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網信辦發布約談十條,外界質疑(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04月30日訊】(看中國記者端木珊綜合報導)4月28日,中共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網信辦)發布了《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約談工作規定》(簡稱「約談十條」)。有分析認為,「約談十條」是中共當局在加強網路管控,封殺言論自由。
「約談十條」列舉了9項需要「違規條款」,對約談的行政主體、行政相對人、實施條件、方式、程序等作了明確規定,將於6月1日正式實施。
其中第九款「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需要約談的情形」被認為是一個可裝任何指控的「口袋」,成為牽制網路的「神器」。
有評論認為,「約談十條」主要是為了控制媒體,而不是其所說的對媒體的管理。英媒BBC引述北京外國語大學傳媒副教授喬木說,「約談十條說要管理還談不上,更多的還是控制」。
喬木指出,在中國網路上,真正色情的、商業的、各種廣告營銷的其實政府並不太管,所謂的約談,控制更多的是政治內容,審查對中共統治和當局政策不利的東西。
大陸自由撰稿人朱欣欣對新唐人電視臺表示:「它們這種作法實際上是用權力干違法的事情,打著法律的旗號來壓制人們的言論自由。它把壓力轉給這些網站了,網站反而成了所謂的執法部門了,可以按照中共當局的指示對言論進行封殺,等於說把網站的負責人都變成了他們的幫凶。」
研究網際網路新聞立法的學者、大連理工大學的雷麗莉博士則批評網信辦此舉違法。雷麗莉博士對《明報》表示這種繞開法律而制定的措施,「即使短期效益好,也是不可取的。」「約談十條」是網信辦自我授權,在法律和行政法規之外,給行政管理對象施加了額外義務。
事實上,大陸行政部門對網際網路公司約談的管理方式早已長期存在。以報導民間維權信息為主的「六四天網」,從創辦初期,就經常被約談。其負責人黃琦更是多次被抓捕、收監。
黃琦表示:「我們天網(網站)早在1999年,就作為一個新聞網站被中共官方約談,但是我覺得這種約談的方式不能夠阻擋中國大陸各種人權信息的傳播,也不能夠阻止民眾對貪污腐敗問題的揭露,我們希望當局還是理性的對待民眾的信息傳播,包括新聞網站的這種傳播。」
此外,今年2月2日和4月10日,網易和新浪兩大網站被網信辦約談,引起一些網民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