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記者王曉璐接受央視採訪時承認編造不實報導 。(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08月31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在中信證券8人、《財經》雜誌1人、證監會2人被公安帶走協助調查之後,新華社8月30日後續報導,《財經》記者王曉璐因涉嫌夥同他人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等行為,中證監劉書帆因涉嫌內幕交易、偽造公文印章、受賄等犯罪,兩人均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據悉,王曉璐被調查和7月20日《財經》雜誌刊發的報導《證監會研究維穩資金退出方案》有關,並指出受該報導影響,股市出現異常波動。而其接受調查期間也表示,其報導乃根據私下消息及主觀判斷撰寫而成。
在8月31日播放的央視採訪畫面中,王曉璐說:「我通過私下打聽這種不正常渠道,獲得了新聞素材,加上自己主觀性判斷,撰寫了這篇新聞報導......」
新華社指,證監會發行部三處處長劉書帆因涉嫌內幕交易、偽造公文印章、受賄等犯罪,非法獲利至少數百萬元。據劉書帆供述:2014年下半年,他利用職務便利,幫助某上市公司定向增發事項順利過會,幫助該公司股價維穩並增長。為此,受賄數百萬元。
劉書帆又供述,他又利用該公司定增的消息,向朋友李某借款1000萬人民幣,通過親友的股票賬戶,購買該公司股票,共獲利300多萬元,其中,劉書帆分得100多萬。之後,劉書帆多次向吳某打聽內幕消息,持續買入股票,再非法獲利數百萬。
2014年底,劉書帆看到另一家上市公司股價在配股之後巨幅下跌,向該公司一高管打探該公司股票具有上漲空間,隨後買入該公司股票,非法獲利200多萬元。
劉書帆承認,在網上找人製作假的證監會保衛處公章,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公章、西城區民政局公章和假身份名字「劉益超」的印章,以製作虛假離婚判決書、給其情人在上海買房時,作審稅證明等。
此外,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委員會委員、董事總經理徐剛,中信證券執行委員會委員、金融市場管理委員會主任劉威,中信證券金融業務部負責人房慶利,中信證券另類投資業務部總監陳榮傑等4名高管因涉嫌內幕交易,並交代了犯罪事實,於8月30日亦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據《第一財經日報》報導,中信證券被帶走8人協助調查後,有傳言稱,中信證券或被罰款百億以上,全部中層以上不得離京。一位券商內部人士向該報證實部分內容說:「目前聽說中信證券內部員工出差都要報備,此前並未如此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