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10月07日訊】導讀:昨天是首部《旅遊法》實施的第一天,北京青年報記者以遊客身份對「北京一日游」進行暗訪發現,拉遊客到指定地點購物仍然普遍。在十三陵周邊的一家珠寶商店,各路旅遊大巴不停地將遊客拉來購買所謂玉質的貔貅,北青報記者隨行的旅行團甚至一個陵墓都不進,上下午一下去了兩家貔貅店。
旅遊路線被變更
9月27日,北青報記者在網上找到某知名旅行社的一日游網頁,按照所留的電話010-56212266打過去預訂了10月1日的「北京一日游」項目,團費為120元/人,對方承諾的路線為天安門看升旗、八達嶺長城、十三陵長陵、明皇宮蠟像館(自費)和鳥巢、水立方,並說可以開發票。
早上5點,北青報記者與40名遊客一起上了一輛大巴車,在簽訂一日游合同時北青報記者發現參觀的線路已經更改,變成了八達嶺水關長城、路觀十三陵、路觀十三陵水庫外景和博古中心,且合同右下角的蓋章也變了單位,變成了「北京京海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歷史大家不願聽,我給大家講點兒有趣的。」上車後,導遊10分鐘後開始做起了商品宣傳,講解重點便轉移到了神獸貔貅的神奇功效上。「澳門賭場門口都立了一塊牌子,寫著‘帶貔貅者禁入’,打麻將口袋裡都揣著一個貔貅,大家知道為什麼嗎?因為身挂貔貅、腰纏萬貫!」他首先向大家強調貔貅的首要作用是招財進寶。
「來十三陵遊玩的人,三分之一是來請貔貅的,正所謂家有貔貅、萬事無憂!」其次導遊告訴遊客,貔貅能幫助主人趕走晦氣,給家中帶來福氣。邊講導遊邊與坐在前排的幾名遊客開著玩笑,坐在後排的遊客也漸漸被帶動起來。「必須跟大家強調的是,請貔貅一定要請玉的,其他材質的不但不能招財,還起相反的作用。」導遊鄭重地「提醒」大家。
「省略」十三陵直接進珠寶店
「這都是皇帝的陵寢,守陵人是他們的後代,有很多忌諱,進去還得交香火錢,我們在外面看看就行了。」臨近十三陵景區,這名導遊向遊客們解釋不進陵寢的原因。約10點50分,大巴停在了一家名為「祥瑞珠寶」的珠寶店門前,緊挨著的還有兩輛旅遊大巴。除了珠寶店一棟樓,周圍幾乎沒有其他建築。
大巴車門打開,幾名穿著制服的銷售員給每名遊客發了一張胸牌。「參觀半個小時之後,大家憑參觀證去用午餐。」導遊說。憑參觀證走進這家珠寶店,只見一間陳列室擺著兩隻體形較大的石貔貅。該店講解人員便開始宣講貔貅的功效,內容與導遊所說基本一致。遊客們邊聽宣講,邊爭先恐後地摸石貔貅的脊背,以祈求自己「走財運」。片刻後,陳列室旁的兩扇門被推開,珠寶店明亮的銷售大廳映入眼帘。遊客們剛走入,各櫃臺的銷售員便熱情地上前招呼。北青報記者觀察收銀臺發現,20分鐘內14名遊客挑選了大小不一的玉貔貅,前往收銀臺結賬。一對母女為家人挑選了單價498元的4只貔貅,另一名男性遊客則在聽銷售員講解3分鐘後,買下一隻8000元的玉貔貅。
名為參觀牌坊實為貔貅「開光」
吃過午飯後,40名遊客就被導遊催著上了大巴車,「石牌坊上面也有貔貅,左手指著發財,右手指著陞官。大家等會兒指一下。」導遊說,石牌坊以前可以近距離參觀,現在為了保護只能遠觀,但還是可以帶大家去看一下。大巴車隨後拐進了石牌坊旁邊的停車場,但是停車場並沒有通往石牌坊的步行道,只是角落裡有座低矮建築,從外面看類似廟宇,6名身著黑色西裝的工作人員在大巴車剛剛駛入停車場時就站在門口列隊迎接。
隨後,工作人員帶領40名遊客走進展覽室,一名「風水大師」開始講解北京的風水,「我知道你們很多人已經買了貔貅,但是你們知道貔貅還要開光嗎?不開光的貔貅會招來禍端!」「風水大師」告訴遊客,然後招呼遊客上前看手相和面相。「你的生命線很亂,他的就沒事,你需要貔貅來避禍。」「風水大師」拉起一名女性遊客的左手,將與她同來的男性遊客的右手進行對比,在女性遊客低頭看自己掌紋時,「風水大師」已經將一枚貔貅吊墜壓在了她的生命線上,教她雙手合十許願,看到同行的男性遊客掏出了現金,「風水大師」就把貔貅吊墜掛在了女性遊客的脖子上,然後回頭對工作人員說「開票!」整個購買過程不超過1分鐘。另一名遊客則被「風水大師」告知,自己金鑲玉的貔貅「買早了」,應該再買一隻才能「招財」。
一個下午至少來了5輛旅遊大巴
在祥瑞珠寶店門外,北青報記者發現,下午一個小時內,至少有5輛大巴開了進來,每當載著遊客的大巴停到珠寶店門口,珠寶店的人就會圍到車門前,給每一位下車的遊客發一個遊覽證件。店裡放著幾個筐,裡面裝著顏色不同的遊覽證件。珠寶店的客戶基本都是被大巴拉來的報旅行團的遊客,很少見到散客。
北青報記者向路邊賣水果的小販詢問去購物點的路時,小販說「誰去那兒買啊,都是導遊帶外地人來買的。」一位黑車司機也說,「那裡的東西比外邊貴好多,都是旅行社帶團去的,沒有自個兒去的,誰這麼傻啊?」在珠寶店內,遊客們被帶領著草草參觀一圈後,便被帶到購物大廳,開始購物環節,幾位遊客問工作人員出口在哪兒,兩位工作人員不耐煩地指了指路,一邊說,「才逛了多會兒啊,著什麼急啊。」早早逛完的遊客出去後,在停車場百無聊賴地等大部隊出來,一位遊客很氣憤,「十三陵有13個陵吧?一個都沒進去呢就來這兒買東西了,我看他們就是沒人舉報,自己胡搞,回去後要舉報他們。」
購物點停留30分鐘已構成「強迫購物」
昨天市旅遊委負責人介紹,我國首部《旅遊法》於昨天起正式實施,按照《旅遊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旅行社組織、接待旅遊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
該負責人表示,旅行社如果違反該條規定,將由旅遊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並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違法所得30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沒收違法所得,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並暫扣或者吊銷導遊證、領隊證。
該負責人表示,此次事件中導遊要求遊客在購物點停留30分鐘的行為屬於明顯的強迫購物,消費者可以將簽署的一日游合同、大巴車車牌號、導遊姓名等信息記錄下來,撥打旅遊委12301熱線投訴,旅遊部門將予以嚴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