篇怒批王寶強的評論文章出臺後,似乎都顯得黯然失色了。

離婚案開庭 民眾圍觀新華社關注

據《中國網》19日援引《中國江西網》的報導稱,王寶強離婚案於18日下午開庭審理,王寶強隨同代理律師一起前往應訴。北京朝陽法院外人山人海,圍觀的民眾中,有力挺王寶強的,也有大罵其人渣的。19日凌晨,有網友爆料稱,大罵王寶強的一群人為馬蓉媽媽找的群眾演員,據說花費了5000元,是專門來罵場的。此事在網上引起熱議,很多網友表示,馬蓉媽媽幫女兒雖然無可厚非,但是非不分,為老不尊。


現場圍觀的民眾。(視頻截圖)

出人意料的是,當離婚案雙方正在法庭內外劍拔弩張之時,中國官媒大佬新華社竟然即時出手,也為王寶強這名藝人的離婚案大撰其詞。新華社18日報導稱,王寶強身為明星,卻把家事當公事,「拿炒作家醜來擴大社會影響,實在令人不齒」。

報導稱,王寶強利用家醜來製造影響,形成強大的關注度效應,這種行為違背中國傳統道德,「真是毀人‘三觀’」。

報導還稱,王寶強以婚變帶火了其執導的影片,沸沸揚揚的離婚事件不過是為了利益而精心策劃的一出鬧劇,而這種炒作家醜的行為,「已經成為影視娛樂公司內部的一種‘盈利模式’」。

社評引爭議 新華社被指演狗血劇

然而,上述新華社這篇題為《炒作影視明星家醜的「盈利模式」令人不齒》的文章,隨後引發了更大的輿論關注,風頭甚至勝過了離婚案本身。而且由於爭議太大,該篇文章目前在新華社的官網上已經被刪。

首先發聲反嗆新華社的是中共官媒《檢察日報》。據《新浪》19日報導,《檢察日報》在官微上發表了一篇觀點相反的文章,稱「自曝家醜」是王寶強的自由。作者表示,明星的婚變和普通人的婚變並無區別,只是需要分割的財產要多很多;但對社會來說,婚變產生的示範指引作用,由於人的不同,區別還是挺大的,「這也正是我關注王寶強離婚官司的原因」。


《檢察日報》發表的評論文章。(網路圖片)

《BBC中文網》19日也發文報導,王寶強離婚,中共官媒也跟著上演「狗血劇」。

報導稱,新華社在王寶強走進法庭時推出的這篇署名評論,「帽子大的嚇死人」;而且,「損完了王寶強,作者意猶未盡」,把法庭外圍觀的民眾也「可憐」了一把,稱他們也許遲早會明白,明星的婚變和普通人的婚變並沒有什麼區別,「是利益讓它產生了區別」。

但事實上,明星的婚變與普通人的婚變確實有區別,而且區別大了。媒體關注,是因為民眾感興趣;民眾感興趣,是因為他們是名人,「就這麼簡單」。

在新華社發表評論前,《人民日報》旗下的《環球時報》也發表了署名評論,告誡王寶強不要把離婚變成「狗血劇」。王寶強離婚案成為媒體焦點後,中共廣電總局甚至發出通知,禁止媒體追捧明星和網路紅人,並要求媒體「大力弘揚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開放為核心的時代精神」。

名人離婚引起公眾關注、媒體聚焦,很正常;而喉舌官媒發表評論告誡名人應該如何「正確」處理離婚,媒體主管部門也發通知要求媒體轉移注意力,則不正常。

有人評論,中國媒體人有勁沒處使,「公眾感興趣而媒體不能觸及的話題太多」,所以,「只好另闢蹊徑,勁都使歪了」。而「革命文化、時代精神」雖然被要求「大力弘揚」,但是公眾是否感興趣,也許看看點擊率就明白了。

《多維新聞》18日報導,新華社對王寶強離婚案的社評引來大量網友的謾罵,有人說,新華社該不是馬蓉找來的托?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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