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華人男子因擅自攜帶3公斤臘腸被加拿大海關罰款800加元。
【看中國2016年04月23日訊】據海外中文網報導,一名華人男子李某(Luen Wah Li)入境加拿大時,被邊境局罰款800加元,原因是行李中藏有3公斤臘腸。其後,李某以「不知道行李中藏有臘腸」及「不懂英語」等理由兩次上訴,但未獲有關部門通過。李某後又請求基於人道及財政問題減少罰款額,也遭拒絕。
據加拿大聯邦農業審裁處(CART)公布的文件,這起案件起於2012年聖誕日,當時李某從中國乘飛機抵達溫哥華機場,過關時,被警犬嗅出攜帶的行李內藏有肉類食物。於是,他的行李被安排進一步接受檢查,邊境局人員發現,其行李內藏有約3公斤重的豬肉臘腸。李某稱,他的行李是由其女兒打包的,自己毫不知情。
邊境局經查發現,李某在入境報關時沒有申報任何肉類,在接受海關檢查前也否認包裡有肉類,此外,他也沒有任何獲得批准進口肉類食品的證明。他說自己「毫不知情」,但是這一理由未被接受。海關按照《聯邦動物衛生條例》,給他開具了800加元的罰單。
李某在入境大約一個星期後,向聯邦公共安全部提出申訴,去年9月獲得判決,後李某上訴無效,原先的罰款決定被判維持。此後,他又向聯邦農業審裁處(CART)提出申訴。
在審判過程中,李某一再強調自己不知道行李裡的東西,自己英語差,導致整個檢查過程充斥誤會,但是,這幾點理由都沒有被審裁員接受。
審裁員表示,「不知道行李裡的東西」不能作為攜帶肉類的理由,而李某說自己英語不好,也不屬實,因為他填報英文版的海關申報表格內容無誤,毫無問題。而且,記錄顯示,在被安排做進一步行李檢查的時候,他能明白邊境局人員的指示,而且有簡單英語交談,之後才需粵語翻譯到場協助。
最終,農業審裁處於上週拒絕了李某的上訴。李某須於30天內支付800加元的罰款,若未必有能力支付,可與邊境局聯絡,做出支付罰款安排,而他非法攜帶肉類入境的記錄將被保留5年才能被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