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湯燦有染的大老虎(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1月17日訊】近幾年打虎滅蠅來勢凶猛,貪官個個束手就擒。海外網路作家喻培耘撰文分析說:
我有一個預判,那就是在這樣的高壓態勢下,貪官仍將層出不窮,貪腐集團還會繼續盡情的貪,直到他們全數被人民的怒火燒成灰燼的那一天。
理由如下:
其一、在可預見的數年內,關住官員的籠子是建不起來的,而關住百姓的籠子卻正越扎越緊,原因是導向憲政的政治改革看不到一丁點希望,不但看不到希望,給人的感覺還在往反方向發展。
其二、真正有力的反腐必須依靠人民的力量,而不是屏人民於反腐事業之外。無論紀委多麼賣力和得力,它始終是體制內的自我監督和約束,是醫生自己給自己動手術,因而其視野必然有限,其效用也必然有限。
反腐要發揮人民的作用,就要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批評自由、揭發自由、辦報自由、彈劾自由,而現在的趨勢是人民的自由空間在不斷縮小。其實反腐最厲害的武器有兩種,這兩種都與人民的參與有關:一種是李敖那個老精棍說的人民對官府有權「定時打倒」,二是自由的輿論監督。但這兩種武器在我國暫時都屬於「違禁武器」,如此一來反腐怎麼可能標本兼治呢?
其三、當站隊的重要性大於一切時,這時的官員作出的第一選擇不是不貪腐,而是怎麼樣去站隊。在站好隊過後,你以為他就不貪腐了嗎?他有樹蔭罩著,說不定會貪得更厲害。
其四、腐敗的重心和堡壘在若干只超級老虎,不動這些樹大根粗的超級老虎家族,一般的大老虎、小老虎、蛇、鼠、蚊子、蒼蠅是不會服氣的,一有機會他們還會繼續腐敗。反腐如果做不到在所有向域一視同仁,就非但扼止不了腐敗,還可能激發更為普遍的腐敗。因為貪官的心態也是「不患廉而患不公」,他們會想:憑什麼有的圈子、有的家族可以一直貪,一大家子貪了幾十年都還在貪,而我等卻不能貪,這公平嗎?難道你大貪特貪,我搞一點小貪也不行嗎?
其五、近幾年所抓貪官,不管貪得再多,哪怕是貪上幾百上千億,也一個都沒判死刑,相當於在事實上廢除了貪官的死刑,而且高法最近好像出了一個貪污上億元也不判死刑的司法解釋。減少死刑我贊成,但先減少貪官的死刑我絕不贊成,我認為從情理上講,最該重判的就是貪腐,因為其對社會的危害性比販毒、殺人有過之而無不及。當然,為了便於從國外引渡潛逃的貪官回來,減少死刑可以理解,但為什麼不可以像國外那樣判他個幾百幾千年,並且嚴控減刑,讓大腐敗分子從此把牢底坐穿呢?你這種無論怎樣貪,都只判死緩、無期、有期,後來又輕易的不斷減刑,結果一些大腐敗分子過不了多久就重獲自由了。比如那個五毒書記張二江僅坐幾年牢就出獄了。試問:如此一來,刑罰對貪腐還有多大的震懾力?
再看李東生的判決新聞:「2016年1月12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李東生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處被告人李東生有期徒刑15年,沒收非法所得100萬元。此前,檢察機關以受賄罪對李東生提起公訴,指控其利用職務便利等,為他人提供幫助,2007-2013年間收受他人財物共計2,198萬餘元。」
以我等老百姓的猜測,李東生真的只貪了2,000多萬麼?他真的比一個一般的縣委書記貪官還貪得少麼?即便是2,000多萬,為什麼才沒收100萬啊?為什麼只判15年啊?我想,這樣判的話,只會令更多貪官樂不可支:原來貪腐受到的懲罰是如此之輕,我何不猛貪個幾千萬甚至幾十幾百億,萬一被逮住了,到時沒收一個零頭的贓款,然後坐幾年牢,找個什麼保外就醫之類的理由、托一點關係就悄悄出來了。坐這幾年牢的代價是多麼值得啊,你想一般人要在幾年間掙上幾千萬、幾億、幾十億,談何容易?
目前,反腐風聲很緊,中紀委又剛召開會議誓言繼續反腐。但我上面所說的這幾層意思提醒人們:以目前的手段,哪怕這些手段用盡,要禁絕腐敗也是天方夜譚。王書記說要先治標,以為治本贏得時間,但不知這樣的時間還需要多長?畢竟本屆任期已過去一大半了。顯然,貪官們在高壓之下,最多暫時收斂一下,但一有機會他的腐敗慾望就會被再度吊起。當制度的牢籠遠未建成,當人民無法對官員實行有效的監督制約,當腐敗的代價遠小於腐敗收益的時候,人性的貪婪一面是很難控制住的,鋌而走險就會依然是官場常態,只不過此時的貪腐,會變得隱蔽一點、狡猾一點、花樣多一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