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6年10月06日訊】當今中國真正可怕的其實並不是這些大貪官,而是那些多如樹葉的小貪官,甚至是那些不是官的貪官。事實證明,貪官越小越可怕,貪官越小越可惡,貪官越小影響越深刻。這些小的不能再小的小貪官,他們因其小而無孔不入;他們因其小而不易察覺;他們因其小而更令人寒心;他們因其小而為數眾多;他們因其小而難於治理;他們因其小對老百姓造成的傷害也就更直接。
在一定程度上講,小貪官就是黑社會的溫床,就是老百姓的剋星,就是潰敗大堤的蟻穴。如果我們把那些大貪官比作是腐朽了一座房子的檁條,那麼,小貪官就是腐朽了一座房子的基石。
小貪官數量巨大
所謂「小貪官」主要是指:正科級或手中掌握一定實權的副科級以下,以及鄉鎮或街道辦正、副職以下的幹部;鄉鎮或街道辦下屬的七所八站站長以下人員;各職能部門雇佣的協勤人員;農村幹部等等
當一位處於基層的政府公務人員,農村幹部,甚至他們的雇佣者,在利用本人掌控的權力,千方百計,挖空心思,向金錢和利益看齊,尋找個人發財的捷徑時,腐敗必然會氾濫成勢。
坊間流傳著這樣一種說法,如果全部「緝拿」肯定有冤枉的,但隔一個「緝拿」一個,必然有漏網的。當然,這只是一種不科學的調侃而已,但也確實說明瞭一些問題。
小貪官身份複雜 危害沈重深遠
小貪官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他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老百姓看在眼裡,聽在耳中,心知肚明。鄰居二大娘、王大爺、李大嬸,他們眼裡的腐敗是村幹部劉二牛,土管所的臨時人員趙太小,稅務所的孫大炮。
有的不是公務員,不是國家幹部,甚至連長期合同工也不是,只是臨時僱用人員;他們有的打一槍換一個地方;有的和直接領導互相勾結,盤踞一地;有的老虎吃螞蚱,貪污不分大小;有的膽大妄為,不計後果,防不勝防。
小貪官侵害的客體是不特定的老百姓,是明目張膽的,是顯而易見的,即使不用政法、紀檢部門查處,老百姓也清清楚楚。有時候,與其說是貪腐,還不如說是敲詐;而大貪官對老百姓的危害則相對較為隱秘,如果沒有查處和曝光,老百姓也許永遠不會知道。
小貪官又臭又硬 又姦又滑
小貪官都是滾打摸爬出來的種,有的受過打擊處理、有的是懶漢無賴,有的社會上的流氓惡棍,有的是酒肉之徒,一身滾刀肉。只要有人敢下達命令,他們就敢把一個老大爺打得滿臉開花,就敢於罰款不開票,就敢強行掀掉你的攤位,就敢拆掉你的房子,就敢用鏟車碾死你……
小貪官將手中的權利變為敲詐老百姓的工具,有的甚至靠攏那些不法富豪,為非作歹,充當他們的保護傘或馬前卒,有的與社會上的所謂「托」,勾結在一起,共同魚肉人民。
實踐證明,許多黑社會骨幹、打手、甚至黑老大本身就是從基層小貪官蛻變而來的。可以說,沒有基層小貪官就沒有黑社會。比如,重慶黑社會女幫主謝才萍,江湖上人稱「謝姐」,是十九個黑惡團夥首犯中,唯一的,一位女性,江湖地位甚高。該女人原是巴南區一名稅務人員,後來,調到重慶市稅務部門。而另外一個重要人物陳坤志,江津人,萬貫財務公司負責人。該人1988年7月參加工作,曾在市公安局九龍坡區分局楊家坪派出所、江北區公安分局石門派出所任警察……
之所以稱他們為小貪官,並不是因為其貪慾小、影響小、危害小,而是因為他們地位低,職務小。如近期網上曝光的,已逃往境外的,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股長李華波,涉案金額竟然達到9400萬元。
基層小貪官面對老百姓時的所作所為,最終都會讓政府買單。假如和老百姓直接打交道的那些人,變得貪婪如虎,並且習以為常,人民豈不失望,時局豈不動盪!
(原文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