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像山縣一對夫妻三次離婚,劇情勝韓劇。(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03月28日訊】(看中國記者東辰雨報導)據大陸媒體消息,浙江寧波像山縣有對夫妻在一年內分分合合先後離婚三次,其分合理由和劇情遠勝韓劇。
這對夫妻是屬於「姐弟戀」,女方王可可(化名)比男方陳亮大7歲。兩人在2005年一見鍾情,但正是因為年齡的差距遭到雙方家人的反對。女方家人認為虧了,男方家認為女生不是自己心中理想的媳婦。
但王可可和陳亮在這種壓力下經過3年戀愛,終於得到家人的支持,並在2008年結婚。隨後他們有了兒子貝貝。
他們第一次離婚的理由是性格不合。陳亮有一份穩定的工作,王可可則是經營一家服裝店,早出晚歸忙著打拼多賺錢。因陳亮不滿王可可事業心太強,沒有正常的家庭生活,兒子貝貝經常由老師幫忙帶。於是兩人選擇簽字離婚,兒子由女方撫養。
因為兒子貝貝的教育問題,王可可和陳亮在兒子3歲的時候面臨著選擇幼兒園的問題。由於就讀聲譽較好的幼兒園,就必須擁有學區房,於是兩人選擇約定復婚購買學區房,事後再離婚。
2013年8月,他們在縣城購買了一套學區房。在這期間,王可可看到陳亮非常細心照顧兒子貝貝後,試想挽救這段婚姻,但遭到陳亮的拒絕。
隨後,陳亮聘請律師提出離婚,並想爭奪兒子的撫養權。
就在雙方準備離婚官司時,傳來陳亮患有晚期肺癌的消息。隨後,王可可對陳亮說,她沒有忘記當年結婚的誓詞。最終兩人撤銷了離婚訴訟。
但2015年1月,陳亮又提出離婚,理由依舊是王可可太強勢,為生意基本天天晚歸;而王可可也提出離婚,原因是陳亮並沒有患晚期肺癌。
當時陳亮原以為晚期肺癌足以使王可可迅速同意離婚,但沒想到女方情真意切挽救婚姻。對於陳亮以晚期肺癌做離婚藉口的事情,王可可認為陳亮想法太幼稚,所以同意離婚。
最終,王可可和陳亮再次離婚,兒子貝貝仍由王可可撫養。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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