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02月24日訊】「准新娘」婚前兩月突然遭遇車禍遇難,男方悲痛過後,想要回20萬元的彩禮,卻吃了閉門羹。近日,女方家人來到洪山區法援中心求助,律師表示,因雙方未締結婚姻關係,原則上應返還彩禮。
4年前,26歲的黃某與女朋友確定了戀愛關係。去年下半年,黃某一家送給女方20萬元彩禮,商議在年底結婚。孰料世事難測,婚前2個月,「准新娘」在一場車禍中遇難。而此時,雙方既沒有拿結婚證,也沒有辦儀式,黃某找到女友父母要求返還彩禮,卻遭到拒絕。
湖北普明律師事務所吳娟律師表示,此案中,兩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按《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女方家人應返還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