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截圖)
【看中國2015年02月11日訊】(看中國記者黎紫曦綜合報導)四川涉黑富商劉漢、劉維等5人,於2月9日被執行死刑。中國大陸媒體大量報導此事,然而,有民眾發現,劉漢在執行死刑前,寫下了「我無罪」3個字,引發外界猜疑。
中國官媒報導,湖北省咸寧市法院2月9日對涉黑、涉貪案主犯,劉漢、劉維、唐先兵、張東華、田先偉5人執行死刑。中共官媒稱,劉漢遺言是:「我犯了很多錯,我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危害性,對企業對社會,我負有推卸不了的責任,我有罪!」
據瞭解,劉漢原本是一名販運木材的小商人,1997年,劉漢在綿陽成立四川漢龍集團,後成為雄踞四川的億萬「黑商」,更被《福布斯》稱為「潛在水底的真正富豪」。而此前,有中國大陸媒體把劉漢、劉維兄弟,視為黑社會性質的犯罪集團,亦是中共前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金主之一。
有細心的市民發現,中國大陸新聞報導時稱,劉漢在執行死刑送達回執上,寫下的是「我無罪」,並非「我有罪」,隨後截圖照片在網路上熱傳。有民眾質疑,為何劉漢寫下「我無罪。」難道是「被有罪了」?
有分析認為,中國官媒在報導劉漢一案時,有意避開其與周永康的關係,其中含義確實耐人尋味。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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