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02月24日訊】「准新娘」婚前兩月突然遭遇車禍遇難,男方悲痛過後,想要回20萬元的彩禮,卻吃了閉門羹。近日,女方家人來到洪山區法援中心求助,律師表示,因雙方未締結婚姻關係,原則上應返還彩禮。
4年前,26歲的黃某與女朋友確定了戀愛關係。去年下半年,黃某一家送給女方20萬元彩禮,商議在年底結婚。孰料世事難測,婚前2個月,「准新娘」在一場車禍中遇難。而此時,雙方既沒有拿結婚證,也沒有辦儀式,黃某找到女友父母要求返還彩禮,卻遭到拒絕。
湖北普明律師事務所吳娟律師表示,此案中,兩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按《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女方家人應返還彩禮。
来源:荊楚網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