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李東哲(左一)、李東虎(左二)與高山(左三)返回中國以來首次露面。
【看中國2013年09月29日訊】曾經震動中國金融界的中國銀行原支行行長高山等七人涉嫌挪用公款及詐騙等案在黑龍江哈爾濱市中級法院開審。
星期天(9月29日)的庭審上,公訴機關指控高山、李東哲與李東虎等人於2000年至2004年間非法佔用26家存款單位合共28億余元人民幣存款。
2005年1月,媒體報導中國銀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有10億元人民幣存款不翼而飛,支行行長高山失蹤,後來證實已於2004年12月前往加拿大。
他隨後因涉嫌在移民申請中提供虛假文件被加拿大當局逮捕。去年8月,中國公安部公布高山回國自首。
李東哲與李東虎了兩兄弟當年也跟高山一樣逃亡加拿大,但因高山身份曝光而同被加拿大警方抓獲。據報導,李東虎2011年7月先行回國自首,李東哲在2012年1月返回北京被捕。
據報導,高山案原定於9月3日開審,但因不明原因推遲至29日。案件預計將審理兩天。
法院查賬揭發
2005年1月,中國東北高速公司因在一場訴訟中敗訴,派員與吉林省高級法院法官到河松街中國銀行查賬以執行賠款,發覺東北高速的2.93億元存款只剩7.31萬元,東北高速繼而報警。
警方隨後發現,除東北高速外,黑龍江社保事業管理局等單位也有存款遭挪用,至少10億元存款蒸發,其中數億元被高山與北京世紀綠洲投資公司實際控制人李東哲轉移海外。
偵查發現,李東哲與高山為小學同學,兩人與東北高速原董事長張曉光均為好友。
李東哲行賄張曉光,後者指令東北高速在高山分管的河松街支行開戶,高山繼而把大部分存款轉與李東哲使用。
據哈爾濱中院星期天發布的新聞稿,除挪用公款外,公訴方還指控李東哲、李東虎涉及票據詐騙、合同詐騙和敲詐勒索犯罪,與另一名被告人藏利偉一併列為主犯,另三名被告袁瑛、張立濱和蔣月仙均系從犯。
此外,李東哲還被起訴行賄罪和單位行賄罪;藏利偉還被起訴販賣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
高山則只在挪用公款部分被提及,但據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機關報《法制日報》8月下旬報導,高山是被起訴票據詐騙罪。
公訴方指控李東哲、李東虎、高山夥同袁瑛、張立濱佔用28億余元,造成6家存款單位實際損失人民幣8億余元。
此外,李東哲、李東虎所控制五家車行累計貸款總額人民幣8億元,造成實際損失人民幣2億余元。
《北京青年報》旗下《法制晚報》指出,李東哲行賄張曉光與為高山攬儲有關,高山案曝光導致張曉光等存款單位負責人被抓捕。
其中,張曉光還被查出其他犯罪,2007年12月被吉林白城市中級法院以貪污、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名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另一方面,東北高速也就丟失的存款起訴中國銀行河松街支行要求賠償,中國最高法院2008年12月終審裁定中行要全數賠償。
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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